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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俗稱傷津、殘津或傷殘金,是香港社會福利署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殘疾人士提供的福利金,自1973年起推行。 按現行機制,政府會根據社援指數過去12個月,即每年11月1日至翌年10月31日所反映的通脹或通縮情況,每年對傷殘津貼按年作出調整。 傷殘津貼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兩種。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socialsecurity/ ,香港社會福利署網頁,2010-1-18查閱。 兩種傷殘津貼於2018年2月1日起,分別增加至每月HK$1,720及HK$3,440,12-64歲的受惠人另加HK$275的交通補助金(過去多年的津貼金額調整,請參閱下表)。 普通傷殘津貼的對象為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明為嚴重殘疾;及其嚴重殘疾情況將持續不少於6個月。高額傷殘津貼的對象為除要符合普通傷殘津貼的資格外,須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在極為特殊情況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證實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顧;及並沒有在政府或受資助院舍(包括政府在合約院舍內的資助宿位及透過改善買位計劃下購買的安老院舍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療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以上兩種傷殘津貼申領人不用經過資產及入息審查 ;而年齡由12-64歲的傷殘津貼受惠人士,可獲HK$270的交通補助金;而年齡65歲以下的傷殘津貼受惠人士,亦可申請「殘疾人士身分」個人八達通,並透過「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於港鐵、輕鐵、港鐵巴士(新界西北)、專營巴士、渡輪及大部份綠色專線小巴可享有每程優惠收費HK$2。 傷殘津貼設立的目的,是香港政府每月象徵性發放一些零用錢乘車、參與社區活動、教育、以及購買輪椅、柺杖、日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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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
金,指可流动形式的貨幣,如紙幣或硬幣。相較其他形式的有價物品如貴金屬、票據、債券等,現金是較直接方便流通的物品,但也具有會隨著物價波動而增減值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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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指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的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 社会保障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互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内容。现代社会保险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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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
會福利署(簡稱社署;英文: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縮寫:SWD),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轄下的部門,專責管理社會福利等事務。現任社會福利署署長為葉文娟。.
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英語:Hong Kong residents),在香港主權移交後,亦稱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分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兩類。前者具有香港居留權,後者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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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香港特區政府或港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部門的總稱。在1997年7月1日前,英屬香港的行政機關稱為香港政府(Government of Hong Kong),而香港回歸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香港政府」一詞變成簡稱,英治時代政府就稱「港英政府」以作識別),並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沿用大部分原有制度。香港政府首長為行政長官,轄下有多名局長負責管理各政府部門。.
高齡津貼
齡津貼,俗稱生果金,香港社會福利署為長者永久居民提供的福利金,自1973年起推行,當時名為老弱津貼,合資格年齡為75歲,於1977年改為現稱;1978年10月1日起受惠資格改為70歲。;1989年受惠資格降至67歲;1991年受惠資格降至65歲;另外,在2013年10月1日及2018年4月1日分別起推出廣東及福建計劃,方便分別長期居住在廣東省及福建省的合資格香港長者,亦可受惠於相等於香港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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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
身心障礙,是指由于先天或中途發生生理和心理损伤,造成个人在社会生活方面不能充分使用自己能力的状态。20世纪以来,世界各国为了使残疾人过上尽量正常的生活,对其保护逐渐加强,包括:康复、生活及就學補助、福利,特殊教育等服务;经济上的优惠,例如降低税收;以及立法嚴禁歧視、工作保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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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
#重定向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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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生活津貼
長者生活津貼簡稱長生津或長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作為《全民退休保障計劃》過渡期設立的一項福利金,支援生活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此項津貼計劃於2013年4月開始發放,津貼金額則追溯至2012年12月。政府預料會有40萬長者獲得資助,涉及每年額外62億港元公帑開支。.
亦称为 傷殘老弱津貼,傷殘老弱津貼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