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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長華

指数 伍長華

伍長華(),字云卿,江蘇上元縣(今南京)人。 嘉庆十九年(1814年)一甲第三名进士。授翰林院編修。官至天津盐运使。伍長華工行、楷书,善画花卉。.

目录

  1. 5 关系: 南京市上元县編修翰林院鹽運使

南京市

南京市(英文:Nanjing,邮政式拼音:Nanking),简称「宁」,别称金陵,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省会、副省級城市和特大城市,華東地區區域中心城市暨第二大城市。地處長江下游沿岸,位於江蘇省西南部。是長江下游和長三角地區重要產業城市、長三角的副中心城市和江蘇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信息中心,也是全國綜合性交通和通信枢纽城市以及科教中心城市之一。 全市下轄11個區,总面积6582.31平方公里,2016年底常住人口827.05万,其中城镇人口678.14万人。 南京有2500多年建城史和前后近500年建都史,先後有東吳、東晉、南朝宋、齐、梁、陈、南唐、明朝、太平天國、中華民國等十個朝代及政权定都南京,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称,历史上长期是中国南方的政治文化中心,亦被視為中华之正朔所在,是國家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南京是全國重要科教文化中心,有八所大學列入全國百所重點建設大學,居各大城市第三位。根據自然出版集团发布的2016年自然指數,位居國內科研領先城市前三。技術研發經費支出、發明專利數量名列前茅。新興產業蓬勃,例如,軟件與信息服務業居全國第四,新型顯示產業居全國第二,智慧電網產業居全國首位,設有南京軟件谷、智慧電網谷、生物醫藥谷、衛星應用產業園等多个產業園區。有中國三大圖書館之一的南京圖書館、三大博物館之一的南京博物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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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县

上元县是历史上位于南京地区的一个县。 唐朝上元二年(761年),改江宁县为上元县。五代十国时,杨吴政权在天佑十四年(917年),分上元县另置江宁县,两县同属于升州管辖,并以秦淮河为界,两县同城而治,河北为上元、河南为江宁。此后两县并存的历史维持了近千年,先后同属于江宁府(北宋)、建康府(南宋)、集庆路(元)、应天府(明)、江宁府(清)管辖。太平天国时为避讳,称尚元县。民国元年(1912年)撤废上元县,并入江宁县。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曾设置上元县抗日民主政府。 明清两代,上元县治设在今白下路101号。明代南京皇宫也位于上元县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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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修

編修,中國古代官職之一,在清朝,此官職品等為正七品。該官職主要配置於儲備人才功能的翰林院,所屬工作為典簿記載,其上有學士、侍讀等官職,另有典簿從官。 清朝滅亡後,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中仍設有「編修」一職,分別在考試院、國史館、國家圖書館及各部會單位。其職等因部會而不同,約在公務人員薦任第八等到第九等間。類似的文官職稱有簡任「編纂」、「修纂」等,級別較編修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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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院

翰林院从唐朝开始设立,初时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的机构,自唐玄宗后,翰林分为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一种是翰林供奉,供职于翰林院。翰林学士担当起草诏书的职责,翰林供奉则无甚实权。晚唐以后,翰林学士院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有“天子私人”之称。在院任职与曾经任职者,被称为翰林官,简称翰林。宋朝后成为正式官职,并与科举接轨。明以后被内阁等代替,成为养才储望之所,负责修书撰史,起草诏书,为皇室成员侍读,担任科举考官等。地位清贵,是成为阁老重臣以至地方官员的踏脚石。 无论政治地位高低,在歷朝歷代,翰林学士始终是社会中地位最高的士人群体,集中了当时知识分子中的精英,社会地位优越。唐朝的李白、杜甫、张九龄、白居易,宋朝的苏轼、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明朝的宋濂、方孝孺、張居正,晚清的曾国藩、李鸿章等等,皆是翰林中人。入选翰林院被称为“点翰林”,是非常荣耀的事情。翰林学士不仅致力于文化学术事业的传承,更踊跃参与政治,议论朝政。翰林制度和科举制度是封建中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架构。由科举至翰林,由翰林而朝臣是科举时代士大夫的人生理想,是儒家学说中“达则兼济天下”的表现。 然而,成为翰林的辉煌前景也使得大量知识分子投身科举,造成了人才浪费。社会重文士轻技工,拖缓了科学技术的发展。此外,翰林制度也使得文学界和思想界的主流处于皇帝的监管之下,对学术自由和知识分子的思想独立起了压抑作用,有利于皇帝进行专制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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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運使

运使全称为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元朝始置,專设于两淮、两浙、福建等产盐各省。 明清朝沿用,明代在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山东、福建等处设都转盐运使司。清朝時,品等為從三品。該官職名為統轄地方鹽務的官員,設於都轉鹽運使司。該官職屬於專任的技術官僚,下設分司,提舉司,鹽課司。民国初年仍设盐运使,属盐务署,1937年,盐运使公署改组为盐务管理局,該官職廢除。 鹽運使秩從三品,可由各省知府升任,聽命於管理鹽政之督撫。全國鹽運使主要設於產鹽的省份,共有鹽運使7人,即直隸、山東、兩淮、兩浙、廣東、四川(宣統二年由鹽茶道改設)、奉天(宣統二年增設)各1人。清初所設河東鹽運使,於乾隆五十七年(1792)裁;福建鹽運使,於雍正四年(1726)改為鹽法道。鹽運使掌督察場民生計,商人行息,適時平其鹽價,管理水陸輸運。鹽運使官署稱為「都轉鹽運使司」,其下設有經歷(從七品)、知事(從八品)、巡檢(從九品)及庫大使(正八品)等職官。 鹽法道秩正四品,其職權與鹽運使相同。全國共設鹽法道13人,分別為山西、福建、雲南、江南、江西、湖北、湖南、陝西、廣西、四川、河南各1人,甘肅2人。鹽法道屬員有經歷、巡檢等官,其品秩、職掌與鹽運使司屬官相同;其不設屬員的省份,則以運同(從四品)、運副(從五品)、運判(從六品)及課大使等兼理其事,此外在一些省份還設有鹽課提舉司提舉、監掣同知及鹽課司大使、鹽引批驗所大使等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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