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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Gvangjsih Bouxcuengh Swcigih),简称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5个自治区之一,首府为南宁市。1958年,廣西僮族自治區成立,1965年,改用现名。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中南地区,南濒北部湾,與越南接壤。廣西壮族自治区有中國最多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通用普通话,地方語言有廣西平話、桂柳官话、壮语、粤语、客家話、闽语等各種民族語言和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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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即中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