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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大惇

指数 龍大惇

龍大惇,字德齋,本籍中國江西,清朝官員。龍大惇於道光十八年(1838年)接替婁雲,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

目录

  1. 4 关系: 婁雲竹塹城魏瀛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婁雲

婁雲,字秋槎,本籍中國浙江,清朝官員。婁雲於道光十六年(1836年)接替玉庚,由惠安知縣升任,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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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塹城

竹塹城(淡水廳城),是指臺灣在清治時代於今日新竹市中心所建的城廓,創立於雍正元年(1723年),是當時淡水廳廳治所在。現存的磚石城池完成於道光九年(1829年)。因此有時也用「竹塹城」一詞來代指新竹市。迎曦門是竹塹城現今唯一留存的城門,是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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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瀛

魏瀛(),字葵臣,湖南衡陽縣上峰乡人,中國清朝官員。 嘉慶十二年(1807年)舉人。历任山东定陶、泗水、菏泽、潍县等县知县。道光十五年(1835年),調署臺灣府鳳山縣知縣。道光十九年(1839年)接替龍大惇,任台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并兼统鹿港防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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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前身為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該官職隸屬於臺灣道之臺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自1731年(雍正九年)更名,官職品等則為正五品。淡水同知官職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行政中心 新竹市,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為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直至1876年1月16日(清光緒元年12月20日)沈葆楨奏請新設臺北府,設立時將淡水廳分割成淡水縣、基隆廳與新竹縣《臺灣文獻叢刊》〈臺灣輿地彙鈔〉,台灣省文獻委員會(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頁,《清朝續文獻通考》卷315,劉錦藻,〈臺灣省輿地考〉乙文,而其官職設置台北府知府才予以縮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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