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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紀男

指数 黃紀男

黃紀男()出生於日本統治下的臺灣,1939年日本東京大學政治­科畢業後,返臺於臺灣總督府文教局任職。 1945年臺灣被中國國民黨政府接管之後,由於人民生活的惡化與官方的腐敗,使其逐漸傾向於台灣獨立思想;此時他也與主張台灣獨立的廖文毅有所接觸。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黃紀男先到上海拜訪廖文毅,但只見到其二哥廖文奎,並至南京拜訪司徒雷登,10月15日返台。12月底再度抵達上海,並於隔年(1948年)1月抵達香港,與廖文毅宣傳台灣託管論,主張台灣由聯合國託管後再進行公民投票獨立,並且與謝雪紅等人發生激辯。黃紀男更於2月28日參與創辦戰後台灣島外的第一個台灣獨立運動組織「台灣再解放聯盟」,並擔任秘書長。同年4月,受廖文毅之命,與陳梧桐一起到日本活動,拜會國會議員倉石忠雄、首相蘆田均、國會議員藤山愛一郎、美國合眾社遠東支社社長霍爾布萊特(Earnest Horbright)、麥克阿瑟、國會議員尾崎行雄、朝日新聞社社長緒方竹尾和在日台灣人。其中,藤山與尾崎相當支持台灣獨立。1948年底,黃紀男才回香港。後廖文毅前往日本東京,黃紀男轉回台灣密謀台灣獨立運動。 1950年5月,黃紀男便因主張台灣獨立被捕,判刑12年並移送綠島;1956年因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的陳哲民返台,黃紀男減為9年有期徒刑。1962年,黃紀男重新與在日本東京籌措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的廖文毅取得聯繫,為警總破獲,並於1965年1月被判死刑;廖文毅回台後於1965年12月特赦出獄。 廖文毅返台之後,擔任曾文水庫副主任委員。黃紀男出獄後便到曾文水庫工作。日本工程師在台日之間來來往往,常會帶些日本的新聞或雜誌來台,有些會報導台灣和中國情勢的消息。有一次,鍾謙順從謝聰敏處拿到一批有關1970年4月24日蔣經國在美國遇刺的報導資料到曾文水庫,黃紀男讀後放在抽屜中,竟遭有心人士撬開,拿去密告。1972年6月12日,黃紀男被捕,被判有期徒刑15年,1982年,獲減刑出獄,是黃紀男第三度入獄。總計黃紀男從事台灣獨立運動,在白色恐怖年代曾三度入獄,服刑長達24年。 民進黨成立後,黃紀男以高齡擔任民進黨第一、二、三屆的仲裁委員­,並且在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出任總統府國策顧問,2003年5月過世。.

目录

  1. 10 关系: 台灣再解放聯盟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台灣獨立運動相關條目列表廖史豪廖文毅褒揚令列表許雪姬蘇友鵬臺灣白色恐怖時期1915年臺灣

台灣再解放聯盟

台灣再解放聯盟(英語:Formosan League for Reemancipation)1948年2月28日成立於香港,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島外的第一個台灣獨立運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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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

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是從事台灣獨立運動的一個政治組織,於1956年在日本東京由台灣留美博士廖文毅主導成立,1977年解散。在1950年代中期至1960年代初期,是主要的海外台獨運動組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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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運動相關條目列表

台灣獨立運動相關條目列表是包括倡導台灣獨立運動的相關組織、刊物、以及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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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史豪

廖史豪(),台灣雲林縣西螺鎮人,出身西螺望族廖家。台灣獨立運動參與者,曾任台灣再解放聯盟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為「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大統領廖文毅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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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文毅

廖文毅(),本名廖溫義,為台灣民族主義者以發表台灣民本主義聞名,政治上在二二八事件前主張聯省自治,在事件後開始主張台灣獨立,因此被稱為台灣獨立運動先驅,曾任總部位於日本東京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大統領,1965年因親友遭中華民國政府威脅,而向中華民國政府投降返台。 廖文毅父親廖琛(後改名廖承丕)於1895年乙未戰爭之時,曾英勇抵抗日軍,是義軍重要將領。以西螺七嵌功夫聞名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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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揚令列表

本列表列出中華民國褒揚令。褒揚日期及文號見s:Wikisource:褒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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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雪姬

許雪姬(),澎湖人。臺灣歷史學家,研究專長為臺灣史。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第二任與第四任所長。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畢,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以研究二二八事件與口述歷史而聞名,1991年即參與由賴澤涵教授所主持的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其他研究主題包括清代臺灣制度史、臺灣家族史、臺灣人的海外活動及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曾任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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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友鵬

蘇友鵬(),是一位出身臺南的耳鼻咽喉科醫生,也是台灣白色恐怖受難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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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指中國國民黨主政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進行的白色恐怖統治,期間從1949年5月20日至1991年5月22日為止。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臺灣省戒嚴令》,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同年5月24日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懲治叛亂條例》,為針對中國共產黨叛亂的特殊狀況而實施,實際上,透過此「特別刑法」造成許多冤假錯案,剷除異己、鞏固極權主義的領導中心,對於批評或反對政府者、持不同政見者(如主張臺灣獨立、左翼等等)進行整肅迫害,任意冠上意圖顛覆政權之罪名,將刑罰範圍極度擴張。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等情治單位藉由特別刑法充當政府整肅異己的工具,罔顧基本人權、民主、自由等、無所不在隨時隨地監控人民,對言行可疑人士或持不同政見者炮製假案、予以扣上匪諜的帽子,在全國各地濫捕、濫殺、刑求毆打及沒收財產,造成大量的冤死、冤獄、傷殘,人民的生命、財產、健康,以及心靈上遭受嚴重損害。 雖然中華民國政府宣告自1987年7月15日起解嚴,「名義上」白色恐怖已經結束,臺灣平民不再受到嚴厲的軍法審判,但是《懲治叛亂條例》以及《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仍然持續鎮壓與政府持不同政見者。1991年5月9日,法務部調查局幹員未知會國立清華大學校方,於清晨五時許進入清大學生宿舍拘提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引發臺灣社會與大學校園劇烈反彈。5月9日,清大學生到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靜坐抗議。5月12日,抗議的教授及學生於中正紀念堂靜坐,二十多名教授遭到鎮暴警察以棍棒毆打。5月15日,上千名臺灣各大學學生發動罷課並佔領臺北車站大廳靜坐六天五夜,要求「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反對政治迫害」。5月17日,立法院通過廢除《懲治叛亂條例》,5月22日正式宣告廢止。1998年6月17日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補償條例,成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十五年間補償10067件,其中死刑809人,包括:二二八事件、澎湖七一三事件、孫立人部屬郭廷亮案、柏楊案、李敖、雷震案、美麗島案(除了林義雄可能因林宅血案未破堅持不領補償金)等。但約1500名受難者未提出申請。基金會執行長希望基金會結束營運後能與二二八基金會合併成為「國家人權基金會」,繼續保障未申請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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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臺灣

1915年臺灣發生了西來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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