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 关系: 玛丽二世 (英格兰),查理一世 (英格蘭)。
玛丽二世 (英格兰)
麗二世(Mary II,),自1677年11月4日起出任奧蘭治王妃,自1689年2月13日起出任英格兰、苏格兰與爱尔兰女王,至逝世时为止。玛丽的羅馬天主教父亲詹姆斯二世及七世在光荣革命中遭废黜,未几同为新教徒的玛丽与夫婿兼表兄奧蘭治親王威廉三世登基分别成为女王和国王,并在不久后签署《權利法案》。瑪麗在1694年死後,威廉便成了英伦的單一統治者。史學界普遍將夫妻倆的共治稱做「」。 瑪麗並不熱衷於統治,當丈夫威廉留在英格蘭時,她總是退居幕後,把大部分的權力讓與威廉;然而,當威廉到海外忙於軍事戰役時,瑪麗仍舊得獨自統治英伦,事實證明她是一位強大、果決、有力的統治者。當威廉動員英伦人物力進行反法的大同盟戰爭(1688-1697年)時,他發現自己在英伦的合法性不足,只有依靠廣受人民愛戴的瑪麗,才能夠有效地在議會發揮影響力,進行擴軍加稅。瑪麗身為英格兰教会的最高統治者,對國教會的事務十分積極、活躍;她以自身品行作出良好表率,改善了1660年代以來的不良風俗。史學家認為,儘管她與丈夫共有王位,瑪麗主要仍是獨自行使其權力。.
查理一世 (英格蘭)
查爾斯一世(Charles I,詹姆士一世的次子,1612年其兄威尔士亲王去世后成为王储。所有本文中的日期,除了特殊指明的,都取自儒略历。)自1625年3月27日登基至1649年1月30日被处死(他是唯一以国王身分被处死的英格兰国王),是英格兰、苏格兰及爱尔兰国王。 查理一世在位期间卷入了与议会的权力斗争,他试图获得王室的收入,而议会则试图节制国王自以为的君權神授。他的很多臣民都反对他的行为,认为他是残暴的独裁者。尤其是他干扰英格兰与苏格兰教会的活动,未征得议会同意就任意向民眾課税。 查理一世在位期间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混乱的宗教冲突。臣民们普遍不信任他们国王的信仰,一方面,在三十年战争中,他的失误成功的帮助了新教势力,然而另外一个事实却是,他迎娶了一位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公主。查理一世还重用当时具有争议的教会人物,例如(Richard Montagu)和威廉·劳德,他们都曾任查理一世时期的坎特伯雷大主教。他的很多臣民都认为这样做使得英格兰教会与罗马天主教会的关系太紧密了。此后,查理一世还试图迫使苏格兰进行宗教改革,从而引发了。这一切都使英格兰和苏格兰国会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立场,最终促成了查理一世的灭亡。 在查理一世最后的几年中,由于企图推翻英格兰与苏格兰国会的权威,他与国会之间爆发了战争,史称为英国内战。同时他又利用自己英国国教领袖的身分制定了一系列的宗教政策,引起了加尔文派清教徒的不满。查理一世在第一次英国内战(1642年 - 1645年)中被击败后,国会希望他能够接受君主立宪制。然而查理一世执迷不悟,他与苏格兰结盟,并逃到了怀特岛郡,这种行为彻底激怒了国会,从而导致了第二次英国内战(1648年 - 1649年)查理一世再次被击败,随后他被拘捕,审判,定罪,并以叛国罪处死。君主制瓦解,英格兰成了共和国,名为英格兰联邦,由國會的領袖奧立佛·克倫威爾執政,这一时期也被称为。查理一世的儿子,查理二世,在其父死后继承了王位,但直到1660年复辟后才得以行使君主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