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标
联盟百科
通讯
下载应用,请到 Google Play
新! 在您的Android™设备上下载联盟百科!
自由
比浏览器更快的访问!
 

香港地租

指数 香港地租

地租舊稱地稅,是香港政府向部份土地的承租人所徵收的稅項,不管物業是被佔用或空置,均須繳納。業主所繳納地租或地稅的款額是固定的,抑或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改變,要視乎有關物業的土地契約所屬類別而定。除了業主為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村民或合資格的祖或堂,所有位於新九龍及新界的土地承租人均屬地租的徵收對象。除此之外,基於1997年主權移交的安排,1985年5月27日或以後獲批或獲續期土地契約的港島和九龍物業也改為徵收地租。 在1985年5月27日或以前獲批或獲續期土地契約的港島和九龍物業,以及業主為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村民或合資格的祖或堂,向政府繳納的是地稅而非地租。地租和地稅的法律基礎和負責部門並不一樣:地租由差餉物業估價署負責按《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第515章徵收,而地稅由香港地政總署根據其他法例或第515章獲豁免繳交新地租負責徵收。.

8 关系: 官地差餉差餉物業估價署地租物業稅香港土地利用香港稅收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

官地

官地是香港對政府土地的稱呼。 英治時期,根據《英皇制誥》,所有土地皆屬英國皇室所有,稱為官地(Crown land,直譯為「皇室土地」);只有一個例外,就是中環聖約翰座堂,屬永久業權(Freehold),為英皇送贈予聖公會/坎特伯雷大主教。香港賣地並不是真的將土地永久出售,而只是出售使用權,而且有期限,稱為「'''批地'''」。早期批地年期甚長,為999年,香港會所大廈便是其中之一;後來縮短至99年或以下;新界(包括新九龍)土地則至1997年6月27日;由於新界的租借期限為6月30日,相傳餘下三天是為了辦理轉換手續;現時批地年期則大多為50年,到期時再由當局決定如何處理。此種「批地」做法亦為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倣效,以避免抵觸「土地國有」原則。 亦由於這個原因,直至現在香港幾乎所有土地法理上皆為政府所有,隨時可引用《收回土地條例》(香港法例第124章)收回,拒絕遷出者可被控「佔用官地」;此亦是導致市區重建局及其前身土地發展公司徵收土地時常與居民衝突的原因。.

新!!: 香港地租和官地 · 查看更多 »

差餉

差餉(早期曾稱警捐)是一種源於英國的香港稅款項目,主要是按徵稅地的房產價值或租值抽取一個比例的款項作為政府收入一部分。現代,是香港政府向香港境內房地產業主徵收的一種間接稅。除差餉外,部份香港物業須另外向政府繳納地租。.

新!!: 香港地租和差餉 · 查看更多 »

差餉物業估價署

差餉物業估價署(英語:Rating and Valuation Department,RV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轄下的部門,專責向香港所有地產物業估值及徵收差餉及地租。現任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為鄧炳光。.

新!!: 香港地租和差餉物業估價署 · 查看更多 »

地租

地租是使用土地生產力的報酬。地租是指用以換取佔用土地或提升土地價值的權利所支付的費用,為地主的所得。 在​城市,地租亦是城市土地经济的基本范畴,是城市土地价格形成的基本依据,其来源于土地使用者的超额利润。 地租產生的原因有土地稀少性、收穫報酬率遞減率、土地肥沃度、位置、土地私有制度、人口無限增加等因素所產生。.

新!!: 香港地租和地租 · 查看更多 »

物業稅

物業稅是政府向地產物業徵收的一種財產稅,通常向物業的業主或租戶等使用者徵收。負責徵收物業稅的政府機構可能會對物業進行估值,並以物業價值的一個百分比作為應繳的物業稅額。世界各國徵收物業稅的方式及稅率各有不同。.

新!!: 香港地租和物業稅 · 查看更多 »

香港土地利用

香港土地利用是香港城市規劃工作重要之一。作為一個面積僅約為1,100平方公里的城市,土地的恰當利用極為重要。香港現時的總面積達1107平方公里,有75%的土地因歷史、地理環境及政治等原因,仍屬郊野地區。其中23個郊野公園、15個特別地區、4個海岸公園及1個海岸保護區,約佔香港總面積超過38%的土地。據政府統計處數字顯示,2005年年中的香港人口為6,943,600人。但由於香港獨有的土地政策限制大面積的土地開發,使市區的人口密度十分高。雖然香港綠色地區與總面積的比例是亞洲大城市中最高之一,但由於市區與郊區分離,及市區高樓過度集中,令香港經常出現熱島現象。.

新!!: 香港地租和香港土地利用 · 查看更多 »

香港稅收

香港稅收可簡分為直接稅及間接稅。香港一直實行簡單稅制,徵收稅種較少及主要為直接稅。 香港的利得稅稅務年度為需評稅公司的財政年度,或一個農曆年;政府的財政年度則為4月1日到翌年3月31日。.

新!!: 香港地租和香港稅收 · 查看更多 »

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

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是因應《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5條所指“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由香港個別政治人物提出的理論,政府當局曾予以駁斥。.

新!!: 香港地租和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 · 查看更多 »

传出传入
嘿!我们在Facebook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