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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关系: 叶向高,妖書案,國本之爭,喬應甲,唐文獻,王述古,第一次妖書案,第二次妖書案,阮明卿,陳萬化,楚太子案,楚宗之亂,楚藩案,沈一贯,沈鯉,法藏寺 (北京),朱吾弼,明史,明史人物列表,明朝諡號列表,明末三案。
叶向高
叶向高(),字进卿,号台山,晚号福庐山人,福建福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十一年進士。崇禎年間官至內閣首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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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書案
妖書案,發生於明萬曆廿六年(1598年)至卅一年(1603年),是一場由於國本之爭引起的一連串東林黨爭事件,細節可分為「第一次妖書案」、「第二次妖書案」。另外還有兩次的楚藩案,亦是妖書案的延續,故稱「二書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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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本之爭
國本之爭,又稱爭國本。是明神宗冊立太子的爭議,由於中國古代有“太子者,國之根本”之說,所以被稱為國本之爭。當時有兩派分別擁護皇長子朱常洛(宮女王氏所生)與福王朱常洵(鄭貴妃所生)爭奪太子之位。朝廷大臣按照明朝冊立長子為太子的原則,大多擁戴皇長子朱常洛,向明神宗建議立長子為太子,明神宗的長子朱常洛,原為神宗偶然寵幸宮女王氏所生的,明神宗因為不寵愛朱常洛的母親,所以不想立常洛為儲君,有意立得寵的鄭貴妃之子朱常洵為太子,卻受到大臣與慈聖皇太后極力反對。由於明神宗遲遲不立太子,令群臣憂心如焚。朝中上下也因此分成兩個派別,明神宗與群臣爭論達15年之久,神宗被群臣所迫,不能立常洵為儲,因而以幾十年不上朝的方式向朝臣們抗議,是為萬曆怠政。直到1601年,朱常洛才被封為太子,而朱常洵被封為福王,封國為洛陽。但是福王不到洛陽去,遲遲逗留於北京。直到明末三大案之梃擊案發生,輿論對鄭貴妃非常不利後,福王才被迫離京就藩,太子朱常洛的地位也因而穩固《明史:一個多重性格的時代》〈第四篇 第十七章 神宗貪怠與東林會議〉第327頁-第3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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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應甲
喬應甲(),字汝俊,號儆我,山西猗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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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獻
唐文獻(),字道徵,更字元徵,號抑所。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屬上海市)人 ,祖籍湖廣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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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述古
王述古(),字信甫,號鍾嵩,河南禹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富陽縣,遷戶部主事,轉刑部。妖書案起,牽連郭正域,興起大獄,幸有王述古陳訴,方得伸冤。曾官直隸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知府。累遷陽和兵備,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卒于官,年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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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妖書案
一次妖書案,此案是明朝萬曆年間的歷史案件,是妖書案的一部分,由於國本之爭引起的東林黨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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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妖書案
二次妖書案,此案是明朝萬曆年間的歷史案件,是妖書案的一部分,由於國本之爭引起的東林黨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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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明卿
阮明卿,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年間官任首渠縣訓導。是給事中錢夢皋女婿。第二次妖書案中有僧人達觀、醫者沈令譽被捕,牽連到阮明卿撰妖書。但察無實據。最後錢夢皋救援明卿,上書攻擊郭正域及沈鯉,認為是他們作妖書的。而胡化承认自己和阮明卿有仇而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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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萬化
万化(),名矩,字万化,以字行,号麟岡,北直隶安肃县(今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人。明代司礼监掌印太监。万化為人慈善,有度量,好談笑,能顾全大局,又清廉正直,體恤官民,是明代極少數在東廠廠公任內善終並享清譽的宦官,又篤信佛法。當時的官吏甚至稱他為「陳佛」。 弟陈萬策是萬曆元年(1572年)癸酉科举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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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太子案
楚太子案,又称伪楚王案、楚世子案、楚宗案、楚太子狱、楚世子狱,明朝万历年间发生的一起有关楚國(楚藩)宗室身分的政治案件。在此案的審定過程中,又引發明廷的東林黨爭。此案亦是楚藩案的一部分,兩次楚藩案也與妖書案迭有相關,故稱二書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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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宗之亂
楚宗之亂,是明神宗萬曆年間的四次政治案件,是一場由於國本之爭引起的一連串東林黨爭事件,即兩次妖書案,兩次楚藩案,又稱二書二楚。 明神宗寵愛郑贵妃之子福王朱常洵,圖以為皇儲,但太子朱常洛受到群臣支持,神宗忿以消極方式抵抗,甚至幾十年不上朝,是為國本之爭,郑贵妃一直在宮中生事,要讓福王爭奪儲君之位,於是朝中有人刊印了政治文宣《憂危竑議》,宣傳鄭妃之惡,被朝廷視為「妖書」,此即第一次妖書案,朝中也因此黨爭不斷。 妖書案的黨爭並未輕易結束,又藉由楚藩的兩次楚藩案延續下去,萬曆卅一年(1603年)三月,楚藩宗親朱華赿向朝廷告發楚王朱華奎並非楚恭王之子,是為楚太子案。浙黨的沈一貫授意通政使沈子木將奏疏壓下,朱華赿一怒,親告御狀。東林黨的郭正域主張調查。沈一貫反對,但郭正域力爭之後,朝廷展開調查,最後以查無實據結案。沈一貫的門下給事中錢夢皋劾奏郭氏「陷害宗藩」。郭正域辭官。 楚太子案又引發了楚宗劫槓案,萬曆卅三年(1605年),楚太子案無事之後,神宗注意到楚王的家財,楚王朱華奎以白銀貳萬兩,貢獻給覬覦楚王家財的皇帝。運送途中,被不滿楚太子案的楚藩宗室朱蘊鈐等人劫走,朱蘊鈐還打死了湖廣巡撫趙可懷。沈一貫立刻調集鄖陽巡撫胡襟寰兵馬,打算攻楚,最後萬曆帝得知實情,並未出兵,只是捕殺了數名帶頭的犯人,但楚藩宗室依舊人心惶然。有人認為是朱華奎指使手下將與自己結怨的湖廣巡撫趙可懷毆打致死,嫁禍給楚國宗室們。 此時又有人寫作《續憂危竑議》,再度批鄭貴妃、首輔沈一貫與大學士朱賡,是為第二次妖書案,沈一貫又想藉此繼續鬥爭郭正域,欲害其性命,郭正域因曾擔任太子之師,在太子與東廠提督陳萬化的力保下,得以保全性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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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藩案
楚藩案,是明朝萬曆年間楚國(楚藩)發生的兩次事件,即「楚太子案」、「楚宗劫槓案」,學者常認為這是妖書案鬥爭的一部份,細節可分為「二書二楚」四大案,即「第一次妖書案」、「第二次妖書案」、「楚太子案」、「楚宗劫槓案」等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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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贯
沈一贯(),字肩吾、又字不疑、子唯,号龙江,又号蛟门,鄞县(今浙江宁波)栎社沈家人。明朝万历年间内阁首辅,也是学者、诗人、史学家、外交家。隆庆二年登进士第,改庶吉士,授检讨,历充纂修官,南京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太子少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吏部尚书。身后赠太傅,谥文恭。沈一貫是明朝首位对天主教持开明提携态度的首辅,开创了晚明中西文化交流的蜜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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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鯉
沈鯉(),字仲化,號龍江,河南歸德州(今商丘)人。諡文端。明朝東林黨政治人物。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考中乙丑科進士,改庶吉士,进编修,升侍讲学士、吏部右侍郎、左侍郎。張居正約沈鯉於家宅同寫奏摺,沈鯉說:「國政絕於私門,非體也!」萬曆十二年(1584年)冬拜禮部尚書。首輔申时行请旨于萬曆十六年(1588年)将其放归。 萬曆三十年(1602年)七月以故官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與機務,譽滿朝野,為首輔沈一貫妒。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由於支持禮部尚書郭正域查明偽楚王案的主張,引來沈一貫恨意。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罷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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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藏寺 (北京)
法藏寺,位于今北京市东城区幸福东街南口处,是一座汉传佛教寺院,现已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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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吾弼
朱吾弼,字谐卿,高安人(今江西庐陵)。明朝政治人物。 朱吾弼為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授寧國推官,歷官南京御史、浙江右布政使。當时礼部侍郎郭正域因妖書案被告罪,朱吾弼與兵部主事庞时雍上書批評沈一贯,不久稱疾離去。三年後,復起為南京光禄少卿,再改大理右丞。天启五年为御史吴裕中劾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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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後一部,是一部纪传体的史书。清朝明史馆官修,张廷玉等主撰,全書共三百三十二卷,計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记明代史事,起自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迄於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共277年的明朝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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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人物列表
明史人物列表是《明史》中的人物列表,根据章节依次排列。明史为二十四史中的最後一部,为清朝张廷玉等人耗时一百余年、历经三代、四次大型修纂而成。其是一部纪传体的史书,它记载了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到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共277年的明朝历史。该史也包括部分朱元璋起兵时至立国号前的一些人物故事,但内容不完全涉及南明王朝一些史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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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諡號列表
本表列舉明朝朝廷賜諡號以及獲諡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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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三案
明末三案,是中国明朝末期宫廷中发生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的总称。这三起事件引發了滿朝士大夫互相侵軋,故有“三大案”之称。事實上早在三大案之前,明神宗萬曆年間還有二書二楚四案,即兩次妖書案,兩次楚藩案,這些案件表面上的問題都是所謂的「國本之爭」,但實際上是激烈的東林黨爭,直到南明滅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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