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关系: 可废止推理,归纳推理,推理,溯因推理,演绎推理。
可废止推理
可废止推理是对推理形式的研究,它尽管令人信服,却不如演绎推理那么形式化和严格。它已经在哲学中,和最近在人工智能中讨论过了。 其他演绎推理的替代者包括归纳推理和逆推推理。它们在传统上不被术语「可废止推理」所覆盖。.
归纳推理
归纳法或归纳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它基于对特殊的代表(token)的有限观察,把性质或关系归结到类型;或基于对反复再现的现象的模式(pattern)的有限观察,公式表达规律。例如,使用归纳法在如下特殊的命题中:.
推理
推理是「使用理智從某些前提產生結論」的行動。以下三種推理是屬於哲學、邏輯、心理學和人工智能等學門所感興趣的領域。.
溯因推理
溯因法或溯因推理(英语:abductive reasoning,也译作反绎推理),是推理到最佳解释的过程。换句话说,它是开始于事实的集合--,并推导出其最佳解释的推理过程。有时使用术语溯因(abduction)意味生成假设来解释观察或结论,但是前者定义在哲学和计算二者中更常见。 演绎和溯因区别在于推理中使用“a 蕴涵b”这种规则的方向(与归纳的比较请参见逻辑推理): (以下b.
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Deductive Reasoning)在传统的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是「结论,可从叫做‘前提’的已知事实,‘必然地’得出的推理」。如果前提为真,则结论必然为真。这区别于溯因推理和归纳推理:它们的前提可以预测出高概率的结论,但是不确保结论为真。 “演绎推理”还可以定义为结论在普遍性上不大于前提的推理,或「结论在确定性上,同前提一样」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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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推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