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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事件
三七事件,亦名東崗事件、或東崗慘案,是一宗發生在1987年3月7日,中華民國國軍小金門守軍射擊並屠殺無武裝的越南難民船事件。郝柏村於2000年出版的《八年參謀總長日記》中證實事件中的越南難民十九屍二十命全部遇害,但有在場士官見證不止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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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失踪
根据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强迫失踪是指由獨裁政體的国家代理人,或得到国家授权、支持或默许的个人或组织如秘密警察或情治單位,实施逮捕、羁押、绑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強行剥夺自由的行为,并拒绝承认剥夺自由之实情,隐瞒失踪者的命运或下落,致使失踪者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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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報告書
國防報告書,是中華民國國防部依照《國防法》必須向全民定期公佈的國防白皮書,至2015年為止,已經公佈了13次。 中華民國國防部依法也必須公佈《四年期國防總檢討》,亦屬於國防白皮書的範疇。其差異為:國防報告書是報告當前的國防事務與施政績效,而四年期國防總檢討是對未來國防施政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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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宣言
《和平宣言》,為台灣作家楊逵於1949年發表的宣言。 1949年1月楊逵執筆的《和平宣言》,被中國上海《大公報》轉載,觸怒臺灣省主席陳誠。而在四六事件時,亦遭到逮捕,經軍法審判判處12年有期徒刑,至1961年才自綠島獲釋,這也是楊逵一生中最長的一次牢獄之災。 《和平宣言》的內容,除了建議釋放二二八事件被捕的人民之外,同時也主張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當時的第二次国共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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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拜恩
海軍上將約翰·拜恩(,),英國皇家海軍將官,13歲投身海軍,1718年參與帕塞羅角戰役。30年的海軍生涯使他成為一位經驗豐富和老練的海軍將官,並在1747年晉升中將。 然而,拜恩最為人所知的事蹟,是他在七年戰爭初期,於1756年敗於梅諾卡島戰役。在戰事當中,拜思因麾下戰艦受損嚴重而決定鳴金收兵,返回直布羅陀,導致梅諾卡島落入法國軍隊手中。拜恩事後被軍法審判,更因「未盡全力」保衛梅諾卡島,在1757年3月14日由火槍隊執行軍法處決,成為英國歷史上最後一位遭軍法槍決的海軍上將。拜恩未獲特赦而遭槍決的下場,在當時引起輿論極大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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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特根森林戰役
許特根森林戰役(Schlacht im Hürtgenwald)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軍和德軍在許特根森林進行之一系列激烈戰鬥的統稱。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在德國本土進行最長時間的戰役,亦是美軍在歷史上時間最長的單一戰役Regan, More military blunders, p.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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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理浩
伯克的麥理浩男爵,KT,GBE,KCMG,KCVO,(Crawford Murray MacLehose, Baron MacLehose of Beoch,),英國資深外交官及殖民地官員,1971年至1982年出任第25任香港總督,他的任期前後長達10年半,先後獲四度續任,是香港歷史上在任時間最長的港督。 外交官出身的麥理浩雖然缺少殖民地的行政管理經驗,但沒有殖民地包袱的他,反而被普遍認為是歷史上最傑出和最受市民愛戴的港督之一,輿論更以「麥理浩時代」(MacLehose Years)形容他在任港督的日子。麥理浩任內推動大刀闊斧的改革,使香港的社會面貌出現深刻的改變。他的改革涉及房屋、廉政、教育、醫療、福利、基礎建設、交通、經濟和社會各個範疇,十年建屋計劃、開發新市鎮、創立廉政公署、九年免費教育、設立郊野公園、興建地下鐵路和地方行政改革等重要的政策和建設,紛紛在他任內推出。這些政策不單直接改善市民的生活水平,還進一步為殖民地政府在市民心目中建立起正面形象,同時也增強了香港人對香港的歸屬感。 麥理浩見證了香港的經濟起飛,任內經濟增長之強勁為開埠以來所未有。在他的協助下,香港由原本以輕工業為主導,逐步轉型以電子工業、金融業和商業為重心,一躍而成「亞洲四小龍」之一,為香港的繁榮穩定和日後成為亞洲國際金融中心及國際大都會,奠定重要基石。此外,財政司夏鼎基爵士在麥理浩任內提出的「積極不干預主義」,也成為港府的理財哲學、以及麥理浩在施政上的依歸。 不過,外界也有意見批評麥理浩始終未能完全解決房屋不足、大學學位不足、教育質素參差、貧富不均和交通擠塞等核心問題,不少輿論也認為他未能快速應對任內接二連三的社會運動;至於在處理中國大陸非法入境者及越南難民來港的問題上,也引起不少爭論。 在中港關係方面,麥理浩改善了雙方自六七暴動以來的關係,他在1979年應邀訪問北京等地,成為二戰後首位官式訪問中國的港督。訪華期間,他會見了中共領導人鄧小平,席間得悉鄧小平堅決要在1997年或之前收回香港,結果這次會面為後來的香港前途談判揭開序幕。麥理浩返港後擔心引起恐慌,隻字不提鄧小平堅持收回香港的言論,只引述鄧小平「叫香港投資者放心」,但為免觸動中方神經,他放棄原擬推動民主政制改革的計劃。 麥理浩未及香港前途談判召開,便先行卸任港督,但他卸任返英後,繼續透過上議院議員的身份參與香港事務。他在晚年参与制定「居英權計劃」,又多次批評末任港督彭定康為立法局引入的民主改革。在1997年,年近80歲的麥理浩特意返回香港,在6月30日晚出席香港主權交接儀式;縱使英政府杯葛在7月1日舉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暨特別行政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但他仍堅持出席。 無論如何,麥理浩對香港的貢獻深受各方肯定,他除了多次獲英廷授勳外,更在1982年獲封為終身貴族,而香港的麥理浩徑和麥理浩夫人度假村,也是為了紀念他的貢獻而以他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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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指中國國民黨主政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進行的白色恐怖統治,期間從1949年5月20日至1991年5月22日為止。中華民國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臺灣省戒嚴令》,宣告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同年5月24日經由立法院三讀通過《懲治叛亂條例》,為針對中國共產黨叛亂的特殊狀況而實施,實際上,透過此「特別刑法」造成許多冤假錯案,剷除異己、鞏固極權主義的領導中心,對於批評或反對政府者、持不同政見者(如主張臺灣獨立、左翼等等)進行整肅迫害,任意冠上意圖顛覆政權之罪名,將刑罰範圍極度擴張。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等情治單位藉由特別刑法充當政府整肅異己的工具,罔顧基本人權、民主、自由等、無所不在隨時隨地監控人民,對言行可疑人士或持不同政見者炮製假案、予以扣上匪諜的帽子,在全國各地濫捕、濫殺、刑求毆打及沒收財產,造成大量的冤死、冤獄、傷殘,人民的生命、財產、健康,以及心靈上遭受嚴重損害。 雖然中華民國政府宣告自1987年7月15日起解嚴,「名義上」白色恐怖已經結束,臺灣平民不再受到嚴厲的軍法審判,但是《懲治叛亂條例》以及《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仍然持續鎮壓與政府持不同政見者。1991年5月9日,法務部調查局幹員未知會國立清華大學校方,於清晨五時許進入清大學生宿舍拘提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引發臺灣社會與大學校園劇烈反彈。5月9日,清大學生到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靜坐抗議。5月12日,抗議的教授及學生於中正紀念堂靜坐,二十多名教授遭到鎮暴警察以棍棒毆打。5月15日,上千名臺灣各大學學生發動罷課並佔領臺北車站大廳靜坐六天五夜,要求「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反對政治迫害」。5月17日,立法院通過廢除《懲治叛亂條例》,5月22日正式宣告廢止。1998年6月17日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補償條例,成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十五年間補償10067件,其中死刑809人,包括:二二八事件、澎湖七一三事件、孫立人部屬郭廷亮案、柏楊案、李敖、雷震案、美麗島案(除了林義雄可能因林宅血案未破堅持不領補償金)等。但約1500名受難者未提出申請。基金會執行長希望基金會結束營運後能與二二八基金會合併成為「國家人權基金會」,繼續保障未申請者的權益。.
杨虎城
杨虎城(),陝西蒲城人,原名彪,後易名忠,別號虎臣,國民革命軍北伐時改為虎城,此後即以字行王禹廷:《細說西安事變》,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9年10月1日。又名虎冬、忠祥。曾化名楊呼塵畢萬聞:〈楊虎城生前死後〉,刊《明報月刊》,香港:明報雜誌有限公司,1994年6月號。中国军事將領,西安事变领导者之一,堅持把蔣中正除之後快,但不被張學良所接受。曾任中华民国中央监察委员、西北绥靖公署主任、國民革命軍第十七路军总指挥、陆军二级上将。因与张学良发动“西安事变”被蒋介石流放國外,隨後因要抗日秘密回國,反被蒋捕囚十二年。1949年9月6日,于重庆中美合作所之戴公祠被殺,终年五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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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記憶法
《歷史記憶法》(西班牙語:Proyecto de Ley de la Memoria Histórica或Proyecto de Ley de extensión de derechos a los afectados por la Guerra Civil y la dictadura,全名:Proyecto de Ley por la que se reconocen y amplían derechos y se establecen medidas en favor de quienes padecieron persecución o violencia durante la Guerra Civil y la Dictadura)是一套由何塞·路易斯·羅德里格斯·薩帕特羅的西班牙工人社會黨政府於2006年提出的法律草案,希望禁止佛朗哥主義(Francism)的稱讚。該法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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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中華民國死刑犯列表
二次世界大戰後經中華民國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或經軍法審判判決死刑者;至於1988年前則僅列部分。另,1949年至1987年間的臺灣白色恐怖時期,亦有不少被執行死刑者係屬叛亂之由審判政治犯,未列其中。 列表中如無特別標示,則皆為男性。.
2009年胡德堡槍擊案
胡德堡槍擊案是於2009年11月5日在美國得克萨斯州基林市附近的美國陸軍胡德堡基地所發生的一起聖戰份子大規模槍擊案。兇手是一名美國陸軍少校及精神科醫師,在該案中槍殺了13人並造成30多人受傷。這是在美國軍事基地所曾發生過最嚴重的槍擊案。, FrontPage Magazine, 22 August 2013, retrieved 22 August 2013參議員喬·李伯曼、將軍等多人都稱此事件為恐怖攻擊。美國國防部和聯邦執法機構已將此槍擊案歸類為一起事件。 兇手哈桑在事件中遭槍擊而導致腰部以下癱瘓。Austin American-Statesman, November 7, 20092011年7月20日,軍事法庭將其提訊,並根據《》,控其犯有13項蓄意謀殺和32項謀殺未遂。2013年8月7日,軍法審判開始。基於該指控的性質(在單一犯行中,有一個以上的蓄意或一級謀殺案例),若其罪名成立,則將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2013年8月23日,哈桑在所有13項蓄意謀殺和32項謀殺未遂的指控中均被判有罪,並於2013年8月28日遭判處死刑。 槍擊案發生後數日,各媒體的報導顯示,一聯合反恐任務小組已察覺到,哈桑和被國家安全局監控已久且視為安全威脅的葉門裔伊斯蘭教士安瓦爾·奧拉基之間有電郵往來,而哈桑的同事亦察覺其這幾年來有越發激進的現象。對於未能防止這起槍擊案,促使了美國國防部和聯邦調查局展開全面調查,美國國會也對此舉行聽證會。 該事件的生還者和罹難者家屬曾請求將這起槍擊案歸類為恐怖行動(或是以激進的伊斯蘭宗教信念為動機的行動),但卻遭到美國政府回絕。2011年11月,一群生還者及罹難者家屬對於因疏忽而未能防止這起攻擊的美國政府提出了訴訟,以迫使政府將這起槍擊案歸類為恐怖攻擊。然而五角大廈則認為,以恐怖攻擊來指控哈桑,這在軍事司法審判中是不可能的,而要政府將槍擊案歸類為恐怖攻擊,則甚至會有損於軍事檢察官維持對哈桑判決有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