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法律——或被稱之為社會主義法律——為1917年十月革命之後於蘇聯所發展出來的法律體系。而修正後的蘇聯法律系統也廣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共產國家採用,像是蒙古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歐的華沙公約組織各國、古巴、越南。 在蘇聯法律系統下,法律被視為是政治的手段,而法院則是政府的一部分。Richard Pipes Russia Under the Bolshevik Regime, Vintage books, Random House Inc., New York, 1995, ISBN 0-394-50242-6, pages 402-403這種法律系統的設計中,保護國家更勝於保護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