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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指数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是中華民國總統府附屬任務編組機關,乃中華民國政府研議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前之最高人權政策諮詢機構。其功能包括人權政策之提倡與諮詢、國家人權報告之提出、國際人權制度與立法之研究、國際人權交流事務之研議以及提供總統其他人權議題相關諮詢事項,包括陳水扁政府、馬英九政府及蔡英文政府均設有人權諮詢委員會。 中華民國政府現有三大人權保障組織機制,包括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以及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

23 关系: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向陽 (詩人)孫友聯中國人權法草案中華民國總統府廖福特呂傳勝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第9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列表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黃爾璇黃默臺灣同性婚姻臺灣人權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難民法草案陳水扁陳永興柴松林法輪功在香港法輪功在臺灣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2017年6月臺灣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Taiwan Association for China Human Rights,簡寫TACHR)是台灣的非政府組織,於2011年5月14日由資深媒體人、台灣中央廣播電台董事楊憲宏在台北成立。該社團法人之目的在督促中華民國政府將人權做為兩岸談判的前提,特別是關注中國大陸內部的人權狀況,呼籲台海兩岸當局之間建立類似中美之間談判的「人權對話平台」機制,並推動中華民國政府儘速制定《難民法》或是《政治庇護法》、《中國人權法草案》,以協助受迫害的中國大陸良心犯及異見人士。該聯盟認為兩岸人權自由落差太大,穩定的兩岸關係需要「人權標準」。因此主張台灣應用民主人權、自由法治來跟中國大陸交往,強調民主、人權、自由和法治是「台灣唯一的籌碼」,並倡議「人權標準」應納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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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陽 (詩人)

向陽,本名林淇瀁,臺灣南投縣鹿谷鄉廣興村人,台灣作家。 他是跨領域的作家,除了以詩聞名之外,兼及散文、兒童文學及文化評論、政治評論。在身分上,他是詩人、作家,也是作詞人、政治評論家、總編輯、總主筆、學者。身分多重,領域寬廣,當代文壇最具代表性人物之一。其弟林彧也是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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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友聯

孫友聯,臺灣勞工運動人士,馬來西亞出身,1992年赴臺灣就讀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現任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曾任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21世紀憲改聯盟顧問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專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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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法草案

中國人權法草案,在中華民國立法院推動、審議中的一項法律草案,由台灣團結聯盟立委與人權團體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於2015年10月1日提出。草案規劃在中華民國行政院轄下設置「中國人權委員會」,聲援被政治迫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眾,並規定中國大陸的加害者,不得入境台灣,已入境者則應立即驅逐出境。該草案參考美、日、韓之《北朝鮮人權法》立法精神,如果完成立法,將是亞洲首次有政府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問題入法,並具體落實立法院2010年「禁止嚴重迫害人權的中共高幹入境」的決議、2012年「要求政府營救中國良心犯」的決議。台聯自2012年起構思本草案,2015年10月在立法院提案後,一讀過程中遭國民黨團阻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並未提出阻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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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府

總統府是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的幕僚機關,專責處理與總統、副總統有關的行政事務;成立於1948年5月20日,其機關法人前身為國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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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福特

廖福特,台灣國際人權法學者,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研究領域包括人權法、歐洲區域法律、國際法及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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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傳勝

呂傳勝(),台灣律師、政治人物,祖籍福建省漳州市南靖縣龍潭樓,生於桃園縣桃園市(今桃園市桃園區),是中華民國第十、十一任副總統呂秀蓮的兄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人權諮詢委員,曾任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創立桃園縣勞資和諧促進會並自任理事長,曾任桃園縣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桃園縣公共藝術審議委員、呂氏宗親會會長,也曾競選過桃園縣縣長,在桃園縣發起建造「呂祖聖殿」,曾組團赴中國福建省漳州市南靖縣龍潭樓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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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

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成立於2012年11月23日,是中華民國國會立法院第一個人權團體,功能在積極檢視中華民國政府已批准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之歧視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三項國際人權公約在臺灣的落實執行程度,並促進立法院與各國國會、國際人權組織交流,推動人權外交。許多先進民主國家的國會通常都設有關注國際人權的類似委員會。目前共有52位朝野政黨的立法委員組成,首任會長是投身婦女運動30年的知名人權律師、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尤美女,榮譽會長為立法院長王金平、榮譽副會長為立法院副院長洪秀柱。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這是立法院史上第一個以人權為主的國會組織,此舉將有助原多為聯誼交流的國會次團體, 往議題化與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中央廣播電臺 Radio Taiwan International, 201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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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列表

9屆立法院為當前中華民國最高立法機關立法院的屆別,開會地點位於臺北市。其中在2016年1月16日選出的立法委員,立法委員任期從2016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涵蓋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與蔡英文的任期。這屆立法院席次總計113席,包括73席單一選區選出的區域立法委員、6席平地和山地原住民選舉區選出的原住民立法委員,及34席由比例代表制選出的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民主進步黨這屆席次自40席增長至68席,中國國民黨則從上屆64席掉至35席,時代力量和親民黨分別獲得5席和3席,無黨團結聯盟和無黨籍各有1席。相對地,台灣團結聯盟在這屆立法院則沒有任何席次。 這屆立法院有47名新任立法委員就任,男性和女性分別為71人與42人(男性63%、女性37%),女性立法委員較上屆多5個席次。由於許多中國國民黨籍資深立法委員競選連任失利,使得這屆立法委員平均當選年齡49.94歲,是2008年席次減半後最為年輕的一屆。這屆立法院也是中華民國自1949年撤往臺灣及1992年全面改選立法院以來,民主進步黨首次單獨獲得過半的席次,取得完全執政。新創立的時代力量成為第3大黨,和親民黨同樣可依法組成黨團,具提案權和參與黨團協商的權利,這讓立法院繼續維持由「兩大兩小」4個黨團共同協商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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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原住民轉型正義委員會、原轉會,是中華民國總統府任務編組之一,於2016年12月前由臺灣原住民族(已正名原住民族)及平埔族群(未正名原住民族)推舉產生委員,人選以民族和部落的共識為基礎;委員會編制29至31人,其中原住民族十六族代表各一人、平埔族群代表三人。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之宗旨為實踐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主要任務包含:揭露歷來因外來政權或移民導致原住民族權利受侵害、剝奪之歷史真相;對原住民族受侵害之權利,規劃回復或賠償措施;檢視對原住民族造成歧視或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之法律與政策,並提出修改建議;積極落實《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與各項相關之國際人權公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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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爾璇

黃爾璇(),台灣的學者與政治人物,雲林縣人。 黃爾璇於台中師範學校畢業、服務小學四年後保送升學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系,之後考取該校教育研究所,就讀一年後改考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取得該所碩士,後又考取同校政治研究所,並獲該所政治學博士,在校期間曾考取公費前往日本東京大學就讀。黃爾璇擔任過小學教師、公務員,後任教東吳大學、政治作戰學校政治研究所、政治大學、國立中興大學等大學並兼任政大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黃爾璇具高考教育行政和社會行政及格的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後於東吳大學政治系擔任專任副教授。黃爾璇雖曾具國民黨籍,但他也是少數敢公開發表政治民主改革言論的學者之一,也因此被國民黨政府列入注意對象。後來國民黨青工會與情治單位透過教育部迫使東吳大學校方在政府壓力下,於1983年6月29日以當時通行的不予續聘方式解聘,被稱為東吳大學政治系事件。 黃爾璇其後參與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初期台灣教授協會的發起與活動,並且參與民主進步黨祕密建黨小組推動建黨工作、擔任建黨委員會執行長及政策組召集人,而於1986年12月民主進步黨成立時擔任建黨秘書長、連任兩屆。黃爾璇致力於民進黨黨章、黨綱的草擬及整合,初期黨組織殆為黃爾璇所手創。他也曾任《民眾日報》、《自立晚報》主筆。 黃爾璇曾經協助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秘密遷台,後出任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副主席;1989年黃爾璇代表民進黨參選雲林縣立法委員落選;1992年黃爾璇出任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並於1995年、1998年獲得連任,2001年黨內初選連任失利。黃爾璇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曾經擔任行政院陸委會諮詢委員、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委員與行政院政府改造諮詢委員會委員。其後,擔任過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及台灣聯通科技董事長,現任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共和國雜誌》發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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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默

黃默,現任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台灣知名政治學者、人權活動家,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前主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研究領域包括西洋政治思想、當代英美政治哲學、人權哲學、人權教育、國際人權法與人權運動、國際人權保護、聯合國與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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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同性婚姻

臺灣的同性婚姻議題與相關社會運動,起始於1980年代末期祁家威提出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請願。現行婚姻規範法源於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當中沒有承認同性婚姻或同性結合的法律地位。 為了使同性婚姻在台灣合法化,同志團體自2012年起積極推動《多元成家立法草案》,並就現行《民法》條文不允許同性婚姻提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反对人士擔心法制化後危及現行婚姻概念,故大力反對以修改《民法》的方式讓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享有相同的婚姻法源,部分認為可以另立專法來處理同性婚姻,但支持同婚的民法派認為如此形同隔離政策。现時台灣主流政党包括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及時代力量均支持同婚。 2016年11月8日,執政民主進步黨控制的立法院一讀通過《民法》親屬,亦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於12月26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全案須送朝野協商。 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宣布现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违宪,要求行政和立法机关两年内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保障同性婚姻的权利,成為亞洲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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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權

臺灣人權是指人權在臺灣的實踐,也就是臺灣住民做為一個人對所應享有之權利的爭取歷史與現行保障。以下分別從歷史、法律、現實等層面描述臺灣的人權進展,參考國際人權團體對臺灣各地各類人權狀況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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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

臺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是由臺灣律師、學者、文化界和國會議員共同成立,旨在声援受迫害的中国維權律师、促进中国法治健全发展,并且唤起台湾社会对中国人权的认知、关注与行动,而且與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合作。擬透過声援个案,以公民行动向中國共產黨施压,以及基於法律学理和台湾转型经验对中国大陸的法治改革提供建言。透過臉書發行《律師行動》週報,追蹤中國維權律師近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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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法草案

難民法草案是中華民國政府于2005年提出,立法延宕多年的一項法案。規範包括難民認定的要件、程序及審查機制,提供難民資格申請人在台灣停留期間法律諮詢、醫療照顧、安置、收容等基本權利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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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

陳水扁(),暱稱阿扁(tl),生於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縣官田鄉西庄村(今臺南市官田區西庄--),海商法律師出身,第十、十一任中華民國總統(2000年-2008年)。歷任民主進步黨主席、臺北市議會議員、立法委員、臺北市市長等職。由於涉及龍潭購地案而被判刑20年,三審定讞發監執行,2015年1月5日核准暫時出獄,保外就醫至今。實際上結束其長達六年的监禁。 陳水扁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以39.3%得票率當選為行憲後首次政黨輪替的直接民選總統,结束了中國國民黨在台灣五十五年的長期執政,並於就職演說上提出四不一沒有;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他取得50.11%的得票率,以0.22%差距獲得連任。任內推動一邊一國、台灣正名運動以及台灣入聯運動,在經貿方面則採用「南向政策」的經貿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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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興

陳永興(),台灣的政治人物與醫師,高雄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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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松林

柴松林(),生於中國遼北,祖籍浙江宁波,統計學學者,專長為人口統計學與經濟統計,為國立政治大學教授。台灣社會運動先驅,致力於台灣人權與消費者保護,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創辦人之一,現任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環境與發展基金會、臺灣觀光學院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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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在香港

法輪功於1996年在香港註冊為「香港法輪大法協會」,學員一直活躍。雖然法輪功於1999年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締,香港的法輪功學員及註冊團體依然受香港法律所保障。 前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1年公開發表對法輪功的負面評論,惟時任政務司司長、後來擔任行政長官的曾蔭權則指出此僅為前者的個人意見。此外,香港前樞機主教陳日君、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馮智活牧師等一些泛民主派政治領袖則公開支持法輪功。 2012年,被指具有中國共產黨政法委背景的香港青年關愛協會在香港公開鼓吹反對法輪功,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則被質疑與該組織有關係,法輪功方面呼籲梁振英勿配合中共打壓。路透社2014年七一大遊行前夕發表〈香港的靈魂爭奪戰〉特稿指出北京當局近年將影響力伸進港府、媒體及宗教等層面,引爆了香港民怨;分析指出,法輪功學員遭遇香港青年關愛協會鬧場、打人,這類親北京團體是共產黨當局加強箝制香港的一環。香港及北京可靠消息人士指出,與共黨或北京政府有關的個人及組織,在香港的公民及政治生活層面,正在扮演更大角色,影響力已滲透香港的大街小巷、公司企業、媒體、宗教教堂及香港政府機關。 聯合國2013年3月發佈人權報告,關注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惡化,以及香港法輪功學員的活動經常受阻,人權理事會對此表示遺憾,促請港府在訂定和執行政策時,必須確保符合人權公約中對公民享有宗教和表達自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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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在臺灣

源自中國大陸的法輪功於1994年傳入台灣,中國時報報導估計學員總數約30萬至60萬人。法輪大法網站宣稱,目前全台灣有一千多個煉功點,大多數位於成員居家、公園、校地、活動中心等地。 法輪功主要以口耳相傳介紹來介紹功法,參與的人士來自各種不同的背景。法輪大法亞太訊息中心轉中央通訊社的2003年報導,稱法輪功在台灣初期人數不多,第一個煉功點在陽明山,1995年到1999年,在台學煉人數成長緩慢,僅一萬餘人,但1999年4月25日中國發生萬人北京上訪事件、法輪功遭到鎮壓後,台灣學煉人數增加,2003年約有3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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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

在臺北市政府2002年劃定臺北市健康路、寶清街口西南側等五十八處都市更新地區範圍案中,文林苑案位屬於2002年10月28日公告劃定「士林區 ‧ 前街、後街附近更新地區(捷運淡水線西側) 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是一項發生於臺灣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士林橋、前街及後街一帶的都市更新爭議。事件始於王家不同意所擁有的兩塊土地和建物,被包含在臺北市政府核定的都市更新範圍內,經由樂揚建設擔任實施者規劃都市更新事業計劃興建「文林苑」住宅大樓。 在文林苑大樓都市更新案(事業計劃)通過後,王家開始向臺北市政府和內政部提出「權利價值異議」和「不服都更行政處分」2項訴願,但被駁回。後來於2009年,王廣樹等人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對臺北市政府提出告訴,以未被通知出席都市更新公聽會、有數戶被排除於核准都市更新範圍等理由,認為臺北市政府違法核准都更案。然而在裁決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在王家未收到公聽會通知上,依事證指向王家已經收到通知,王家並非不知情無法參加公聽會表達退出意見,且王家有因自己的事由招致郵件退件的記錄;在王家可否被排除於都市更新範圍內的爭議上,高等行政法院同意市政府見解,王家土地未臨道路用地(是袋地),面積也小於最小可申請建築面積(即畸零地),排除於都市更新範圍外讓王家無法改建違反現行法規,而被排除的數戶經查地主在當地居民申請都更範圍前就提退出,且退出過程和退出後的都更範圍合乎都更法規,於是判決王家敗訴。 2012年3月28日台北市政府依法執行法院判決,拆除王家住宅,後續引發社會運動、王家提告10起訟案及全台都更停擺等情況。 本案引發都市更新條例的違憲爭議,在王家與其他都更社區不同意戶共同聲請釋憲後,後續作成二個大法官釋字。至今,都更條例仍延宕在立法院待審,未完成修法。但修法重點,包括將由法院裁決是否同意拆除不同意戶房屋,以及提高都市更新提案和成案同意比例等修改。 2014年3月14日,經過長期抗爭與訴訟,反對戶王廣樹之子王耀德與樂揚建設進行和解談判後,自行拆除組合屋。5月28日,反對戶王廣樹在提起十次訴訟並敗訴,而面對建商求償5300萬巨款賠償的訴訟壓力下,與建商樂揚建設達成和解,雙方簽字,樂揚建設同意撤銷所有訴訟。文林苑於2016年9月完工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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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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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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