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关系: 中国关于钓鱼岛之言行,第11管區海上保安本部,第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瑞穗級巡視船,海上保安廳,日本关于钓鱼岛之言行,2013年钓鱼岛争端。
中国关于钓鱼岛之言行
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皆主張釣魚臺列嶼依歷史、法理及地理係台灣附屬島嶼,属於台灣管辖。但由于两岸自1949年处于分治状态,因此中華民國(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未聯合主張釣魚臺列嶼主權,而是「分別」宣稱釣魚臺列嶼主權。.
新!!: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和中国关于钓鱼岛之言行 · 查看更多 »
第11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重定向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新!!: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和第11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 查看更多 »
第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
#重定向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
新!!: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和第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 · 查看更多 »
瑞穗級巡視船
穗型巡視船(みずほ型巡視船、-がたじゅんしせん)是配備2架直升機的日本海上保安廳PLH級巡視船。PLH是Patrol Vessel Large with Helicopter略稱。日本將本級船為直升機2架搭載型(ヘリコプター2機搭載型)。.
新!!: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和瑞穗級巡視船 · 查看更多 »
海上保安廳
海上保安廳(),簡稱海保(かいほ),是日本為維持海上安全及治安而設置的行政機關,為國土交通省的外局。在細目上主要是海難救助、交通安全、防災及環境保全、治安維持的任務,但實際上是海洋權益保全(領海警備、海洋調査)。類似其他國家的海岸巡防隊、國境警備隊等準軍事組織,職員數約1.2萬人,大部分是海上保安官。截至2010年,海上保安廳擁有巡視船艇約200艘,海事巡視飛機70多架,此外亦設有衛星監察所巡視之海域。 海上保安廳於1948年創立時使用的英文名稱為「Maritime Safety Agency of Japan」(縮寫MSA或JMSA),惟不少外國船員認為該英文名稱不明顯表示其到底是海上警察或是海事機關,因此海上保安廳於2000年更改其英文名稱為「Japan Coast Guard」(縮寫JCG),即「日本海岸巡防隊」之意。.
新!!: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和海上保安廳 · 查看更多 »
日本关于钓鱼岛之言行
关于中日钓鱼岛主权问题争议,日本官方主張钓鱼台列屿係日本依“無主地先佔”原則領有,附属沖繩縣(琉球群島), 并認為中國自1949年至1970年均未對尖閣諸島的主權提出異議,并將尖閣諸島列為日本領土,所以“不存在”領土爭議。.
新!!: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和日本关于钓鱼岛之言行 · 查看更多 »
2013年钓鱼岛争端
2013年钓鱼岛争端,是自2012年日本政府國有化-zh-hans: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zh-tw:釣魚臺列嶼;zh-hk:釣魚台列嶼;-(尖閣諸島)之后,日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民国就钓鱼岛主权归属展开的爭議。.
新!!: 第十一管區海上保安本部和2013年钓鱼岛争端 ·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