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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日韩协约

指数 第一次日韩协约

《第一次日韩协约》,又称《第一次韩日协约》、《日韩新协约》,是1904年8月22日朝鲜王朝(时称大韩帝国)和日本於漢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條約主要內容為韩国僱用由日本政府推薦的财政顾问目賀田種太郎和外交顾问須知芬及与外国缔结条约前要与日本协商等等。韩国代表為外部大臣尹致昊,日方代表為駐韓公使林權助。.

10 关系: 大韓帝國不平等条约乙巳條約第三次日韩协约須知分日韩协约日韩合并条约日韩议定书日韩新协约日韓合併

大韓帝國

大韩帝国(,1897年10月12日-1910年8月29日)是朝鲜王朝末期所使用的国号。国土与原朝鲜王朝相同(北方以鸭绿江和图们江与中国为界),国都同為汉阳(今首爾),其皇帝高宗亦为原朝鲜國君主。大韩帝国是朝鲜王朝历史的一部分,只是國號由「朝鮮國」改為「大韩帝国」,得名於古時的三韓。 1897年,亡命俄羅斯駐朝公使館的高宗回到德寿宫称帝。大韩帝国历经兩代十四年,至1910年8月被日本併吞而滅亡。由於二戰結束、日本投降後朝鮮半島的分裂,大韓帝國也是迄今最後一個實際統治整個半島的主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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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条约

不平等条约是指在签订条约的国家多方中,一方(或多方)以武力或政治施压等手段,胁迫另外一方(或多方)签署的条约,由于缔约双方的谈判地位不对等,导致最后缔结的条约不平等,因此条约通常都会对某一方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产生侵害。不平等条约通常是停战的条件和结果,为了结束战争而签订的条约即为和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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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條約

《乙巳條約》,又称《第二次日韩协约》、《第二次韩日协约》、《日韩保护条约》、《乙巳保护条约》、《乙巳五条约》、《乙巳勒约》等,是朝鲜王朝(时称大韩帝国)和大日本帝国于1905年11月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此条约规定由日本政府掌握大韩帝国的外交权、在大韩帝国设置统监府等。《乙巳條約》的簽訂標誌著附庸國韓國正式成為日本的保護國,事實上就是殖民地。 韓國人認為這是在日本人用武力勒逼下簽訂的,所以韓國人認為是「勒令簽約」,又稱該條約為「乙巳勒約」()。且當時高宗並不同意用印,而是由李完用、李根澤、李址鎔、朴齊純、權重顯等五名閣臣代為取出國璽後用印。李完用等五人因赞同此條約,被南北韓人民视为卖国贼,合称“乙巳五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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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日韩协约

《第三次日韩协约》,又稱為《第三次韓日協約》、《韓日新協約》、《丁未條約》、《丁未七條約》,是日本与朝鲜王朝(时称大韩帝国)于1907年7月24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海牙密使事件後,日本於1907年7月18日逼朝鮮高宗退位。因乙巳條約已失去外交權,而淪為日本的保護國的大韓帝國,再因此條約,高級官吏任免權落入日本在韓國的統監手上(第四條),韓國政府官吏可由日本人出任(第五條)。至此韓國的内政完全落入日本的管轄之下。该协约的未公开部分还规定解散大韓帝國軍,及喪失司法權與警察權。 大韩帝国的七位内阁大臣对条约签订表示赞同,因而被韩国人民视为卖国贼,合称“丁未七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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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分

知分(又爲須知芬、須集雲;),本名Durham White Stevens,爲美國外交官,會講拉丁語、希臘語、德語、法語和日語。曾經在日本外務省工作,并在韓國與日本簽訂《第一次韓日協約》後,作爲日人選派的顧問進入韓國外交部門作爲顧問官任職。1908年在加州爲兩名在美韩侨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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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协约

日韩协约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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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合并条约

日韓合併條約(-),是由大韓帝國總理李完用與大日本帝國代表寺內正毅於1910年8月22日签订的条约,將朝鮮的主权割與日本,同年8月29日公告,大韓帝國正式覆滅,歸日本統治。 韩国和朝鲜方面认为,该条约是基于之前在日军逼宫的情况下朝鮮王朝国王签立的《乙巳条约》,故而两个条约「締結時就是無效的條約」,签约时朝鮮纯宗亦拒绝签名;日本则认为日韓合併條約符合當時的國際法。1945年8月1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昭和天皇發表接受《波茨坦公告》後,大日本帝國無條件投降,由同盟軍佔領朝鮮,日本失去對朝鮮半島的實質統治權。1945年9月2日,日本簽署《降伏文書》,結束對朝鮮半島的統治。合併條約後因1965年的《日韓基本條約》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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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议定书

日韓議定書,又称韓日議定書或朝日公使同盟,是日俄戰爭期間,日本為確保其勢力範圍而與大韓帝國共同簽署的中立主張條約,由日本特命全權公使林權助與韓國外部大臣李址鎔在1904年1月簽定,合共有六項內容。這是一條不平等條約,原因是當時的韓國是在皇城受到攻擊、皇宮被佔領時,在日本的脅迫下簽署的。條約於同年2月2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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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韩新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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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韓合併

日韓合併是指1910年8月22日日本(大日本帝国)基於《日韓合併條約》,將朝鮮(大韓帝國)併入版圖的歷史事件;此舉象徵朝鮮歷史上長久做為獨立國家地位的中斷,以及朝鮮日治時期的開始。此事件在東亞史中依照各方用語及觀點不同,而有韓國併合、朝鮮併合、日韓併合/韓日併合、日韓合邦/韓日合邦等稱呼。韓國人本身則不使用此名稱,將日韓合併後由日本殖民統治的時期稱為「日帝強佔期」(일제 강점기)、「日帝時期」或是「日政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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