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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

指数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簡稱「不信任案」(No-confidence Vote)、「倒閣案」,是由中華民國(臺灣)立法院依據1997年第四次修憲後的《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促使行政院院長去職之憲政措施。.

目录

  1. 14 关系: 半总统制反馬英九各方對九月政爭的反應不信任动议中華民國總統九月政爭立法院立法院倒閣案行政院行政院院長解散议会蘇貞昌泛藍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罷免案

半总统制

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又名雙首長制、混合制,是一種同時具有「總統制」和「議會制」特徵的共和制政體。半總統制的總統作為國家元首有一些特殊的權力,總理領導的內閣有相對較穩固的地位,但國會的權力相對較小。 半總統制政體始于德國的威瑪共和國時期,並以法國最為典型。法國第五共和汲取了第三共和和第四共和議會制失敗的教訓,因此開創並執行半總統制半議會民主制(半總統制),維持到現時法國的政體,至今並未改變。半總統制在某些國家因總統及總理所不同政黨,憲政慣例不健全容易出現政治強人,容易出現政爭及憲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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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馬英九

反馬英九,又稱倒馬、反馬、罷馬或嗆馬,係專指在馬英九總統在任期間,發生於臺灣的多起社會運動,多以要求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馬英九辭去總統職務為訴求,同類的臺灣政治運動有倒扁。 反馬運動的時間主要發生在馬英九政府任期期間,主要是泛綠支持者推動,但也有不少同樣反對泛綠政黨的第三勢力聲音。在其社會運動的成員隨著時間推移,有擴大至臺灣社會各層面的趨向,見下文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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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對九月政爭的反應

各方對於九月政爭事件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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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任动议

不信任动议(Motion of No Confidence 或 Motion of Non Confidence)、不信任投票(Vote of No Confidence)或不信任决议(Resolution of No Confidence),中文又俗稱倒閣,是一种议会议案,一般適用於議會制及半總統制國家的議會。传统上由反对派提交给议会,希望打败政府(內閣)或使政府难堪。在少数情况下,它也可能由对政府已失去信心的昔日支持者放入议会的议程,该议案由议会投票决定通过或拒绝。一般而言,假如议会表决通过不信任动议或无法通过信任动议,政府只有辭職或解散议会并进行大选這兩個選擇。此制度源於十八世紀末葉,值美國獨立,英軍屢敗時。時英國下議院通過決議稱:「本議院毋可就現任各大臣身保信任。」致時任英國首相诺斯勋爵請辭。雖未即時成為定例,亦開後制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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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

中華民國總統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行使職權,對內則負政治上的最高責任,且為中華民國三軍統帥(武裝最高總司令),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並提名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交由立法院(國會)行使同意權。除身兼國家安全會議主席之外,也在慣例上擔任中華文化總會會長等中華民國政府外圍民間機構的領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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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政爭

九月政爭,或稱為馬王政爭(總統馬英九和立法院長王金平的政治鬥爭),是一場2013年9月發生在中華民國的政治事件。在本次政治風暴當中,總統和行政院院長遭到同步傳喚到案,同時異地偵訊作證,在政壇創下歷史首例。立法院長與立法委員涉入的關說疑雲、檢察總長及總統涉入的洩密疑雲、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特偵組)涉入的監聽國會事件,多項重大疑案都在九月政爭當中浮現。 本次事件以特偵組舉行的「切勿錯過記者會」為起點,引發一連串總統、行政院、立法院等中央政府高層首長之間的衝突與對立,範圍包括身兼黨魁(時為國民黨主席)的國家元首(總統馬英九)、行政機關首長(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司法行政機關首長(行政院法務部部長曾勇夫)、檢察機關首長(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立法機關首長(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等中央政府高層首長。 公眾得以知悉此次事件,始於2013年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認定法務部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王金平等人涉嫌關說。9月9日,檢察總長黃世銘召開記者會說明,並無聽到任何刑事案件的不法,認定關說為「行政不法」。9月11日,馬英九以中國國民黨主席身份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譴責立法院院長王金平對檢察體系的司法關說。中國國民黨宣布將王金平開除黨籍,這意謂王金平將喪失不分區立法委員身份,也同時必須退出立法院。王隨即向法院提起「確認國民黨員資格存在」的民事訴訟,9月13日獲法院裁准保留黨籍的假處分,暫保國會議長的資格。 9月28日,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揭發監聽國會事件,管表示,特偵組於5月16日至6月14日監聽國會總機,可監聽所有使用該總機播出電話的立法委員,特偵組立刻出面否認監聽國會,但慘遭記者當場揭穿特偵組說謊。檢察總長黃世銘只好召開記者會承認監聽國會,但說這只是一個失誤,並向社會大眾致歉。朝野立委痛批黃世銘與特偵組違法濫權,連國會都敢監聽,還開記者會狡飾。 王金平關說案由特偵組移送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以查無事證結案,相關人等皆未起訴。黨籍訴訟,一、二審皆判定王金平獲勝,2015年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宣布停止訴訟,確認王金平仍保有黨籍。反而是痛批王金平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因對外洩露監聽及偵辦內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及「公務員保密責任」,遭到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洩密罪定讞。 2017年3月14日,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法洩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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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現在是一院制之議會,設有113個席位。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國會,立法院院長即為議長。立法院成立於1928年(民國17年),最初為國民政府的附屬機關,1948年(民國37年)因應行憲而在制度上脫離行政權。1992年(民國81年)立法院開始全面定期改選至今。現任之第九屆立法委員於2016年2月1日宣誓就職,任期屆滿日為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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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倒閣案

#重定向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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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 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為協助行政院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廣義上則涵蓋各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均由行政院管轄),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行政院內部單位與各部會而使用 。同樣是非法定名稱,行政院通常稱為中華民國的內閣,行政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發言人、政務委員與各部會首長則為內閣閣員,並定期召開行政院會議以議定國家重大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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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長

行政院院長(通稱行政院長,雅稱閣揆)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首長,也是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行政部門的最高領導者,由總統直接任命,其職位相當於其它共和制國家的內閣總理。總統和副總統同時因故不能視事時,行政院長代行總統職權,行政院長為任代總統順位第2位,僅次於第1順位代總統的副總統。 行政院長的前身為國務總理,行政院的第一任院長是譚延闓,行憲後首任院長是翁文灝,政府遷臺後就任的首位院長是陳誠。現任院長是賴清德,2017年9月8日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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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议会

解散議會,為施行憲政的國家中,一項維持行政權與立法權制衡而發展出來給予行政權的一項機制。內閣制或雙首長制之下,行政權基於信任受國家議會(國會)的立法權監督和兩相制衡,但當立法權過大或行政權不受立法權信任,使行政權無法順利運作或是遭受議會抵制時,政府首腦(首相、閣揆等)可依法向國家元首(君主、總統等)提出解散國會重新選舉以訴諸民意。 在一些解散議會程序受憲法或其他法規嚴格限制的國家,在任期途中解散議會是解決政治問題的非常機制。在西敏制國家當中,內閣通常可以選擇對執政黨有利的時機,建議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選,議會通常於任期未完結前就會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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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

蘇貞昌(),生於臺灣屏東市,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任行政院院長、總統府秘書長、民主進步黨主席、臺北縣長、屏東縣長等職。1981年投入政壇,於屏東選區當選臺灣省議員。2006年初,獲陳水扁總統任命為行政院院長,並於2007年5月請辭獲准。卸任後,蘇貞昌曾代表民進黨競選副總統及臺北市長,但皆敗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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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藍

泛藍,也稱藍軍、藍營、泛藍陣營,是對中國國民黨意識型態相近的各種團體之總稱,目前包含中國國民黨、新黨。 「泛藍」這個詞彙用於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之後的台灣政壇,最初是由新黨元老高新武所發明的名詞,後由同黨籍的謝啟大在媒體大力宣傳,指稱中國國民黨以及由其分裂產生的新黨與親民黨(2000年至2012年屬於泛藍);新黨、親民黨皆源自國民黨且意識形態皆與國民黨相近,所源出的中國國民黨黨旗主要顏色為藍色,因此媒體權宜性地統稱之為泛藍。後來被各界廣為接受使用,並擴大及於上述三黨的支持者和政治立場相近的民間團體,在此之前1990年代的近義詞為「泛國民黨」,泛藍的主要競爭對手為泛綠。 泛藍是一種概略的政治意識形態,而非嚴謹具體的政治主張。個別政黨、社團與個人之間的實際政治理念有程度不等的差異。大體而言,泛藍陣營與泛綠政見相左,共同的主張為反對台灣獨立、宣揚三民主義、強調中華文化傳承。 大多數泛藍強調「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捍衛中華民國、以及提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本土派」也有獨台主張,「統派」則主張一中同表,認為兩岸應簽署和平協議,實現中國的和平統一,共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泛藍或泛綠皆非正式的組織,各黨派也不曾實際籌組聯盟,在政治操作上分合不定,又因各自理念的差距(主要是對統獨問題堅持的程度)而有「深藍」或「正藍」以及「淺藍」或「淡藍」之分,此一概念廣泛引申,「泛藍支持者」、「藍營群眾」、「藍軍」,還有「藍委」泛藍陣營立法委員、或親泛藍的無黨籍及直指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甚至「藍皮綠骨」指曾經或現在擁有泛藍政黨黨籍,但意識型態偏向泛綠者,或與泛綠結盟的人士等之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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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罷免案

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罷免案提出時間為2012年5月14日,提出者為臺灣最大在野黨民主進步黨,罷免對象則為距離舊任期尚有4天的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 根據提案黨-民進黨與附議之台聯立法院黨團提案理由指出,罷免總統的理由在於總統馬英九主張一國兩區、開放美牛進口與執意油電雙漲。提案黨派認為因為上述情事,馬英九已不適任國家元首,依憲法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提出罷免案。 在提案人數上,民進黨及台聯立法院 黨團共有43位立委聯名並順利成案。惟該案於翌日(5月15日)遭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表決不通過,故不列入院會議程討論,自此該罷免案失敗收場。 在後續方面,民進黨認為該案雖未通過,但已經留下歷史紀錄;至於執政之中國國民黨團則認為該罷免為濫用國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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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为 倒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