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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关系: 原住民族電視台,台灣民政府,太陽花學運,客家電視台,家庭暴力防治法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平均地權條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張學舜,張麗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內政委員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勞動基準法 (中華民國),立法院,第9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列表,經濟民主連合,營志宏,職業安全衛生法,鍾鼎邦事件,行政程序法,賴中強,黃昭順,都市更新條例,葉俊榮,邱議瑩,蔡玉玲,集會遊行法,陳寶餘,陳景峻,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段宜康,洪奇昌,政府採購法 (中華民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時代力量。
原住民族電視台
原住民族電視台(Taiwan Indigenous Television,缩写为TITV),簡稱原視,口頭慣稱原民臺,是中華民國第一個、並為唯一全天候以臺灣原住民族為主題的電視頻道,也是第七家無線電視台,字幕則使用翻譯成國語的中文。現位於中國電視大廈,於2014年脫離台灣公廣集團,由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擁有。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於無線數位頻道以HD訊號播出至今。 2014年1月起,原住民族電視台改為全日24小時播出,是目前臺灣全年播放時數最多的公共廣播電視臺。.
台灣民政府
台灣民政府(英文:Taiwan Civil Government)是於2008年2月2日在台湾成立的政治組織,由林志昇领导。台灣民政府主張台灣應該與日本統一,認為台灣暫時由「美國軍政府」軍事占領、但主權仍屬於大日本帝國。該組織表示,依據馬關條約與舊金山和平條約,日本天皇保有台灣所有權,美國握有台灣佔領權,美國總統有責任循萬國公法,實現台灣地位正常化等立場;並主張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否認中華民國的合法性。台灣民政府否認自己是台獨組織,反對台獨,對台灣地位未定論亦持批判立場。 台灣民政府不是在中華民國登記有案的政黨、社團等組織,也未受到任何國家或政府所承認。台灣民政府官方網站刊有「台灣公民權利法」、「組織建構圖」、「州郡管轄區域圖」等文件,而且於臺灣各地設有辦事處,開辦宣傳講座,散發傳單,開放民眾申請「台灣民政府身分證」與「台灣民政府車牌」,招募軍隊「黑熊部隊」,辦理「郡守」及司法人員考試,每年組「日本天皇陛下祝壽團」參拜日本靖國神社。台灣民政府有固定的人員與宣傳車在全台各地活動,並鼓吹申請身分證等行為。 台灣一些縣市警察局將台灣民政府列為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宣稱只要辦了台灣民政府身份證,不用美國簽證就能直接去美國;但美國在台協會官員否認此事。該組織發放的護照也沒有美國公民的任何免簽證權利,以此護照入境他國將會遭到遣返與可能的法律追訴。.
太陽花學運
太陽花學運,又稱318學運、佔領國會事件,是指2014年3月18日至4月10日間,臺灣部分大學生與公民團體共同佔領中華民國國會立法院的社會運動事件。.
客家電視台
客家電視台(Hakka Television Station,縮寫為Hakka TV),簡稱客家台、客台、客視,於2003年7月1日開播,是專屬客家、全程使用臺灣客家語(四縣腔、海陸腔、大埔腔、詔安腔、饒平腔)發音的電視頻道,但字幕則使用翻譯成國語的中文。收播時間為每週四、週五凌晨二時至凌晨五時。 在2007年1月1日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加入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後,更突顯了客家電視台作為族群頻道、少數語言頻道及公共服務頻道的特性。未來客家電視台將朝本土化及國際化雙軌發展,以促進多元寬容、族群互相尊重為目標,讓台灣看見客家,更讓世界看見客家。 2004年7月1日起,可以在無線數位電視收看客家電視台,該台成為數位無線電視頻道。2016年7月6日啟用HD高畫質訊號,和公共電視、原住民族電視台並列第四個主頻道升級為高畫質訊號的電視台。.
家庭暴力防治法 (中華民國)
《家庭暴力防治法》是中華民國于1995年制定的一部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主旨在避免家庭暴力的發生。.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立法公佈於1935年1月1日,同年7月1日連同《中華民國刑法》全文共357條一同實施。本條文於1928年之刑法草案(共387條)頒布時,原為刑法第103條,後來於1935年頒布後,方改列為第一百條。 這個條文於1992年修正。這項修正,被視為是臺灣民主運動、言論自由及推動人權保障的重大成就。.
平均地權條例
《平均地權條例》是中華民國政府為推行平均地權政策,在民國43年8月26日發佈的條例,中間曾有多次修正。內容有關地價的規定及相關土地的課稅、收買及歸公等內容。 Category:中華民國土地法規 Category:台湾土地改革运动.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是中華民國1990年公佈施行,歷經多次修正的愛滋病防治條例,第一條為:「為防止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之感染、蔓延及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其中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地方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於2007年7月11日更名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與《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立法宗旨之差異是:前者不僅為防制疾病之感染,並著重於保障感染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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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舜
張學舜(Chang Hsueh-shun,),中華民國(臺灣)政治人物,世新大學畢業、復旦大學EMBA畢業。民主進步黨籍,曾任立法委員、臺灣省議會議員等職。2011年,接受民進黨徵召參選2012年立委選舉新竹市選區立法委員,落選。中華投資董事長任內,大力扶持投資中華精測,幫忙公司定位及業務成為前瞻公司;2016年中華精測股價新臺幣上千元,成為上櫃公司股王。此外,張學舜為誠品書店監察人,監督誠品公司治理與管理,協助誠品為兩岸知名文創商場及文創品牌。 2016年9月12日接任圓山大飯店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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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善
張麗善(),雲林縣土庫人,中國國民黨籍雲林縣政治人物,由護理人員轉戰政治領域,現任第九屆立法委員、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 張麗善為護理人員出身 ,民國72年起,曾任林口長庚、彰化秀傳醫院、台中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北港分院-媽祖醫院等多家醫院護理師,在眼科開刀房、牙科門診、健診部門服務過。1989年與丈夫張永成結婚,創業成立雲林縣第一間「視力保健中心」,後以護理人員之姿轉戰政壇服務。曾於2005年以無黨籍參選第六屆立法委員,以全縣第一高票當選立法委員。2014年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第17屆雲林縣長,最終以43.02%得票率敗選,隨後於2015年接任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現為第九屆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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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是中華民國為了能夠促進臺灣產業升級並且健全經濟發展而制定的特別法,其立法精神則延續先前的《獎勵投資條例》所制定。其中自1979年開始,中華民國政府在受到第二次石油危機影響後,決定將臺灣地區的經濟發展轉向耗能和污染較少的高附加價值產業。同時自1980年代中期開始,臺灣經濟也開始面臨新臺幣升值、基本工資上漲以及土地成本等問題,這使得過去所強調發展的勞力密集工業已經逐漸喪失與國際競爭的優勢,更使得政府認為加速產業升級、提高產品附加價值等因應方式有其必要性。 其中中華民國先是在1980年設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藉此優惠並且鼓勵外商投資高科技產業。並且在1984年與1990年推動十四項建設以及國家建設六年計畫,希望藉由公共投資更進一步加速產業發展。而在1989年3月時,中華民國經濟部則提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草案》以取代原有的《獎勵投資條例》。其中《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強調發展通訊、資訊等十大新興產業,在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後便於1991年1月1日開始施行。.
土地徵收條例
《土地徵收條例》頒定公佈於2000年2月2日,為中華民國政府因應土地徵收所制定的相關法律,是土地法的特別法,並與憲法及土地法第五編「土地徵收」之相關規定共同架構成為中華民國的土地徵收制度。.
內政委員會
#重定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簡稱《選罷法》,於1980年(民國69年)5月14日制定公布《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是一部現行中華民國法律,歷經26次修正(包括改名),於2015年(民國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現行條文。.
公民投票法
《公民投票法》,簡稱《公投法》, 是一部現行中華民國法律,於2004年1月2日起正式實施,保障中華民國國民實踐公民投票的權利,並在廢除國民大會後改由全體國民行使主權,擁有增修《中華民國憲法》的權力。.
勞動基準法 (中華民國)
《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是中華民國最基礎的勞動法律,主要係「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而制定(根據該法第1章第1條)。民國73年(1984年)7月30日公布實施,現行修正版本2018年1月10日三讀通過。.
立法院
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立法機關,現在是一院制之議會,設有113個席位。立法院是中華民國的國會,立法院院長即為議長。立法院成立於1928年(民國17年),最初為國民政府的附屬機關,1948年(民國37年)因應行憲而在制度上脫離行政權。1992年(民國81年)立法院開始全面定期改選至今。現任之第九屆立法委員於2016年2月1日宣誓就職,任期屆滿日為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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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列表
9屆立法院為當前中華民國最高立法機關立法院的屆別,開會地點位於臺北市。其中在2016年1月16日選出的立法委員,立法委員任期從2016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涵蓋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與蔡英文的任期。這屆立法院席次總計113席,包括73席單一選區選出的區域立法委員、6席平地和山地原住民選舉區選出的原住民立法委員,及34席由比例代表制選出的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民主進步黨這屆席次自40席增長至68席,中國國民黨則從上屆64席掉至35席,時代力量和親民黨分別獲得5席和3席,無黨團結聯盟和無黨籍各有1席。相對地,台灣團結聯盟在這屆立法院則沒有任何席次。 這屆立法院有47名新任立法委員就任,男性和女性分別為71人與42人(男性63%、女性37%),女性立法委員較上屆多5個席次。由於許多中國國民黨籍資深立法委員競選連任失利,使得這屆立法委員平均當選年齡49.94歲,是2008年席次減半後最為年輕的一屆。這屆立法院也是中華民國自1949年撤往臺灣及1992年全面改選立法院以來,民主進步黨首次單獨獲得過半的席次,取得完全執政。新創立的時代力量成為第3大黨,和親民黨同樣可依法組成黨團,具提案權和參與黨團協商的權利,這讓立法院繼續維持由「兩大兩小」4個黨團共同協商的狀況。.
經濟民主連合
經濟民主連合,簡稱經民連,前身為「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是由數十個出身於台灣太陽花學運的公民團體組成的社團聯盟。是一個位於臺北市的非政府組織。.
營志宏
營志宏,台灣政治人物,生於台北市,曾為新黨籍的立法委員,退出政壇後旅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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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是臺灣一部法律,旨在保護臺灣勞工工作時的人身安全與身心健康、預防職業病與職業災害,並規範雇主最低應提供的安全工作環境。這部法律最初於1974年4月16日,由時任中華民國總統的蔣中正公布施行,名為《勞工安全衛生法》;期間曾兩次修正部分條文,2013年為配合產業變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多名立法委員紛紛提案大修《勞工安全衛生法》,並改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立法院則於1992年5月29日完成黨團協商,6月18日通過二、三讀,成為現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
鍾鼎邦事件
鍾鼎邦事件是指中華民國國民鍾鼎邦(Bruce CHUNG Ting-pang)在中国大陆探親期間遭拘押近兩個月的事件。鍾鼎邦,國立交通大學控制工程研究所校友,臺灣新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創辦人兼經理,自2001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時年53歲的鍾鼎邦於2012年6月中赴其父籍貫地江西省時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方關押,直至8月11日始重獲自由返回臺灣。被國際特赦組織總部確認為良心犯列為全球緊急營救(urgent action)對象之一。, Amnesty International, 12 July 2012該事件引發國際人權團體的廣泛關注,透過BBC等國際媒體報導後,成為國際矚目的人權事件,新頭殼newtalk 2012-06-22,並被列入「2012年美國國會人權報告」。 鍾鼎邦家人以各種方式呼籲國內外各界協助,台灣民間逾十萬人連署營救,包括數十個民間團體、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民主進步黨主席蘇貞昌、前主席蔡英文、歐洲議會副議長、多位美國國會議員等人,陸續呼籲馬英九總統公開表態要中共當局無罪釋放,也呼籲北京當局胡錦濤、溫家寶即刻「無條件釋放」。第八次江陳會期間,馬英九總統於8月9日透過發言人范姜泰基具體公開表態「行政部門協助之外,並要求隨時回報進展,一定要積極爭取,絕不能絲毫鬆懈,讓鍾能早日獲釋、回到台灣。」。 鍾鼎邦返台後,鍾家召開記者會,感謝政府與各界救援法輪功學員鍾鼎邦。鍾表示被關押期間,一度絕食抗議,受到極大精神壓力,被迫寫下所謂的「悔過認罪書」、「筆錄」,因身不由己乃編造給中共當局。他確實在2003年到2006年間郵寄廣播插播器材給大陸法輪功學員,以協助插播法輪功「真相」影片,他認為這是「正義行為」。他希望台灣政府能建立起保障民眾赴大陸人身安全的有效機制。鍾鼎邦獲釋後,受美方邀請於2012年12月前往美國國會聽證會作證,說明在中國期間的遭遇,並呼籲美國關注,因為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擴大到國際之間。.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是中華民國法律之一,公佈於1999年2月3日,2001年1月1日施行,全文共計一百七十五條,是台灣第一部通則性的行政法典。 「行政法」是一個法學名詞,「行政程序法」是一部具有抽象原則性的「行政基本法」。本法第一條規定其立法目的為「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 本法所稱的「行政程序」,依第二條規定,包括行政處分、行政契約、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行政計畫、行政指導與陳情處理等。 除上述外,本法尚有行政程序上聽證程序規定。所規範行政程序種類之多、範圍之龐雜,是本法在比較立法例的一大特色。 此外,除程序性規範外,本法更包括若干實體性規範,諸如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一般法律原則均在此法中加以明訂,更彰顯本法不僅是一部「程序法」,而更是「通則性法律」的特色。.
賴中強
賴中強(Lai Chung-chiang,),臺灣律師,積極關切並參與兩岸協議相關社運。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專攻領域為智慧財產權、經營權爭議、稅務行政救濟、公司重整與破產、《證券交易法》。曾任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會長、臺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台灣青年基金會董事、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法規小組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現為經濟民主連合(前身為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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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順
黃昭順,中國國民黨籍高雄市政治人物,彰化人,中國國民黨籍高雄市政治人物,曾任高雄市議員,1995年轉戰立委後便連任至今,並曾當選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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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更新條例》為中華民國(臺灣)有關都市更新的條例子法,簡稱《都更條例》,其母法為《都市計畫法》等母法法規。依據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的統計,2002年起,即有以該條例為適用條例的建案送交主管機關核准,到2011年年底為止,全臺灣以該條例為基準送出的都市更新案共有912件,核定可重建者279件,其中核發建照者則有123件。.
葉俊榮
葉俊榮(),現任中華民國內政部部長,出生於臺北市萬華,在臺北縣板橋(今新北市板橋區)長大,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妻子柯麗鈴為現任苗栗地檢署檢察長。 曾於游錫堃內閣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負責推動非核家園、國家永續發展、核廢料選址等敏感議題,2007年葉俊榮被總統陳水扁提名為大法官,但在國會遭在野黨反對而未能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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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
邱議瑩(Chiu Yi-ying,),臺灣屏東縣九如鄉客家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資深立法委員。出身政治世家,澳洲羅倫馬賓商業學院畢業。曾任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副主委、民進黨第八屆、第九屆中央常務委員、第十三中央評議委員,以及中華民國國民大會第三屆國大代表、任務型國大代表,並任民進黨國民大會黨團副幹事長、民進團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民進團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民進團立法院黨團副幹事長等。現任立法院第九屆立法委員(高雄市第一選舉區)、民進黨中央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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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
蔡玉玲(1955年8月22日-),台灣女性法律界及政治界人物。曾任中華民國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民國66年自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曾任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臺北士林地方法院法官、IBM大中華區法務長。她與丈夫李宗德共創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並任事務所主持律師。2013年11月出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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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法
《集會遊行法》是一部現行中華民國法律,前身是台灣在解嚴後,於1988年1月20日制定公佈的《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在動員戡亂時期宣告結束後,於1992年7月14日修正更名,7月27日總統公布。第一條立法目的說明此法的目的為:「為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維持社會秩序」。.
陳寶餘
陳寶餘(),馬祖列島東引鄉出生,中華民國陸軍二級上將,2017年起任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執行官,曾任陸軍副司令、陸軍十軍團指揮官、參謀本部作戰暨計畫次長、陸軍花防部指揮官、陸軍六軍團副指揮官、陸軍司令部戰備訓練處長、298旅旅長、花防部參謀長、129旅旅長等職,陳氏畢業自陸軍軍官學校1980年班(69年班;49期)、陸軍學院1994年班(83年班)及戰爭學院1999年班(88年班),2010年7月1日晉升中將。 2017年4月20日,陳氏經國防部宣布為候任參謀本部副參謀長兼執行官、4月28日正式於總統府與張冠群中將共同授階為二級上將,4月28日接任副總長執行官職務。2017年11月15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受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詢時明示,若慶富獵雷艦一案中國防部或海軍存在違法情事,其即退伍並移送法辦。 2018年2月6日花蓮發生規模6.0強震後,國防部首度指派上將級的副參謀總長執行官陳寶餘隨同搭機進駐花蓮災區坐鎮指揮。2月9日,新加坡空軍C-130運輸機抵達花蓮運送救災物資,亦由陳氏代表迎接新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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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景峻
陳景峻(Chen Chin-jun,),台灣雲林縣人,民進黨籍政治人物,現為臺北市副市長兼臺北農產公司董事長。 政治生涯自台北縣三重市(今新北市三重區)起步,原為三重的里長,視已故民進黨立委盧修一為師,繼承其白鷺鷥宣言「乾淨、清白、為民除害」之精神。加入民進黨,轉戰三重市市長,而後先後擔任三屆立法委員。陳水扁政府時代加入內閣,交通部政務次長與行政院秘書長(同時兼任福建省政府主席)。2016年進入柯文哲市府擔任臺北市副市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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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為中華民國規範人民使用槍砲、彈藥、刀械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法律。.
段宜康
段宜康(),臺灣外省人第二代,生於臺北市,原籍中華民國江蘇,祖父是民國初年留學美國學生,父親段守愚是前大華晚報總編輯。段宜康畢業於成功中學、臺大政治學系,現任民主進步黨不分區立法委員、民進黨中執委。曾任外省人臺灣獨立促進會創會執委、臺北市議員、新潮流系總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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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奇昌
洪奇昌(),中華民國臺灣省彰化縣人,醫師與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民主進步黨創黨十八人工作小組成員,為民進黨創黨元老之一。曾連任第一(增額)至第六屆立法委員,前國民大會代表,海基會前董事長。曾長期擔任新潮流系總召集人,與邱義仁、吳乃仁、林濁水並稱為新潮流系四大元老,為新潮流系的創始元老之一。2016年3月底被新潮流系所屬台灣新社會智庫除去會員資格。現任台灣產經建研社理事長。近年來較多關注兩岸事務,與民進黨內部主流對於兩岸事務發展的見解不同,主張兩岸經貿與交流進一步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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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 (中華民國)
《政府採購法》簡稱《採購法》,是一部中華民國的法律,於1998年通過並頒布,於1999年實行。內容包括總則、招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爭議處理、罰則、附則共八章一一四條 。 此法訂定本來主因是為了因應世界貿易組織,最大特色是使政府的人員在辦理採購時有法源依據。其宗旨為建立政府採購制度,依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確保採購品質。 經過2001年、2002年、2007年、2011年、2015年修正後,政府採購法規範了臺灣官方主導之工程、財務及勞務等採購作業,也嚴格限制政府機構於工程定作、財物買受、定製、承租及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行政行為時的行為規範。.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又稱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是一部中華民國的特別法。立法歷經24年,在2016年7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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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原名為《兩性工作平等法》,台灣2002年1月16日制定公佈,2002年3月8日國際三八婦女節施行,後於2008年1月16日修正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將原本法條中的禁止職場性別歧視之規範,擴大涵蓋禁止歧視不同之性傾向。2014年又通過修法,要求政府應公布違法雇主名單,以強化雇主守法意願,並加重罰則,將派遣勞工、技術生及實習生納入本法保障之範圍。 本法總則第一條說明立法目的為:「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下分各章節:性別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促進工作平等措施、救濟及申訴程序、罰則、附則。 本法內容源自台灣婦女團體首次草擬及倡議十多年的民間版法案。1987年聲援國父紀念館女性員工,抗議當時各行業普遍的禁婚及禁孕條款,竟要求女性員工簽約同意年過三十或結婚生子後就自動辭職,當時台灣缺乏能夠保障這些女性工作權的法令,故由尤美女律師召集學者專家成立草案研擬小組,1989年完成民間版草案「男女工作平等法」,與立委合辦公聽會,試圖以立法運動來扭轉職場的性別不平等問題:婚孕歧視、性別差別待遇、同工不同酬、職場性騷擾等,要求政府及雇主建立申訴調查機制,並提供家庭照顧假、育嬰留職停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陪產假、企業內部托兒等措施。 但1990年立委首次提案後,遭遇工商團體強烈反彈。每屆立委改選後,婦女新知基金會再請立委重新提案,仍遭冷凍不予審議,工商團體上書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將此草案斥為逼企業出走的十大惡法之一。婦女新知基金會持續倡議,發動萬人連署行動,舉行記者會聲援職場性騷擾當事人,拍攝職場懷孕歧視紀錄片,公布體檢各縣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調查報告,歷次選舉前要求各黨候選人支持民間版草案,終於在2000年總統大選前得到民進黨籍總統候選人陳水扁承諾支持,陳水扁總統上任後勞委會提出相對版本的草案,2001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訂於隔年國際三八婦女節施行。.
時代力量
時代力量,簡稱時力、時力黨,現為中華民國立法院第三大政黨,現任黨主席為第九屆立法委員黃國昌。創黨成員有閃靈樂團主唱林昶佐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前執行長林峰正、公民組合發起人林世煜、人權律師邱顯智等人。2015年1月25日成立,由林昶佐擔任建黨總隊長,前中央研究院研究員黃國昌於5月3日加入,並於7月任代理總隊長,9月13日當選為主席。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獲得5個席次,僅次於民進黨與中国國民黨,並擁有立法院黨團。.
亦称为 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