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传出传入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司

指数 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司

福建臺灣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簡稱臺灣布政使司或臺灣布政司,成立於光緒十三年(1887年);臺灣正式建省後。臺灣布政使司實為清治時期此階段之臺灣省的最高財政、民政統治衙門,隸屬於建省後的福建臺灣省。並兼管轄臺灣府事務。 台灣布政使司主官為福建台灣布政使,上受按察使銜分巡台灣兵備道及福建台灣巡撫制約。1895年,臺灣被割讓予日本後,臺灣布政司予以裁撤廢除。.

目录

  1. 1 关系: 臺灣府

臺灣府

臺灣府於臺灣清治時期始設的府。永曆十五年(西元1661年)鄭成功設承天府,永曆三十七年(西元1683年)鄭克塽獻國歸順大清,翌年康熙二十三年(西元1684年)改承天府為臺灣府。1885年臺灣建省之前,臺灣府實為清治時期之臺灣地方行政的內政最高統治官署衙門,位於今天的臺南市,所以,台灣亦即是台南的舊名,時至今日,台南人還是以府城自居。 1875年設臺北府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中臺灣與南臺灣;1885年臺灣建省,1887年設臺南府後,臺灣府縮小管轄範圍至臺灣中部,並將其事務轉移至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司。 臺灣府的主官為臺灣知府,建省前後分別受臺灣道、福建臺灣布政使及福建臺灣巡撫等官職制約。1895年,臺灣被清朝政府依照《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後,臺灣府不再設置。.

查看 福建臺灣承宣布政使司和臺灣府

亦称为 台灣布政使司,台灣布政司,福建台灣布政使司,福建台灣布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