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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雄氣爆事故
2014年高雄氣爆事故是民國103年7月31日23時55分以後至8月1日凌晨間,發生在臺灣高雄市前鎮區與苓雅區的多起石化氣爆炸事件。7月31日約21時,民眾通報疑似有瓦斯洩漏。幾個小時後該區域發生連環爆炸,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並造成至少包括三多一、二路、凱旋三路、一心一路等多條重要道路嚴重損壞,周邊店家也因為爆炸破壞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事後經調查認定為四吋丙烯管線遭不當包覆於排水箱涵內,致管壁由外向內腐蝕並日漸減薄,而無法負荷輸送管內之壓力而破損,致運送中液態丙烯外洩,引起本件爆炸事故。災區道路經過多月的施工後於12月20日修復通車。至於人為失誤方面,高雄地檢署於12月18日偵結氣爆事故,起訴分屬高雄市政府、華運公司與李長榮化工的12人,並將相關事證交由監察院繼續追究行政責任。於2015年2月9日高雄高分檢確認高雄市政府陳菊等5名官員獲不起訴確定;而監察院在3月4日通過糾正高雄市政府和經濟部,雖然32名罹難者中包含5名警消、2名義消,並造成22名警義消輕重傷,但因缺乏具體指認市長陳菊在指導上有怠忽職責,因此未彈劾陳菊。2015年7月17日高雄市政府、李長榮化工、華運倉儲順利達成三方協議,決議由榮化墊付32名罹難者的賠償金額為1200萬元,最遲分4年給付,待法律判決確定後,再由高雄市府、榮化、華運共同負擔或有責任方依照法律判決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