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0 关系: 御筆匾額,莊武男,觀世音菩薩,鳳山龍山寺,鹿港龍山寺,龍山寺,鄞山寺,臺南龍山寺,臺灣古蹟列表,艋舺龍山寺,泉州三邑,淡水 (大字),淡水區,淡水福佑宮,淡水清水巖,滬尾龍山寺,新北市,新北市文化資產,晉江龍山寺,1979年中華民國內政部暫定古蹟。
御筆匾額
御筆匾額,是指東亞君主(中國皇帝、日本天皇、朝鮮國王、越南國王等)所賜,由君主親筆題字之匾額。賜給寺院的御筆匾額又稱敕額。中國皇帝的御筆匾額除了賜給於國內的建築、臣民外,還有賜給朝貢國、附屬國的。.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御筆匾額
莊武男
莊武男(),落款「莊文星」,別稱「阿男師」,是一位出身臺灣臺北淡水的宗祠及寺廟建築彩繪師及石獅蒐藏家。.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莊武男
觀世音菩薩
觀世音菩薩(अवलोकितेश्वर,),漢語音譯「阿婆盧吉低舍婆羅」、「阿縛盧枳低濕伐邏」,名號意為「觀察世間音聲覺悟有情」,又譯為觀自在菩薩、光世音菩薩,在民間信仰中常被尊稱觀音佛祖、觀音大士、白衣大士。為大乘佛教西方極樂世界教主阿彌陀佛座下的上首菩薩,與大勢至菩薩為阿彌陀佛的左、右脅侍菩薩,並稱「西方三聖」,同時祂也是四大菩薩之一。.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觀世音菩薩
鳳山龍山寺
鳳山龍山寺位於今臺灣高雄市鳳山區,為台灣重要古蹟之一,建於1719年(清康熙58年),主奉觀音大士,早年清治時期為當地泉州三邑移民的信仰中心。 本廟與臺灣另外幾座以龍山寺命名的寺廟──淡水龍山寺、艋舺龍山寺、鹿港龍山寺、臺南龍山寺,都是分靈自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的泉安龍山寺,本廟也是臺灣的龍山寺當中,位置最南的。 雖經幾度重修,該寺之正殿、拜殿、拜亭仍呈現原先形貌,其泥塑雕工以精緻著稱。左偏殿為三寶佛殿,供奉華嚴三聖(釋迦牟尼佛、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右偏殿為地藏王殿,供奉地藏王菩薩、太陽星君和值年太歲星君。 2012年9月5日凌晨兩點左右,鳳山龍山寺發生火災,主要受損部分有三川殿中門木柵欄、門神彩繪、門扇及抱鼓石等地方。.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鳳山龍山寺
鹿港龍山寺
鹿港龍山寺,為臺灣彰化縣鹿港鎮的廟宇,主祀觀世音菩薩,本廟與臺灣另外幾座以龍山寺命名的寺廟──淡水龍山寺、艋舺龍山寺、臺南龍山寺、鳳山龍山寺等,都是分靈自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的泉安龍山寺,本廟也是臺灣所有龍山寺中保存最為完整的建築,目前為國定古蹟。.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鹿港龍山寺
龍山寺
龍山寺是漢傳佛教的寺院。龍山寺有多个,其中大多的龍山寺是從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泉安鄉安海龍山寺分靈而出的。安海龍山寺是一間影響力深遠的廟宇,於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始建,明代天启三年1623年大修,正殿供奉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目前屬於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已有87年歷史。龍山寺之前曾名「天竺寺」或「普現殿」,後因為地處安海镇龍山之麓,才改名為龍山寺。.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龍山寺
鄞山寺
鄞山寺位於臺灣新北市淡水區鄧公里鄧公路十五號,是一座主祀「定光古佛」的廟宇。鄞山寺、淡水清水巖、淡水龍山寺與淡水福佑宮合稱為淡水四大廟。.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鄞山寺
臺南龍山寺
臺南龍山寺位於臺南市東區,為臺灣府城七寺八廟之一。本廟與臺灣另外幾座以龍山寺命名的寺廟──淡水龍山寺、鹿港龍山寺、臺南龍山寺、鳳山龍山寺,都是分靈自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的泉安龍山寺,清康熙年間正式建寺於臺南東門外,臺灣日治時期昭和年間因馬路拓寬而遭到拆除,才於今址重建。.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臺南龍山寺
臺灣古蹟列表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古蹟依其主管機關區分為「國定」、「直轄市定」、「縣(市)定」三類,由各級主管機關審查指定後辦理公告;直轄市定、縣(市)定者,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未被指定為古蹟,但具有歷史價值者,得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登錄後,辦理公告,成為歷史建築或聚落。 1982年5月《文化資產保存法》制定之初,係將古蹟區分為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三種,分別由內政部、省(市)政府民政廳(局)、縣(市)政府為其主管機關。1997年4月第二次修法時,改依主管機關區分為國定、省(市)定、縣(市)定三類,分別由內政部、省(市)政府及縣(市)政府審查指定之。2000年1月第三次修法時,配合精省政策而將省(市)定古蹟簡化為直轄市定古蹟;並在隨後修訂的施行細則中將原有省定古蹟「升格」為國定古蹟。 由於臺灣本島的城鎮發展由台南(臺灣府城)、彰化鹿港及台北(艋舺)開始,有一府二鹿三艋舺之謂,所以古蹟眾多,其中曾為臺灣統治中心的台南和台北兩地的古蹟數量均超過百處。而外島的金門以及澎湖(平湖)開發比臺灣本島早,皆為海峽船隻往來的必經地,於是有燈塔碉堡等建築。基隆(雞籠)、淡水(滬尾)與都長期是商貿鼎盛的港口。新竹(竹塹)則曾是清代淡水廳的廳治。.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臺灣古蹟列表
艋舺龍山寺
艋舺龍山寺,也稱萬華龍山寺或臺北龍山寺,簡稱龍山寺,位於臺灣臺北市萬華(此區舊稱艋舺)廣州街211號,是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也是旅遊宗教勝地。本廟與艋舺清水巖和艋舺青山宮並稱「艋舺三大廟門」,或者把艋舺龍山寺、艋舺清水巖、艋舺青山宮與艋舺新興宮(今西門町天后宮),直接合稱「艋舺四大廟」。本廟與臺灣另外幾座以龍山寺命名的寺廟──淡水龍山寺、鹿港龍山寺、臺南龍山寺、鳳山龍山寺,都是分靈自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的泉安龍山寺。本廟亦與艋舺清水巖和大龍峒保安宮合稱為臺北三大廟門,可見知名度。.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艋舺龍山寺
泉州三邑
泉州三邑,指福建省泉州府的晉江(又稱泉安)、惠安、南安三縣。一般臺灣所稱之三邑,即指泉惠南三邑。 在臺灣清治時期自中國大陸遷臺的漢族閩南移民,以泉州府居民佔大多數,其中以三邑最多,是在清朝即有相當程度開發的臺北、彰化、嘉義、北港、臺南等地,比例為高;1926年臺灣總督府官房調查課調查全臺漢人族群,並於兩年後出版《臺灣在籍漢民族鄉貫別調查》,調查結果臺灣當時有18.2%的人口來自三邑,占泉州裔的40.75%。 在臺北,三邑移民以艋舺龍山寺為中心,頗得商業利益。也為了利益,參與、引發了許多歷史重要事件,如驅逐勢力範圍內的泉州同安人之頂下郊拚等。艋舺青山王廟則是艋舺的「庄頭大廟」,每年舉辦「艋舺大拜拜」。 通常來說,泉州三邑的建築、宗教,以及居家生活習慣影響臺灣甚鉅,比方廟宇建築、臺灣喪葬習俗、臺灣閩南語腔調等。除了艋舺龍山寺,臺灣各地的龍山寺如淡水龍山寺、林口龍山寺(今林口竹林寺)、大溪龍山寺、鹿港龍山寺、臺南龍山寺、鳳山龍山寺等,都是三邑人的信仰中心。 除了泉惠南三邑之外,泉州府又有清同永三邑:即清溪(安溪)、同安、永春(後為直隸州)之合稱。惟此稱並不流行。.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泉州三邑
淡水 (大字)
淡水,原稱滬尾,是新北市淡水區的主聚落及鄰近地區,位於該區西南部,範圍大致包括幸福里西北半部的西南角、長庚里南大半部、草東里、清文里不含東北端及西北端、民安里、永吉里、協元里西大半部、新生里、文化里不含最西端。.
淡水區
淡水區(英文:Tamsui District),舊稱滬尾,位於中華民國新北市西北沿海以及淡水河的出海口北側,北鄰三芝區,南鄰臺北市北投區,西濱臺灣海峽,西南與八里區以淡水河一水之隔。而在歷史上,此處也曾經是西班牙登陸臺灣在臺灣北部散播的起點。.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淡水區
淡水福佑宮
淡水福佑宮,俗稱「淡水媽祖廟」,位於臺灣新北市淡水區,主祀天上聖母媽祖。為新北市三級古蹟。淡水福佑宮、淡水清水巖、淡水龍山寺與淡水鄞山寺合稱為「淡水四大廟」。.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淡水福佑宮
淡水清水巖
淡水清水巖,又稱淡水祖師廟,位於臺灣新北市淡水區清水街八十七號。建於日治昭和十二年(1937年)。主祀閩南安溪高僧清水祖師,是淡水地方上的信仰中心,每年農曆五月初五、初六舉辦「清水祖師得道紀念日繞境慶典」,俗稱「淡水大拜拜」,是淡水的盛事。 淡水清水巖與艋舺祖師廟、三峽祖師廟、瑞芳祖師廟,稱為「大臺北四大祖師廟」。淡水清水巖、鄞山寺、淡水龍山寺與淡水福佑宮合稱為「淡水四大廟」。.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淡水清水巖
滬尾龍山寺
#重定向 淡水龍山寺.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滬尾龍山寺
新北市
新北市是中華民國的直轄市,2010年由原臺北縣改制以來,為中華民國人口最多的城市,約四百萬人。全境環繞臺北市,東北則三面環繞基隆市,東南鄰宜蘭縣,西南鄰桃園市;其所轄石門區富貴角地處臺灣本島最北端,貢寮區三貂角地處臺灣本島最東端。全市共劃分為29區,其中政府所在地位於板橋區。 新北市的人口高度集中於淡水河左岸的各個行政區,清治前與淡水河右岸各自發展,在臺北都會區擴大及升格直轄市的雙重效應下,現今的新北市已逐漸發展成以淡水河左岸各區為臺北都會區次中心的多核心都市。其人口眾多並匯集許多來自各地移民,是很多在臺北市工作的人口實際上的居住地區,因市區跟臺北市區重疊,因此雙北一般被視為台北都會區,儘管新北市本身有很多中小企業進駐。該市有高度都市化的區域,也有鄉間風情與自然山川風貌,樣貌多元,人口組成及經濟產業具多樣性。 新北市自臺北縣升格直轄市後,在各個市政領域推動都市轉型計畫,於2016年6月由英國金融時報及國際金融公司舉辦的城市轉型卓越獎中獲得全球首.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新北市
新北市文化資產
新北市文化資產是位於臺灣新北市的古蹟與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以下的文化資產均收錄在中華民國行政院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網站裡。.
晉江龍山寺
晉江龍山寺,位於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安海鎮,又稱安海龍山寺,因安海古稱泉安,又稱泉安龍山寺,是一座著名的觀音寺,主奉觀音菩薩,目前屬於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已有千年歷史。其中一幅“通身手眼”是为明朝书法家张瑞图所提,也有弘一法師等大師墨寶。.
查看 淡水龍山寺和晉江龍山寺
1979年中華民國內政部暫定古蹟
1979年中華民國內政部暫定古蹟指的是1982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實施之前,1979年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布的344處暫定古蹟;而這裡的「暫定古蹟」並不具法律地位,與現行《文資法》的暫定古蹟不同。這份名單的產生要回溯到1972年,當時內政部指示各地方政府對轄區內古蹟進行調查,於1975年彙整了541處;之後由內政部邀請的專家學者進行審查,依其價值分成一到三級。1979年公布時,原本提報的541處刪去了224處、增列27處,共計344處暫定古蹟,其中一級者有53處、二級者有84處、三級者有207處。 以下列表將依據中華民國現行行政區劃分類,而要注意的是:在這份名單產生時,新竹市與嘉義市仍是縣轄市,故兩市的暫定古蹟當時是算在新竹縣及嘉義縣底下;而新北市當時名為台北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