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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系: 中國宰相列表,建极殿大学士,王弘祚,高景,魏裔介,黃機 (順治進士),茆薦馨,李若琳,清史稿,清順治三年丙戌科浙江鄉試舉人列表,清順治五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列表,清朝吏部尚书列表,清朝大学士列表,清朝刑部尚書列表。
中國宰相列表
*本篇應指歷代最高官職者,並非單指「宰相」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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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极殿大学士
建极殿大学士,旧称謹身殿大學士,为明朝、清朝内阁大学士之一。清朝為正一品衔。掌管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等职位。 明朝初期,明太祖大興冤獄,誅殺功臣,洪武十三年(1380年),殺胡惟庸,罷中書省,廢除二千餘年來的丞相制度,直接由皇帝親統六部。但由於工作份量實在過於龐大,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不得不設殿閣大學士,為皇帝顧問,一開始大學士並無實權,類似今日的秘書之職。之后明成祖靖難奪位後逐渐倚重内阁,内阁权力遂大。 明仁宗即位后,升楊榮為太常卿兼謹身殿大學士,謹身殿大學士,仁宗始置,閣職漸崇。 嘉靖时,謹身殿改为建极殿。清朝改建极殿为保和殿。先后有额色黑、成克巩、李霨、魏裔介、杜立德、索额图、卫周祚、王熙、梁清标、吴琠、马齐、张廷玉、鄂尔泰、讷亲、傅恒等十五人担任保和殿大學士。乾隆十三年十二月初四(1749年1月22日),定内阁大学士由四殿二阁(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改为三殿三阁(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体仁阁),保和殿大學士的名号作为首席大学士的称号。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傅恒死后,一直到清朝灭亡,无人再担任保和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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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弘祚
王弘祚(),字懋自,號玉銘。明末清初政治人物,雲南保山人。 明崇禎三年(1630年)舉人出身。官至戶部郎中。明亡後降清,任山西按察使司僉事。累擢戶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康熙三年(1664年)任刑部尚書,八年(1669年)改兵部尚書。康熙十三年(1674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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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
景(),字似斗,直隸省保定府新安縣(今河北省安新縣),清朝刑部尚書、工部尚書,進士出身。 順治三年,任湖廣道試監察御史、任宣大巡按御史。后任大理寺右寺正。順治十年,任通政使司左參議。次年,任太常寺少卿、右通政。后升任太常寺卿。順治十二年,任宗人府丞、兵部右侍郎。順治六年,任刑部右侍郎,次年改刑部左侍郎。順治十七年,任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順治十八年,任工部尚書,同年改刑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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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裔介
魏裔介(),字石生,號貞庵,又號昆林。直隸柏鄉縣(今河北省邢臺市柏鄉縣)人。清初政治家、經學家。後入祀賢良祠,追諡文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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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機 (順治進士)
黃機(),字次辰,号雪台。浙江钱塘(今屬杭州市)人。清初政治人物。.
茆薦馨
茆荐馨(),字楚畹,号一峰,浙江长兴籍,宣城人。 先世是吴兴人。父茆遇知,曾任溆浦县丞。荐馨十七歲時补入弟子员。康熙十八年(1679年)己未科归允肃榜进士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献上《蜀平献诗》。死後家無遺產,大学士杜立德、宋德宜協助治喪,得以歸葬鄉里。著有《应制诗赋》、《燕遊草》、《梅溪文集》等。後人編為《画溪草堂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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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琳
李若琳(),山東新城縣(今桓台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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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所設清史館纂修的清史未定稿,體例依照之前的正史,分「紀、志、表、傳」四部分。 民国三年(1914年),清史馆设立,此後編修工作歷時十餘年。到1927年,主持纂修工作的清史館馆长趙爾巽見全稿已經初步成形,擔心時局多變及自己時日無多,遂決定将各--以《清史稿》的名稱刊行,以示其為未定本。因匆忙付梓,致使體例不一、繁簡失當。「然此書成稿於遺老之手,刊行於匆促之中,謬誤屢見,用時不免戒慎,唯恐誤入歧途。」由於編修者多為清朝遺老,《清史稿》書中對清朝歌功頌德,貶低辛亥革命。國民政府北伐後,将《清史稿》定為禁書,禁止刊印及發售;後来解禁。 到目前為止,因尚無依中國傳統正史體例編寫的清史,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豐富,其價值仍不可忽視。有的將其列入「二十五史」或「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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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順治三年丙戌科浙江鄉試舉人列表
清順治三年丙戌科浙江鄉試,為清朝順治三年(1646年)的浙江地區鄉試,此為清朝建制以來首次浙江省的鄉試。按照明朝舊例,此科有107人中試。 鄉試中試者稱為“舉人”,有資格參加會試和殿试。.
清順治五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列表
清順治五年戊子科浙江鄉試,為清朝順治五年(1648年)的浙江地區鄉試,此為清朝建制以來第二次浙江省的鄉試。按照舊例,此科有107人中試。 鄉試中試者稱為“舉人”,有資格參加會試和殿试。.
清朝吏部尚书列表
下表列出清朝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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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大学士列表
清朝大学士列表,旨在列出中国清朝自崇德元年(1636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历任大学士。清代大学士品级为正一品,雅称为“相国”,是清朝政府文臣中最高常设职位,相当于皇帝的高级“秘书官”。 清军入关后,沿袭明朝内阁制度和票拟制度。但内阁受制于议政王大臣会议,只是转达表章的机构,大学士并不入阁办事。顺治帝亲政后,每日前往票本房,大学士掌管票拟,深受信任。顺治十年(1653年),设置内三院汉大学士,各二人。顺治十五年(1658年),内三院更名为内阁。顺治十八年(1661年),恢复三院旧制。康熙九年(1670年),仍改三院为内阁。自康熙帝设立南书房后,内阁的权力愈来愈低。特别是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以后,内阁变成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一切机密大政均归于军机处办理。大学士必须充当军机大臣后,才可以参与处理国家政务。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仿照西方建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和旧内阁被撤销,大学士另外在翰林院排列次序。 清代,大学士设置为中和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乾隆年间撤销中和殿大学士,增设体仁阁大学士,成为“三殿三阁”。此后,大学士员限为满汉各二。大学士的迁转也大多按从体仁阁至文华殿这样的顺序迁转。有清一代,正式诏书等均以内阁名义拟出,臣下正式奏章也递交内阁,所以内阁仍是清代名义上正式的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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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刑部尚書列表
下表列出清朝刑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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