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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系: 劉訒,孫應奎 (正德進士),張居正,胡松 (正德進士),明朝七卿年表。
劉訒
劉訒(),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鄢陵縣(今河南省許昌市鄢陵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刑部尚書劉璟之子。 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進士,授寧國府推官,兼蕪湖縣事。明武宗南巡時,朝中權貴索賄不成,於是逮捕其下詔獄。明世宗即位后,恢復原職,此後升爲監察御史,遷南京通政參議。嘉靖十八年,擔任大理寺左少卿。嘉靖二十年,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后改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嘉靖二十三年,任大理寺卿。嘉靖二十五年,任刑部右侍郎;同年改左侍郎。嘉靖二十六年,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嘉靖二十七年,任南京工部尚書。嘉靖二十八年,改南京刑部尚書明實錄:世宗實錄,353卷;同年改北京刑部尚書。當時河南巡撫胡纘宗嘗以事笞陽陽武縣知縣王聯,王聯亦被按御史陶欽夔劾罷。王聯為人歹毒,曾經毆打其生父王良,當論死,后王良請出獄,此後又因殺人事連坐,求解不得。其知世宗喜歡密告,於是誣陷胡纘宗有迎駕詩「穆王八駿」等詞,并命子詐為常朝官,入闕門訟冤。其所不喜歡的人,包括副都御史劉隅,給事中鮑道明,御史胡植、馮章、張洽,參議朱鴻漸,知府項喬、賈應春等一百一十人,悉數誣陷。世宗大怒,逮捕胡纘宗等人下獄,并命劉訒會同法司嚴加訊問。劉訒得到王聯之子的誣告,坐王聯死罪,其子詐冒朝官律斬,而為胡纘宗等乞求寬恕。世宗雖然奏準王聯父子死罪,但心里仍然討厭胡纘宗,下禮部都察院參議。嚴嵩為之和解,革令胡纘宗撤職,杖刑四十下。劉訒亦因此除名,法司正貳官員均停半年俸祿,郎官承問者下詔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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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應奎 (正德進士)
孫應奎(),字文宿,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河南府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戶部尚書。.
張居正
張居正(),字叔大,号太岳,又称张江陵,湖广江陵县(今湖北江陵县)人,祖籍直隶鳳陽縣,明代政治家、改革家,萬曆初年,官至吏部尚書兼中極殿大學士,為內閣首輔。任內推行一條鞭法與考成法,改革賦稅與官吏升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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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松 (正德進士)
胡松(),字茂卿,南直隸徽州府績溪縣(今安徽省績溪縣)人,明朝工部尚書,同進士出身。 正德九年,登進士,嘉靖六年,擔任浙江道監察御史。桂萼薦王瓊時,胡松爭論,后忤旨,謫廉州推官。嘉靖十二年,任福建布政司右參議。嘉靖十四年,任河南按察司副使。嘉靖十六年,任雲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后升任貴州按察使、廣東右布政使。嘉靖二十二年,改廣東左布政使。嘉靖二十六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理河道。次年,總督漕運兼廵撫鳳陽,授戶部右侍郎。嘉靖二十九年,任戶部左侍郎、提督太倉。同年改工部尚書,后引病離去。.
明朝七卿年表
明朝七卿年表,即尚书与都御史年表,旨在列举中国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除短暫的明朝中書省時期外,七卿长官均为正二品,为明朝政府文臣中最高行政长官。 明朝吏部尚書、户部尚書、礼部尚書、兵部尚書、刑部尚書、工部尚書、都御史,往往與通政使司之通政使、大理寺之寺卿合稱“九卿”。明朝時,重臣任擇須由九卿及外省巡撫、總督公開舉薦,此為廷推。各部司不能單獨決定的國家大事、要事,須經七卿、九卿公決,此為廷議。而由三法司無法決定的大型狱讼,以由七卿、九卿開會定獄,此為廷鞠或園審。七卿與明朝內閣構成了明朝的行政權力中心與決策核心。 此表不包括明朝南京尚書與都御史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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