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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关系: 卡菲勒,吉茲亞,塔基亞,不信者,丽娜·乔依,三位一體,伊斯蘭婚姻法學,伊斯蘭教的先知,伊斯蘭教詞彙列表,伊斯蘭教與基督教,犹太教,符合教規的食物 (伊斯蘭教),米利特,麥加,齐米,清真,拜星教。
卡菲勒
卡菲勒(كافر,拉丁转写:kāfir;复数形式:كفّار,拉丁转写:kuffār),或譯卡菲尔,是阿拉伯语“拒绝者”、“忘恩负义者”一词的音译。是伊斯兰教用语,与穆斯林(مسلم,顺从者)相对立,特指对神的否认和隐昧者,即不信神者。类似于基督教用语中的异教徒。卡菲勒指拒绝承认唯一的造物主的人和对神的旨意隐昧和违背的人:前者包括无神论者和多神教徒;后者指信仰其他一神教者(包括有經人)。但是,需要强调的是:除对唯一的造物主尚无认识且不否认唯一的造物主存在的非伊斯兰教徒并不在此列,此类人被称为蒙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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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茲亞
吉茲亞()是一種曾經在伊斯蘭國家向非穆斯林人民實施的人頭稅,徵稅對象是有體力當兵及有財力繳稅的成年男子,不包括奴隸。 《古蘭經》第9章29節說:「當抵抗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經的人,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 穆斯林統治者容許繳納了吉茲亞稅的非穆斯林居民繼續信仰其原有宗教,而非穆斯林也不需服兵役及不需繳交適用於穆斯林居民的天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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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基亞
塔基亞(تقیة /)指穆斯林出於保護自己的性命或财产,而表面伪装信奉一种自己不相信的教派,或进行一桩自己认为不正确的工作,例如假裝為非穆斯林或是另一宗派的穆斯林。 伊斯兰教不同派别对使用该原则的严格程度相差很大。什葉派認為信徒在面臨威脅和迫害時可以隱瞞自己的信仰。大多数什叶派人主张即使受到小小的威胁,或者为了达到一种小小的愿望, 便不惜伪装叛教。 哈瓦立及派认为,同宗教信仰相比,生命、名誉,财产都毫无价值,因此反对在信仰上妥协。甚至认为,一个人在家礼拜祈祷的时候,若遇小偷前来偷窃自己的财货,也不能中断礼拜的仪式。遜尼派相对中庸,認為在特定情況下否認信仰「至多是可以容許,而在任何情況都不是有義務要這樣做」,主张坚定自己的信仰,如遇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就应该迁到别的地方去,若无力迁移,可以在不得已时,暂时迁就,但仍应设法带着自己的宗教信仰,迁到外地去。 但不论何派,皆以塔基亚原则为对外界迫害的防御性手段,不得用作进攻。對教外的欺瞞為塔基亞,但對教內惡意欺瞞則屬偽信者。亦不容許拒絕改宗伊斯蘭的齊米故意假冒穆斯林身分的行為。 伊比利亞半島的穆斯林國家在1492年被基督徒征服後,在16世紀,西班牙穆斯林被強迫改信基督教或是被驅逐出境。塔基亞使當地的穆斯林可以在表面上假裝已改信成為基督徒,而內心仍然信奉伊斯蘭教。1504年,奧蘭的一位穆夫提發出了教令,容許穆斯林廣泛使用塔基亞以保存他們的信仰。-->雖然伊斯蘭法沒有禁止穆斯林在生命面臨極大危險時放棄信仰,不過在可行情況下必須儘快回復為穆斯林。又在伊斯蘭中,塔基亞與權宜之計(如伊斯蘭征服者將有經者的吉茲亞用於印度)是兩個概念,權宜之計並非皆為塔基亞,但兩者均可以容許而不算違法且皆為暫時性措施。 到1990年代,基地組織開始鼓吹它招攬的恐怖分子在策劃襲擊西方人目標期間使用塔基亞,引起反恐專家關注。21世紀興起的恐怖組織伊斯蘭國也在其刊物中指出「烈士」可以使用塔基亞掩飾自己的真正信仰,以避免被執法當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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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者
教徒(Infidel,字面意“不信者”)為基督教或伊斯蘭教對無宗教或異教人士的稱呼。在一神教世界通常為罵人詞彙。不過某些伊斯兰教学者认为伊斯蘭教中引用“異教徒”一詞為中性詞,泛指有不同信仰的人 "Infidel" in An Introductory Dictionary of Theology and Religious Studies,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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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娜·乔依
丽娜乔依(马来语:Lina Joy)是一名自伊斯兰教改宗至基督教的马来人。本名阿兹丽娜·再兰尼(Azlina Jailani),1964年7月28日出生于马来西亚一个爪哇族穆斯林家庭,她于26岁时改换信仰。1998年,丽娜受洗后,申请获得马来西亚法院的承认。虽然她的姓名变更在1999年得到承认,并且体现在了身份证上,但她的改宗并未获承认(缺少一份回教法庭的确认文件)。为此,她于1999年向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绕开了回教法庭。她后来于2006年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丽娜希望以基督徒的身份大方地生活,却因案件的宣传不得不过着隐匿的生活。 联邦法院2007年5月30日以两票对一票,驳回了她的诉讼。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与拿督阿拉乌丁(Datuk Alauddin Mohd Sheriff)投出了反对票。这项裁决指出,“宣布要脱离宗教的人,必须按照现行的特定宗教法律或惯例来执行,只有在该人符合要求之后,当局才确信该人已弃教,她才可以皈依基督教......换句话说,一个人不能以自己的想法和幻想脱离或皈依宗教。” 沙巴和砂拉越的大法官拿督则认为“这无异于法律治下的不平等待遇。换句话说,它是歧视性的和违宪的,理应被推翻。出于这点,应该满足上诉人的要求,即宣布她有权拥有不含“伊斯兰教”一词的身份证件。 法律承认将允许在她的大马卡上体现宗教更换,此举也将消除她与她的基督徒未婚夫结婚的法律障碍(穆斯林女性与非穆斯林男性结婚在马来西亚是不被允许的;马来西亚法律规定非穆斯林男性必须皈依伊斯兰教后才能与穆斯林女性结婚;伊斯兰教法则规定穆斯林男子只能娶有經者(信仰伊斯兰教诞生以前的亞伯拉罕諸教者,有条件和限制)为妻。在马来西亚,回教法庭有权处理伊斯兰教问题,包括对脱离伊斯兰教的法律承认。相反,回教法庭对那些不是穆斯林的人没有管辖权。乔伊斯自己承认自己不再是穆斯林,但只有回教法庭才可以在法律上确认。根据回教律师协会发言人Pawanchek Merican的说法,改宗不是什么未知的事情,“在森美兰州,回教法庭批准了16人的脱离伊斯兰教的申请......” 根据一名国民登记局高级官员的说法,国民登记局在她的身份证件上更改宗教将意味着该部门正式宣布她为属于回教法庭管辖范围内的叛教者。 在过去的几年里,回教法庭对自伊斯兰教改信其它宗教者的司法权一直是马来西亚公众讨论的焦点,媒体也是争相报道类似的改宗案件。乔伊不是第一个申请承认其自伊斯兰教改宗其它宗教的人。英国广播公司报导的另一名名叫“玛利亚”的女性也有类似案件。2006年,森美兰州芙蓉市的回教高等法庭裁定批准黄亚娇(又名娘惹达希)自伊斯兰教改信佛教的申请。然而,尽管她是被华族佛教徒家庭养大的马来人,但她从未践行过伊斯兰教实践,而且判决之时也已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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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體
三位一體(Trinitas),又譯為三一真神、天主圣三、三一神、聖三一、三一神論,基督教神學術語,是基督宗教神YHWH(新教常汉译为上帝或耶和華,天主教常汉译为天主雅威)的神學理論,建立於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的《尼西亞信經》,是基督教三大宗派的基本信條。 三一論主張:聖父、聖子、聖靈(天主教會譯為聖神,東正教會和新教則譯為聖靈)三個不同的位格為同一本體、同一本質、同一屬性,是一位上帝,他們以homoousios 來表達他們之間的關連。 通俗地說,神是獨一的,只有一位神;聖父完全是神,聖子完全是神,聖靈完全是神;聖父不是聖子,聖子不是聖靈,聖靈不是聖父。亞他拿修信經對三一論得到了比較公認的解釋。 《新約聖經》沒有明確使用「三位一體」一詞,三位一體的理論基礎建基於一些聖經經文。其中包括在經文用「名」是單數,三位一體的支持者指聖父、聖子、聖靈乃共用上帝的名。一些經文被視為隱含三位一體的思想,而教父和護教士加以立論及宣講。 歷史上不斷有一些基督教派及個別人士否定此教義。基督宗教的主流教會接納三位一體為傳統教義之一;反對方則支持“一位格論”、“形態論”、“三位三體”等,否定三一論。 傳統天主教會把聖神降臨節第一主日定為三一主日,紀念天主聖父、聖子、聖神是三位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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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婚姻法學
根據伊斯蘭教法,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一種法律關係及社會契約。在伊斯蘭教裡,婚姻雖然並非強制性,不過,結婚生育是聖行的一種,所以伊斯蘭教強烈建議穆斯林成婚生子,而不鼓勵獨身。古蘭經及先知都沒有明確指定適婚年齡,各個社群可以依情況自行決定。在符合一些條件下,一夫多妻制是允許的,但嚴禁一妻多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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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的先知
斯林認為先知(阿拉伯語:نبي)是凡人,是真主派遣的。每位先知都帶來了伊斯蘭式的基本信息,包括獨一造物主的信仰,避免偶像崇拜與罪惡。他們都向大眾傳播伊斯蘭教,並告知將出現見證律法的最後先知,他是真主所派遣的最後使者:穆罕默德。他們都向不同人群傳播同一個訊息,並教導互有細微差異的律法。這些細微差異構成了伊斯蘭教,然而主流穆斯林不認為這些差異是伊斯蘭教支離破碎的版本。 伊斯蘭傳統認為真主向萬國萬邦派遣使者。在伊斯蘭教裡,惟獨穆罕默德是真主派來教化全世界的使者,其他使者只向特定民族或國家宣教。 不像猶太教和基督教,伊斯蘭教還區分了使者(rasul,رسول)和先知(nabi,نبی)。這兩種身分都是真主啟示的。不同的是,「使者」還帶來了真主啟示的經典。每位「使者」都是「先知」,但並不是每位「先知」都是「使者」。 穆斯林認為阿丹(亞當)是第一位先知,而穆罕默德則是最後一位;因此穆罕默德的頭銜是「眾先知的封印」。在伊斯蘭教裡,爾撒(耶穌)是先知也是使者,因為他接受真主的「啟示」並帶來了《引支勒》。穆斯林相信,真主派遣了超過124,000位先知,這在權威的聖訓中就提及了。根據聖訓記載,其中有五位使者是最勞苦功高的,他們分別是努哈(挪亞)、易卜拉欣(亞伯拉罕)、穆薩(摩西)、爾撒(耶穌)以及穆罕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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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詞彙列表
以下列出由伊斯蘭教及阿拉伯傳統習俗引伸出來,並用阿拉伯語表達的知名詞彙。主要目的是要甄別不同的拼寫方式、列出已經不再使用的拼寫、為這些詞彙給出簡短的定義、令人可以簡便地找到及了解到具體的詞彙及在單一頁面上為伊斯蘭教的獨特詞彙提供指引。 要把伊斯蘭教的意思從專屬阿拉伯文化的概念或語言區分出來可以是十分困難。許多阿拉伯詞彙同時有世俗及伊斯蘭教相關的意思,達瓦是其中一個例子。就像所有的語言一樣,阿拉伯語的用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的意思,伊斯蘭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阿拉伯語有自己的字母系統,其字母、符號及正寫法並非完全相當於拉丁字母(參見阿拉伯字母)。以下列表含有阿拉伯詞彙的轉寫及拼寫差異。列表裡的大部分詞彙都包含阿拉伯語的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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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與基督教
基督教与伊斯蘭教有共同的淵源,崇拜的造物主都尊稱為上帝、雅威或真主、安拉:他們同屬於亞伯拉罕宗教,同是一神教;然而,伊斯蘭教與基督教和猶太教之間的衝突,卻是所有宗教之間的衝突中最大規模的。 伊斯蘭教對基督教和猶太教的觀點不一,多半都認為基督徒和猶太人是有經者或是異端。基督宗教對伊斯蘭教的觀點很紛歧,有些認為信仰同一位神的亞伯拉罕宗教,有些則認為是異端,甚至是沒有關係的異教。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都相信耶穌是神差來的,不過基督宗教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而伊斯蘭教的觀點,基督宗教的三位一體偏離了真主的獨一性,是大罪。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都自認是一神教。 穆斯林傳統上相信穆罕默德是真主派遣的最後使者,他本人是位文盲,不認為穆罕默德有抄襲過基督教或猶太教教義,或曾吸收其神學內容,而是重申多年來被基督教和猶太教改動了的一神教內容,也認為三教之間的神學有相似的原因正在於此。 穆斯林認為所有經典的作者都出自於真主,再啟示給其使者宣導開去,而不是人為創作,古蘭經會被真主所保護。 《可蘭經》中許多的內容皆與《聖經》所提及的相關;耶穌從亞伯拉罕的神(阿拉伯語:安拉)獲得了引支勒(福音書)。傳統上,穆斯林相信現在的《希伯來聖經》與基督宗教的《新約聖經》已經遺失或被曲解了它原有的教導,穆斯林稱其餘二者為有經人。 基督徒普遍同意《摩西五經》(托辣、妥拉;原文Torah)是摩西原著,而因轉譯、轉寫、轉錄時為涵蓋更多近代的地名與類似非實質上的改動而被改動過。耶穌依據摩西五經中的具體陳述並宣稱為摩西所著,相信即使摩西確實沒有使用當時普遍接受的文字,他至少是原書的原著者。 基督徒不認為所有的詩篇都出於大衛之手,確實,普遍觀點是約只有一半的詩篇為大衛所著: 「即使相信大衛作了近乎一半的詩篇,至少有一篇是在大衛出生以後500年所寫。為數不少的詩人與作家作出貢獻,詩篇之中約有三分之一是佚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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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教
犹太教(יהדות ),中文曾俗稱挑筋教或一赐乐业教,是在公元前西亞地區的遊牧民族希伯來人中产生的,是猶太人的信仰、價值觀和生活方式。犹太教是一神論的宗教,其主要經典是包括妥拉(摩西五經)在內的塔納赫(即希伯來聖經,基督教稱為舊約聖經),以及包括口傳律法(密西拿)、口傳律法註釋(革馬拉)以及聖經註釋(米德拉什)在內的塔木德,對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而言,犹太教是和以色列人立約的關係。 犹太人是一種See, for example, Deborah Dash Moore, American Jewish Identity Politics,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2008,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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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教規的食物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的符合教規的食物(حلال,Halaal,halāl,halal),有時也稱為清真食品,在非穆斯林國家清真一般指的是符合伊斯蘭教規條可食用的食物;在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對「清真」的理解不僅指可食之物,而是一套生活方式,言語、行為、衣著皆受約束。與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米利特
米利特(土耳其語:Millet)是指奧斯曼帝國內的宗教團體,這術語來自奧斯曼土耳其語。在十九世紀,奧斯曼帝國進行坦志麥特改革,米利特一詞便引申到除了具領導地位的遜尼派外的宗教族群。奧斯曼帝國沙里亞法規內的米利特--度是近世宗教多元主義的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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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加
麥加(مكّة المكرمة;羅馬化:Makkah Al-Mukarramah),伊斯蘭教第一大聖城,全稱是麥加·穆卡拉瑪,意為「榮譽的麥加」,中文較罕見的翻譯有滿克、墨克等譯名。麥加是伊斯蘭教最神聖的城市,擁有天房和禁寺。麥加有名的朝覲活動每年吸引將近300萬人,是伊斯蘭教的五功之一。 傳統上伊斯蘭教認為麥加是易斯馬儀(以實瑪利)的後代所建。七世紀時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在麥加宣揚伊斯蘭教,當時該地是一個重要的商業中心,在伊斯蘭早期歷史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966年後,麥加一直都由當地的謝里夫所統治,直到1924年統治權歸紹德家族所有。"Mecca," Microsoft® Encarta® Online Encyclopedia 2008, http://encarta.msn.com © 1997-2008 Microsoft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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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米
米(ذمي, dhimmi ,被保护的),伊斯蘭教稱“(被)保護民”的术语,是指在以沙里亚法规为基础的伊斯兰国家中信仰其他一神教的人(有經者),而多神教與無神論者則不在被保護的範圍內。这一词汇最早是指犹太教徒的,后来扩展到了基督徒、琐罗亚斯德教信仰者,甚至佛教徒,及所有的非穆斯林。 但他们生活上有限制:不能穿綠色衣服、不能騎馬、不能隨便建新宗教場地、宗教場地不能高於清真寺、交吉兹亞税、作证证词不一定被法官接受。不能主張先知所反對的教義(如掛十字架或慶祝聖誕節復活節等)或公開違逆真主的舉動(如公開喝酒吃豬肉及齋月期間公開自由飲食等)。另若放棄有經者身分(如放棄一神信仰)或故犯伊斯兰国家規範(如公開宣稱伊斯蘭非真理、對穆斯林宣教、聯合伊斯蘭的敵人等),則不再受保護(包括生命及財產上的保護)。照聖訓教導,此等保護只能是暫時的,末日之時齊米亦將接受伊斯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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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
清真(阿拉伯語:;拉丁字母转写:ḥalāl 或 halal 或 halaal),阿拉伯语原意为“合法的”。在非穆斯林國家,「清真」指的是符合伊斯蘭教規條可食用的食物,與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所以清真食品就是指符合伊斯蘭教教規的食物);而在穆斯林(回教徒)佔多數的國家,(清真)不僅指可食之物,而是一套生活方式,言語、行為、衣著皆受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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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星教
拜星教(阿拉伯文: صابئة)是一種古代中東宗教,在可蘭經中被三次以有經者的身份提及。它是一種與諾斯底主義、赫耳墨斯主义及亞伯拉罕諸教淵源甚深的一神教。 拜星教徒尊崇施洗約翰,但否認耶穌、亞伯拉罕和摩西是先知Wright, Robert 《神的演化》,大家出版 (2013):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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