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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
同盟国军事佔领日本(),又稱盟總時期,是指日本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並無條件投降後,由美國為首的同盟國实施軍事佔領的時期,自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投降後開始,在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結束。 名義上,同盟國對日本的軍事佔領事務是由戰時與日本相關的國家共同負責,實際上均由美國主導。在這段時間內,日本政府仍然正常運作,但受同盟國的駐日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GHQ/SCAP)掌控。為消除戰前軍事獨裁的餘緒,占領當局對日本實施許多變革,其中最大的影響是政治制度的改造,透過制定新憲法,使得日本從明治時代以來的帝國體制轉型為自由民主制國家,也放棄維持軍隊與宣戰權。.
分割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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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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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盟軍總司令
驻日盟军总司令(連合国軍最高司令官;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Powers,縮寫SCAP認為是Supreme Command of Allies in the Pacific。),又譯為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盟軍最高司令部,簡稱盟總或盟總政府,日本又稱總司令部(General Headquarters,縮寫GHQ),是美国远东军司令兼驻日美军总司令麥克阿瑟元帥在日本盟軍佔領時期期间的一个头衔,1951年由李奇微将军接任。1952年,舊金山條約簽訂,日本恢復主權,此職取消。.
日本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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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解放第二期工作要綱
日本解放第二期工作要綱出現在1970年代日本,根據西內雅(日本的历史学家、思想家)所说,是他在遍訪亞洲各國時偶然取得的文書。无法确认「第一期」、「第三期」文件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