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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各表

指数 憲法各表

憲法各表(Two Sides, Two Constitutions)是由前民主進步黨主席謝長廷提出的政治主張,主張以《中華民國憲法》(含《憲法增修條文》)治理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治理大陸,兩岸對等,互不隸屬,依憲法有特殊關係。立場接近於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兩國論)。 謝長廷強調,憲法各表與一中各表的不同在於,憲法各表強調兩岸在現實上不相隸屬,但依憲法有特殊關係;而一中各表則不承認對方擁有主權。他希望以《中華民國憲法》來作為台灣共識的核心,以突破兩岸關係。 這個主張最早稱為憲法一中,因與馬英九提出的主張名稱相近,後改稱憲法共識,又改為憲法各表。謝長廷認為可以憲法共識作為台灣內部共識,對外則用憲法各表來定位兩岸關係。但目前仍然在討論中,未形成民主進步黨的政治主張。.

目录

  1. 12 关系: 台灣共識台灣社中華民國總統直選列表一中兩憲九六共識张王会谈謝長廷臺灣前途決議文陳榮傑林濁水沈建德憲法一中

台灣共識

台灣共識,台灣政治名詞,由蔡英文於2011年提出的政治主張,作為其總統大選政見之一。不採用馬英九政府支持的九二共識、維持限狀作為兩岸基礎,主張先以民主程序匯集台灣各政黨間對於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共識,再以此作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談判基礎。但許多評論者認為,臺灣共識是尚未成形的設想,仍有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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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

團法人台灣社 (Taiwan Society)是一個強調臺灣主體性、以台灣獨立為目標的台灣社會團體,部份成員來自台灣北社、台灣南社和台灣東社,旗下有台灣角社、台灣客社、台灣青社、台灣原社等子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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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總統直選列表

公元1996年3月20日,中華民國在台灣舉行了歷史上第一次的正副總統直選。自此開始,每隔四年例行舉辦適用《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總統直接選舉。下方就至目前為止的總統直選按照參選組合之得票率(得票數)做出列表整理。 Image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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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兩憲

一中兩憲,又稱為一國兩憲,即「一個中國、兩個憲法」,是對於臺海現狀的一種描述。由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黃光國提出,其認為兩岸分治多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擁有各自法律體係的憲法,比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所提的一國兩區更強調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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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共識

九六共識是由中華民國前副總統呂秀蓮所提出的一項建議性共識,其內容是指:臺灣在1996年3月23日首次民選總統之後,就已明確確立為一主權國家,不為其他國家所控制,因為只有主權國家的人民才有權以自由民主的方式選舉出自己的國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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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王会谈

王張會是指2014年時任臺灣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與中國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的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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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

謝長廷(),臺灣政治人物、律師、外交官。生於臺北市延平區打鐵街(今大同區赤峰街,屬大稻埕)人,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民主進步黨的創黨十人小組之一,也是民主進步黨黨名命名者、黨綱起草人。現任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法律上的官銜為中華民國駐日本大使)。曾任臺北市議員、立法委員、高雄市市長與行政院院長。 根據謝家族譜,謝長廷的祖籍是漳州府詔安縣,和陳水扁、李應元等人為同鄉。而謝長廷有幾位女性祖輩,族譜上載明出生地是「番社」,因此推斷謝長廷有臺灣原住民族的血統郭瓊俐,《》(台北,布克文化,2005),p48~49。 2007年擔任民進黨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的總統候選人,2008年總統大選中敗選後,隨即宣佈退出政壇界,並創設成立台灣維新基金會。謝長廷在兩岸關係上認為,中華民國憲法為一個中國,不能迴避這個憲法各表的問題,行政院院長任內也提出「和解共生」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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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前途決議文

《臺灣前途決議文》是臺灣的民主進步黨於1999年5月8日召開的第8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全代會)第2次全體會議中通過的一項文件,描述臺海現狀,並揭示該黨理念,是該黨黨綱的重大里程碑,為翌年總統選舉取得執政權打下重要基礎,也是民進黨主政時的中華民國政府處理兩岸問題最高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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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榮傑

陳榮傑(),臺灣臺南人,律師、學者、外交官、政治人物,曾担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秘書長、副董事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顧問、外交部司長、參事、中華民國駐美國副代表、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駐俄羅斯代表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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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濁水

林濁水(Lin Cho-shui,),原名林宗耀,臺灣南投埔里人,政大東語系學士,台灣戒嚴時期黨外運動人士、民主進步黨新潮流系元老,有「台獨理論大師」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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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德

沈建德(1947年3月23日 - ),台灣獨立運動人士,「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是「台灣血統論(否認當代台灣的人有漢人移民血統)」創立者與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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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一中

憲法一中,為「一個中國」的政治論述,用來作為海峽兩岸關係的主軸及「九二共識」的補充。所謂的憲法一中,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領土及於全中國(依固有疆域),但是目前的統治範圍只及於台灣地区(台澎金马)。前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主張,兩岸不是國際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這個關係是由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規定。 這個論述只存在台灣內部,未曾經過民主程序討論,由馬英九在台灣內部的公開場合多次談論。在國共兩黨會談或是兩岸協商之中,也都不曾提出這個說法。主要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一個中國」原則,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擁有中國主權的主張;相同地,中華民國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主權主張。在這個架構下,排除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甚至是台獨,以避免中共的不滿。這種情況下,導致兩岸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同時存在,又互相否定對方。 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也曾於2000年提出同名主張,並作為其2007-2008年競選總統時之兩岸論述基調,但為與稍後馬英九提出的論述相區隔,後改稱憲法各表。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謝長廷的主張仍然屬於兩國論,主張台灣與中國是兩個國家;但馬英九提出的主張,認為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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