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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系: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穆罕默德·伊敏,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係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為召開制憲國民大會,於全國各地選舉出來之代表,代表中國五億多人民完成中華民國憲法之制定,以期國家邁入憲政時期。代表們在制憲國民大會召開完成後任務即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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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伊敏
罕默德·伊敏(),一譯買買提·依明(محمد أمين بۇغرا),漢名毛德明,筆名“布格拉”,中國新疆和闐(今和田地区)人,维吾尔族。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政治人物,泛突厥主義者,民族革命委員會與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的建立者之一。後加入中國國民黨,為中央監察委員,曾任新疆省副主席。1949年後流亡於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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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名單
1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於1948年1月21日至23日選出,應選773席實選759席(未選出者包括新疆省缺1人;西藏地方缺2人;僑居國外國民缺11人)。任期從民國37年(1948年)5月5日至民國79年(1990年)5月30日。 1950年12月27日,行政院建議蔣介石,咨請立法院同意,由現任立法委員延長任期1年「以繼續行使立法權」張之傑等《20世紀臺灣全紀錄》,台北,錦繡出版社,1991年。。12月29日,立法院第21次會議,就蔣介石咨商立法院「延長立法委員任期1年咨文」,舉行討論,全場一致鼓掌通過,「贊同延長任期1年」。原定立法委員任期於1951年5月7日屆滿,「惟各省市政府均無法行使職權」,既不能辦理選民調查,「選民亦無法行使其選舉權」,行政院乃建議咨商立法院,使立法委員「任期延長1年」。由於兩岸情勢關係,隨國民政府遷台者一直沒有進行改選,許多立法委員一直當到過世,未過世者則一直擔任至1991年底方才全面退休。 以下名單所列委員,係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之正式選出之委員及歷次遞補之委員(120席),并不包括依《中華民國憲法》制定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六項規定辦理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補選舉、增額選舉當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