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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路聚会所
南阳路聚会所,原址现为上海市静安区南阳路123—145号,是上海地方教会(又名上海基督徒聚会处)于1948年建造的一个大型教会聚会场所,占地4.71亩,建筑面积2207平方米,至少可容纳3000人,其容量超过上海任何一座教堂,但至今仍被占作他用。倪柝声创办的著名的上海福音书房也设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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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
《古蘭經》(,,字面上解作「誦讀」)是伊斯蘭教的最重要的經典,又稱《--》。穆斯林相信《古蘭經》是真主阿拉的啟示,它被廣泛認為是最優秀的阿拉伯語書寫文學作品,《古蘭經》的篇章被稱為蘇拉,節句則被稱為阿亞。 穆斯林相信《古蘭經》的內容是真主透過天使加百列(賈布里勒)口頭傳授給先知穆罕默德,始自公元609年,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為止,歷時23年。穆斯林認為《古蘭經》是輔助穆罕默德奉行使命的奇跡,證明他的先知身份,而他亦是自亞當以來最後一位接收啟示的先知。 根據傳統的說法,穆罕默德的多位同伴充當抄寫員,負責把真主的啟示記錄下來。這些同伴在穆罕默德逝世後不久根據這些記錄及他們的記憶進行編撰整理。由於出現各種不同的版本,哈里發奧斯曼於是制訂了一個被稱為「奧斯曼本」的範本,一般都被認為是當今《古蘭經》的原型。不過,鑑於《古蘭經》有不同的讀法,大部分讀法相互之間有細微的差異,而有些讀法則與其他的讀法有頗大的差異,加上早期的阿拉伯文本根本就無法發音,故此奧斯曼本與當今的《古蘭經》及當初穆罕默德所得的啟示之間的關聯性仍然不明確。 《古蘭經》的內容與猶太教及基督教經典記載的主要故事有相似之處,但有些只是概括論述,有些則加以引申詳述,有時會提供額外的資料及對事件加以解讀。《古蘭經》把自身定位為一部指導性的典籍,很少詳盡地記載具體的歷史事件,而是經常強調事件當中的道德價值觀念,而不是本身的故事性。《古蘭經》及聖訓都是制訂伊斯蘭教法的依據。在禮拜期間只能以阿拉伯語誦讀古蘭經。 能夠背誦整部古蘭經的人被稱為哈菲茲,有些穆斯林用朗誦的方式閱讀古蘭經的經文,這種方式被稱為泰吉威德。在賴買丹月,穆斯林按照慣例在泰拉威禮拜誦讀整部古蘭經。大部分穆斯林在理解經文意義的時候會用上塔夫細爾(《古蘭經》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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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
徐州市,简称徐,古称彭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下辖的地级市,国务院批准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苏省重点规划建设的三大都市圈(徐州都市圈)核心城市,也是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五大中心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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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同遗产案
哈同遗产案,是上海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次巨额财产继承纠纷,发生于1930年代至40年代,持续时间长达16年(1931年—1947年)。哈同遗产案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哈同伊拉克亲族来沪讼争遗产,另一部分则为哈同与罗迦陵的养子女之间的遗产纠纷。其中牵扯势力之多、时间之长,为历来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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