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窑殺童案是1981年发生在新加坡的一起謀殺案。1981年1月25日,有人在大巴窑區一座組屋的電梯旁邊發現了一具九歲女童的屍體,兩周之後在附近又發現了一具十歲男童的尸首。據說兩人被殺死的原因是有人使用他们的血液來祭祀興都教女神時母。這起命案由自稱是靈媒的林寶龍一手策劃,其誘騙過無數女人,使她們以爲自己擁有超自然能力。受害者提供林寶龍金錢和性服務,以换取治愈、美容以及財運。其中兩個女人成了他的忠實助手;陳梅珠嫁給了她,何家鳳成了他的“聖妻”之一。當其中一名被害人控告林寶龍强奸使警方介入調查時,他十分氣憤,决定殺害兒童,阻擾警方再查下去。每一次,何家鳳會誘使一個兒童到林寶龍的住家,隨後三人會向兒童下藥并殺死他。林寶龍在女童死前還性侵了她。警方發現林寶龍住家外的一道血迹後,三人隨即被逮捕。儘管本案英語名稱(Toa Payoh ritual murders,直譯《大巴窑祭祀謀殺案》)顯示殺童是爲了祭祀神明,但是三名被告都稱他們在殺人過程中并没有進行禱告、燃燒香燭、振鈴或作任何其他法事。 本案經過爲期41天的審理,是新加坡法院当时审理的第二长的案件。没有被告否認有罪。辯方律師爲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精神失常,無需承擔全部責任,以减輕犯罪責任爲理據,希望免除被告死刑。辯護律師傳召醫生與心理學家出庭供證,他們對被告進行分析,斷定被告表現出精神分裂症、精神病性抑鬱症以及輕度狂躁的症狀。控方證人對這些證詞進行反駁,辯稱被告策劃與進行謀害時,完全掌控著自己的大脑。法官同意控方的說辭,於是判處三人死刑。兩名女被告在等待處决的當兒,向倫敦的樞密院提出上訴,也請求新加坡總統給予赦免,但是都求助無果。林寶龍并没有尋求赦免,反而已認命,面帶著微笑上絞刑臺。三人於1988年11月25日被處以絞刑。 本案當時驚動新加坡全國,人們對於發生這樣的罪案感到驚訝。三人的事迹報告與法律程序受到密切關注,好幾年來新加坡人銘記在心。有兩家電影公司嘗試依據殺童案製作成一部電影,不過批評者指責這兩部電影沉溺於無償性行爲和暴力,電影在票房上也表現欠佳。犯罪心理學領域的學者對三名犯人的行爲舉止進行了研究,本案也成爲當地减輕犯罪責任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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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系: 危險人物 (書),新加坡死刑制度。
《危險人物》是律師兼電台節目主持翁靜晶根據香港商業電台廣播節目危險人物內的條目改編的一系列書籍,內容為真人真事,主要剖析香港以至世界各地發生的奇案,探討案件發生的原因、過程以及犯罪者(或疑犯)的犯罪動機、手法和警方破案關鍵,以及犯罪者如何受法律制裁。 本書由天地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已出書八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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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是行使死刑制度的國家之一,也是除美國、日本、台灣外少數仍舊保留死刑制度的发达國家和地区,據聯合國估計,在1994年到1999年間全球執行的死刑個案中,如果把各國個案數目與其人口相除,以新加坡的數字佔最高,每百萬人口13.57宗死刑;其次為沙地阿拉伯,為每百萬人口4.65宗。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对外公布死刑数据,无法精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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