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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莲华经
《妙法蓮華經》(梵文:सद्धर्मपुण्डरीकसूत्र ),簡稱《法華經》,法華三部經之一,其餘兩部經為《無量義經》與《觀普賢菩薩行法經》。梵文 Sad-dharma,中文意為「妙法」。Puṇḍárīka 意译為「白蓮花」,以蓮花(蓮華)出淤泥而不染,比喻佛法的洁白、清净。Sūtra 意為「經」,故此經之全名為《妙法蓮華經》。 《妙法蓮華經》說一乘圓教,表清淨了義,究竟圓滿,微妙無上。全文共二十八品,前十四品說一乘之因,後十四品說一乘之果。《法華經》是佛陀釋迦牟尼晚年所說的教法,佛陀弘法《法華經》和《涅槃經》共八年,屬於開權顯實的圓融教法,大小無異,顯示所有眾生皆可成佛之一乘了義。在天台宗五時教判中,屬於法華、涅槃之最後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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