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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指数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為中華民國外交部於2004年3月30日開始依據《外交部發布國外旅遊警示參考資訊指導原則》所建立的旅遊安全資訊警示,其目的在於使到國民能夠透過此分級--快速了解是否可以安全的在該國家或該地區從事旅遊或商務活動之資訊。 本警示表最先開始設立時,僅分為「三級」:黃色(提醒注意)、橙色(建議暫緩前往)及紅色(不宜前往),透過三種顏色區分警示等級及相關旅遊參考資訊。然而由於國外旅遊安全情勢複雜且瞬息萬變,且原先三級制之旅遊警示缺乏彈性,未能明確反映外國全國性及區域性之旅遊安全情勢,因此外交部遂於2009年7月8日將分級制度改為四級。 就旅遊警示分級表與旅行契約之關係,外交部認為,旅遊警示是僅供民衆出國參考的資訊之一,跟旅遊契約沒有關連,也沒有任何的拘束力。旅客退團能不能退團費,必須依交通部觀光局與旅行社業者所達成的共識來辦理。不過,事實上旅遊警示分級表對於旅遊契約仍有一定的影響力,遭到發布紅色警示的國家,有可能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28條規定,旅行社在扣除已代繳的規費或因履行契約所支付的全部必要費用後,將剩餘的款項退還旅客。.

目录

  1. 170 关系: 外遊警示制度中華民國與加彭關係中華民國與埃及關係中華民國與厄利垂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厄瓜多關係中華民國與卡達關係中華民國與印度尼西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印度關係中華民國與千里達及托巴哥關係中華民國與南非關係中華民國與南蘇丹關係中華民國與古巴關係中華民國與吉布地關係中華民國與吉爾吉斯關係中華民國與坦尚尼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塞席爾關係中華民國與塞內加爾關係中華民國與塞爾維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塔吉克關係中華民國與墨西哥關係中華民國與多哥關係中華民國與多明尼加關係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關係中華民國與奧地利關係中華民國與奈及利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委內瑞拉關係中華民國與孟加拉國關係中華民國與安哥拉關係中華民國與安道爾關係中華民國與寮國關係中華民國與尚比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尼泊爾關係中華民國與尼日關係中華民國與巴基斯坦關係中華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巴勒斯坦關係中華民國與巴西關係中華民國與巴林關係中華民國與巴拿馬關係中華民國與不丹關係中華民國與丹麥關係中華民國與希臘關係中華民國與布吉納法索關係中華民國與幾內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幾內亞比索關係中華民國與亞美尼亞關係中華民國與以色列關係中華民國與伊朗關係中華民國與伊拉克關係中華民國與德國關係... 扩展索引 (120 更多) »

外遊警示制度

外遊警示制度(簡稱外遊警示、旅遊警告;Outbound Travel Alert System,縮寫:OTA)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設立的一個方便香港居民進行風險評估,掌握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當前環境所潛在的人身安全風險的旅遊警示制度。參照了香港天文台的暴雨警告信號來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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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加彭關係

中華民國與加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加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4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加彭的相關事務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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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埃及關係

中華民國與埃及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埃及阿拉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2-1956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埃及的相關事務由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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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厄利垂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厄利垂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厄利垂亞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厄利垂亞的相關事務由、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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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厄瓜多關係

中華民國與厄瓜多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厄瓜多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46-1971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中華民國政府於厄瓜多首都基多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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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卡達關係

中華民國與卡達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卡達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卡達的相關事務由、駐科威特王國台北商務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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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印度尼西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印度尼西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通稱印尼)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但在對方首都互設具政治、經濟、文化、簽證、僑務等功能的具大使館性質之代表機構,雙方民間商務交流亦屬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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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印度關係

中華民國與印度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印度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2-1949年有正式外交關係,斷交後直至199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兩國在民間之商業以及文化往來日益密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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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千里達及托巴哥關係

中華民國與千里達及托巴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千里達及托巴哥共和國(通稱千里達)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千里達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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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南非關係

中華民國與南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南非共和國(通稱南非、斐)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9-1997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1990年代後,20多個中華民國邦交國中僅剩4個較為重要的友邦國家,分別為沙烏地阿拉伯、梵蒂岡、韓國和南非,之後沙烏地阿拉伯(1990年)和韓國(1992年)先後與中華民國斷交。1998年1月1日與南非斷交後,自此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具國際重要地位的只有梵蒂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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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南蘇丹關係

中華民國與南蘇丹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南蘇丹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南蘇丹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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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古巴關係

中華民國與古巴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古巴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60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因古巴共產革命導致斷交後,與中華民國關係極不友好。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古巴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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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吉布地關係

中華民國與吉布地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吉布地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吉布地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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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吉爾吉斯關係

中華民國與吉爾吉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吉爾吉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吉爾吉斯的相關事務由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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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坦尚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坦尚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坦尚尼亞聯合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坦尚尼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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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塞席爾關係

中華民國與塞席爾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塞席爾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塞席爾的相關事務由、駐英國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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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塞內加爾關係

中華民國與塞內加爾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塞內加爾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2005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期間多次斷交與復交。第3次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塞內加爾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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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塞爾維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塞爾維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塞爾維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塞爾維亞的相關事務由駐匈牙利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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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塔吉克關係

中華民國與塔吉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塔吉克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塔吉克的相關事務由、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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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墨西哥關係

中華民國與墨西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墨西哥合眾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2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直至199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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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多哥關係

中華民國與多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多哥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多哥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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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多明尼加關係

中華民國與多明尼加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多明尼加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1-2018年有正式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多明尼加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瓜地馬拉大使館、駐邁阿密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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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大韓民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与大韓民國之間的關係,又稱臺韓關係。 1949年1月4日,大韓民國政府正式成立4个月后,兩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中華民國於大韓民國首都漢城(今首爾)明洞设置大使馆,直到1992年8月23日大韓民國與中華民國断交為止。斷交後,兩國皆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外交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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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奧地利關係

中華民國與奧地利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奧地利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1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雖無邦交,但雙方均致力維護民主、自由及人權等價值,兩國在經貿、旅遊、藝文及學術等關係也往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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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奈及利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奈及利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奈及利亞聯邦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但於對方最大城市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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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委內瑞拉關係

中華民國與委內瑞拉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41-1974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中華民國在首都卡拉卡斯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但於2007年被迫關閉。且自2000年查維茲政權建立後,便多次於公開場合聲明委內瑞拉拒絕承認中華民國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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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孟加拉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孟加拉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孟加拉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從未建立外交關係,但中華民國曾於孟加拉首都達卡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後於2009年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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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安哥拉關係

中華民國與安哥拉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安哥拉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安哥拉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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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安道爾關係

中華民國與安道爾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安道爾公國(又稱安道爾親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安道爾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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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寮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寮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寮人民民主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寮國於1958-1962年,是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寮國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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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尚比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尚比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尚比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尚比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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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尼泊爾關係

中華民國與尼泊爾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尼泊爾的相關事務由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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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尼日關係

中華民國與尼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尼日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3-1996年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尼日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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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巴基斯坦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基斯坦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7-1950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巴基斯坦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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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獨立國(通稱巴布亞紐幾內亞、巴紐)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99年有正式外交關係,但只維持17天即斷交,目前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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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巴勒斯坦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勒斯坦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巴勒斯坦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巴勒斯坦約旦河西岸及加薩走廊的相關事務由駐臺拉維夫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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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巴西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西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巴西聯邦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4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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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巴林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巴林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但中華民國於巴林首都麥納瑪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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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巴拿馬關係

中華民國與巴拿馬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之間的關係,現今亦指臺灣與巴拿馬之間的關係。 兩國於1910-2017年有正式外交關係,其歷史可追溯至清朝宣統元年,在中華民國建立以及遷至台灣後,始終維持外交關係,直到2017年6月,巴拿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聲明中表示依「一個中國」政策終止與「臺灣」之間的直接官方關係。 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巴拿馬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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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不丹關係

中華民國與不丹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不丹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從未有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不丹的相關事務由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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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丹麥關係

中華民國與丹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丹麥王國之間的關係。1913-1950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直至198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雙方也以民間性質在經濟、商業、學術以及文化等領域合作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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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希臘關係

中華民國與希臘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希臘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29-1972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中華民國政府於首都雅典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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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布吉納法索關係

中華民國與布吉納法索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布吉納法索(1984年之前稱上伏塔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1-1973年、1994-2018年有正式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布吉納法索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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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幾內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幾內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幾內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幾內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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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幾內亞比索關係

中華民國與幾內亞比索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幾內亞比索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90-199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幾內亞比索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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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亞美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亞美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亞美尼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亞美尼亞的相關事務由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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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以色列關係

中華民國與以色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以色列國雙邊的關係。兩國至今並未有正式外交關係,但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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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伊朗關係

中華民國與伊朗關係即中華民國與伊朗伊斯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 1942-1971年,兩國有正式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伊朗的相關事務由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在伊朗首都設有德黑蘭臺灣貿易中心,拓展雙方貿易往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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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伊拉克關係

中華民國與伊拉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伊拉克共和國之間的關係。伊拉克於1942-1958年,是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伊拉克的相關事務由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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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德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德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41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由於德國分治與冷戰緣故,中華民國只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保持關係,直到兩德統一。目前均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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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保加利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保加利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保加利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保加利亞的相關事務由駐希臘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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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俄羅斯關係

中華民國與俄羅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俄羅斯聯邦(通稱俄羅斯、俄國)之間的關係。1913-1949年,以俄羅斯為主體的俄羅斯帝國/蘇聯與中華民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期間多次斷交與復交。1949年10月3日,苏联是第一個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並與中华民国斷交的國家。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繼承苏联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场,但和中华民国於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雙邊在經貿等非官方的往來也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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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土耳其關係

中華民國與土耳其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土耳其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34-1971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雙方在經濟文化等實質關係持續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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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匈牙利關係

中華民國與匈牙利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匈牙利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自199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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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北韓關係

中華民國與北韓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通稱朝--鮮、北--韓)之間的關係。兩國從未有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北韓的相關事務由駐新加坡臺北代表處。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貿協會)曾計畫於北韓設立據點,推動雙邊貿易,因客觀環境而未能實現,但民間工商業及旅遊業方面,仍有交流及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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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利比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利比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利比亞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59-197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中華民國曾在利比亞首都的黎波里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但受到2011年利比亞內戰期間影響暫時關閉,現已裁撤。目前對利比亞的相關事務由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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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列支敦斯登關係

中華民國與列支敦斯登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列支敦斯登公國(又稱列支敦斯登親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列支敦斯登的相關事務由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

查看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和中華民國與列支敦斯登關係

中華民國與喬治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喬治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喬治亞之間的關係。兩國從未建立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查看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和中華民國與喬治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喀麥隆關係

中華民國與喀麥隆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喀麥隆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1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喀麥隆的相關事務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查看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和中華民國與喀麥隆關係

中華民國與哥倫比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哥倫比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哥倫比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41-1980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但哥倫比亞於2002年關閉。.

查看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和中華民國與哥倫比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哥斯大黎加關係

中華民國與哥斯大黎加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哥斯大黎加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41-2007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哥斯大黎加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薩爾瓦多共和國大使館。.

查看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和中華民國與哥斯大黎加關係

中華民國與冰島關係

中華民國與冰島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冰島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冰島的相關事務由駐丹麥台北代表處。.

查看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和中華民國與冰島關係

中華民國與克羅埃西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克羅埃西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克羅埃西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克羅埃西亞的相關事務由駐奧地利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查看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和中華民國與克羅埃西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剛果共和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剛果共和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剛果共和國(通稱剛果、剛果(布))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64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剛果的相關事務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查看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和中華民國與剛果共和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通稱民主剛果、剛果(金),1971-1997年稱薩伊)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3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民主剛果的相關事務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查看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和中華民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玻利維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玻利維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多民族玻利維亞國之間的關係。1919-1985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曾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但相繼關閉,目前對玻利維亞的有關事務由駐秘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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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獅子山關係

中華民國與獅子山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獅子山共和國(意譯--;音譯--)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3-1971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獅子山的相關事務由、駐英國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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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秘魯關係

中華民國與秘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秘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1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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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科威特關係

中華民國與科威特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科威特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3-1971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中華民國於首都科威特市設有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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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科索沃關係

中華民國與科索沃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科索沃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科索沃的相關事務由駐匈牙利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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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突尼西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突尼西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突尼西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突尼西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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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立陶宛關係

中華民國與立陶宛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立陶宛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立陶宛的相關事務由駐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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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納米比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納米比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納米比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納米比亞的相關事務由位於南非共和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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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紐西蘭關係

中華民國與紐西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紐西蘭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12-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保持密切的非官方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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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索馬利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索馬利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索馬利亞聯邦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索馬利亞的相關事務由、駐杜拜臺北商務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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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約旦關係

中華民國與約旦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約旦哈希姆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57-1977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兩國於人員代訓、教育、醫療、人道援助、經貿等各方面交流及合作在無邦交國中仍屬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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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維德角關係

中華民國與維德角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維德角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維德角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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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緬甸關係

中華民國與緬甸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緬甸聯邦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7-1949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2015年6月22日,緬甸在中華民國首都台北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2016年3月28日,中華民國也於緬甸第一大城仰光(前首都)設立同等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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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之間的雙邊關係。1913-1979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後因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而中斷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雙方斷交後,皆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由於美國對於中華民國在政治、經濟及軍事上的高度重要性,被中華民國政府視作外交工作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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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義大利關係

中華民國與義大利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義大利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0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直至199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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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羅馬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羅馬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羅馬尼亞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39-1941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羅馬尼亞的相關事務由駐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駐匈牙利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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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烏干達關係

中華民國與烏干達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烏干達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烏干達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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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烏克蘭關係

中華民國與烏克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烏克蘭之間的關係。烏克蘭自1991年脫離蘇聯獨立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並在《聯合聲明》中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由於「一個中國」原則,烏克蘭不與中華民國進行官方往來。在1992-1996年,雙邊關係曾達到最高峰。 中華民國與烏克蘭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烏克蘭的相關事務由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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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烏茲別克關係

中華民國與烏茲別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烏茲別克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烏茲別克的相關事務由、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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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瑞士關係

中華民國與瑞士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瑞士聯邦之間的關係。1913-1950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直至1970年代後,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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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瑞典關係

中華民國與瑞典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瑞典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13-1950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直至1970年代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瑞典政府仍遵行「一個中國」政策,雖與中華民國加強經貿、科技、文化等實質關係與民間交流,但在有關政治與官方關係仍以務實主義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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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甘比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甘比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甘比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8年-1974年與1995年-2013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甘比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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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牙買加關係

中華民國與牙買加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牙買加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2-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也曾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目前對牙買加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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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盧安達關係

中華民國與盧安達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盧安達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2-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盧安達的相關事務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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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盧森堡關係

中華民國與盧森堡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盧森堡大公國之間的關係。1949-1972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對盧森堡的相關事務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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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白俄羅斯關係

中華民國與白俄羅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白俄羅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但中華民國政府曾在首都明斯克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目前對白俄羅斯的相關事務由臺北-莫斯科經濟文化協調委員會駐莫斯科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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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芬蘭關係

中華民國與芬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芬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26-193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直至199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芬蘭在近代歷史上受俄羅斯帝國、蘇聯與冷戰影響頗深,與中華民國的官方關係並不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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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莫三比克關係

中華民國與莫三比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莫三比克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莫三比克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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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關係

中華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通稱聖普、聖多美)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97-2016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聖多美普林西比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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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聖馬利諾關係

中華民國與聖馬利諾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聖馬利諾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從未有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聖馬利諾的相關事務由駐義大利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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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荷蘭關係

中華民國與荷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荷蘭王國(正式國名為尼德蘭)之間的關係。1913-1950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直至1970年代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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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菲律賓關係

中華民國與菲律賓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菲律賓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46-1975年,中華民國與菲律賓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雖無外交關係,但雙方在經貿、投資、觀光、勞工關係密切、互補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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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萬那杜關係

中華民國與萬那杜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萬那杜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2004年有官方外交關係,但7天後即斷交,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萬那杜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斐濟商務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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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衣索比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衣索比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衣索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的雙邊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衣索比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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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西班牙關係

中華民國與西班牙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西班牙王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3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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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馬來西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來西亞關係(Hubungan Malaysia-Taiwan)是指中華民國與馬來西亞聯邦(馬來西亞、大馬)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4-1974年有領事級外交關係,終止關係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中華民國是僅次於日本、美國以及新加坡,馬來西亞第四大的外資來源國,累計投資金額達到124.17億美元。另一方面,大馬為臺灣「正式修讀學位外籍留學生」最大來源國,這源自於中華民國長期、穩定的「僑教政策」,作為僑務外交策略一環,中華民國將海外華裔學生視為僑生(僑胞)予以特殊優惠待遇,鼓勵全球華人到中華民國留學,而大馬數百萬計的華人正是中華民國歡迎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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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馬利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利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馬利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年有短暫的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馬利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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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馬其頓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其頓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馬其頓共和國(又稱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99-2001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是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唯二建立外交關係的歐洲新獨立國家(另一為拉脫維亞)。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馬其頓的相關事務由駐義大利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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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馬爾他騎士團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爾他騎士團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耶路撒冷、羅得島和馬爾他聖約翰主權軍事醫院騎士團(通稱馬爾他騎士團)之間的關係。雙方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雙方在越南、保加利亞、薩爾瓦多和塞爾維亞等國均提供人道救援計畫,雖無邦交,但高層曾經互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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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馬爾他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爾他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馬爾他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7-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馬爾他的相關事務由駐義大利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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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馬爾地夫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爾代夫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馬爾代夫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6-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馬爾地夫的相關事務由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清奈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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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馬達加斯加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達加斯加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馬達加斯加共和國(1958-1975年稱)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馬達加斯加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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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馬拉威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拉威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馬拉威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6-200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馬拉威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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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象牙海岸關係

中華民國與象牙海岸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象牙海岸共和國(音譯科--特迪瓦;意譯象--牙海岸)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3-1983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但中華民國方面已於2017年關閉辦事處,目前對象牙海岸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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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貝南關係

中華民國與貝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貝南共和國(1975年之前稱達荷美)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2-1973年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貝南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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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賴索托關係

中華民國與賴索托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賴索托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6-1993年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賴索托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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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賴比瑞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賴比瑞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賴比瑞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57-2003年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賴比瑞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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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賽普勒斯關係

中華民國與賽普勒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賽普勒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賽普勒斯的相關事務由駐希臘台北代表處;對北部政治實體-北賽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國的事務則由兼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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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

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55-1975年,中華民國與越南共和國(通稱南越)有官方外交關係,後南越被北越併吞而中止外交關係。1990年代,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目前雙方在越南政府以「一個中國」的兩岸外交政策下,是以非官方的關係來往,但雙方的民間交流未受影響。目前中華民國為越南第4大外商投資來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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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黎巴嫩關係

中華民國與黎巴嫩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黎巴嫩共和國之間的關係。黎巴嫩於1954-1971年,是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黎巴嫩的相關事務由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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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辛巴威關係

中華民國與辛巴威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辛巴威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辛巴威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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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迦納關係

中華民國與迦納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迦納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迦納的相關事務由、駐英國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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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茅利塔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茅利塔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茅利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65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茅利塔尼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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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阿富汗關係

中華民國與阿富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4-1950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阿富汗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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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阿爾及利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阿爾及利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阿爾及利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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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阿爾巴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阿爾巴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阿爾巴尼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阿爾巴尼亞的相關事務由駐義大利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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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阿根廷關係

中華民國與阿根廷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阿根廷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45-1972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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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通稱阿聯)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中華民國目前在第1大城杜拜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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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蘇丹關係

中華民國與蘇丹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蘇丹共和國(通稱蘇丹、北蘇丹)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蘇丹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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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蘇利南關係

中華民國與蘇利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蘇利南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蘇利南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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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赤道幾內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赤道幾內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赤道幾內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赤道幾內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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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薩摩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薩摩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薩摩亞獨立國(1997年之前稱西薩摩亞)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72-1975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薩摩亞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斐濟商務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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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關島關係

中華民國與關島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的屬地-關島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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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葡萄牙關係

中華民國與葡萄牙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葡萄牙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5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中華民國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設有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但葡方則未在中華民國設立對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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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葉門關係

中華民國與葉門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葉門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葉門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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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葛摩關係

中華民國與葛摩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葛摩聯盟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葛摩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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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蒲隆地關係

中華民國與蒲隆地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蒲隆地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蒲隆地的相關事務由、、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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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蒙特內哥羅關係

中華民國與蒙特內哥羅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蒙特內哥羅(音譯--;意譯--)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蒙特內哥羅的相關事務由駐匈牙利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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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肯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肯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肯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肯亞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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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蓋亞那關係

中華民國與蓋亞那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蓋亞那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蓋亞那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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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英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英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通稱英國、不列顛、聯合王國)之間的關係。1913-1950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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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查德關係

中華民國與查德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查德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2-2006年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查德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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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柬埔寨關係

中華民國與柬埔寨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柬埔寨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7-1958年有領事級外交關係,終止關係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柬埔寨的相關事務由設在越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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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捷克關係

中華民國與捷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捷克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30-1949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直至199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採行「一個中國」政策,但大致維持與兩岸政府平衡接觸交往,並堅持以和平方式解決兩岸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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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東加關係

中華民國與東加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東加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72-1998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東加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斐濟商務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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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東帝汶關係

中華民國與東帝汶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東帝汶民主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東帝汶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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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格瑞那達關係

中華民國與格瑞那達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格瑞那達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89-2005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格瑞那達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國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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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模里西斯關係

中華民國與模里西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模里西斯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模里西斯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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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比利時關係

中華民國與比利時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比利時王國之間的關係。1913-1971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比利時在中華民國參與國際組織上採取與歐洲聯盟一致立場,支持中華民國「有意義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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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汶萊關係

中華民國與汶萊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汶萊達魯薩蘭國(又稱汶萊和平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但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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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關係

中華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王國(通稱沙烏地阿拉伯、沙烏地)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6-1990年有正式外交關係,斷交後,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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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關係

中華民國與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通稱波士尼亞、波赫)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波赫的相關事務由駐匈牙利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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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波蘭關係

中華民國與波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波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29-1949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直至1990年代,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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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波札那關係

中華民國與波札那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波札那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6-1974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波札那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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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泰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泰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泰王國(舊稱暹羅)之間的關係。1946-1975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兩國雖無外交關係,但是雙方的民間交流未受影響且十分熱絡,兩地間也有密集的客貨運航線。2014年,中華民國僅次於日本及美國,為泰國第3大的投資来源地,累計投資金額達135.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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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法國關係

中華民國與法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法蘭西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3-1964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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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澳大利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澳大利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澳大利亞聯邦(台、港澳多通稱澳--洲)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1-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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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挪威關係

中華民國與挪威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挪威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13-1950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直至198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但挪威方面已於2004年關閉;中華民國方面則在2017年關閉,對挪威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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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斐濟關係

中華民國與斐濟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斐濟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但在1996年相互承認國家地位,也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後來斐濟方面於2017年5月10日撤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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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斯里蘭卡關係

中華民國與斯里蘭卡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1972年之前稱錫蘭)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45-1950年有領事級外交關係,終止關係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斯里蘭卡的相關事務由駐印度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清奈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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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斯洛伐克關係

中華民國與斯洛伐克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斯洛伐克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但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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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斯洛維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斯洛維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斯洛維尼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斯洛維尼亞的相關事務由駐奧地利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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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新加坡關係

中華民國與新加坡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新加坡共和國(通稱新加坡、星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但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雖無邦交,而兩國在政治、軍事、經濟等各領域皆保持密切關係。新加坡也數次在海峽兩岸官方交流間擔任第三方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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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日本關係

中華民國與日本關係是指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與日本國之間的各種雙邊關係。 兩國在1972年9月29日前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中華民國與日本雙方雖受制於一個中國政策,但因歷史上的密切關係以及地緣政治上的相依,除了非正式的政治互動外,更在經濟、貿易、文化等各層面維持緊密的交流。目前雙方政府均在對方首都與重要城市互設代表機構及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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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摩納哥關係

中華民國與摩納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摩納哥公國(又稱摩納哥親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摩納哥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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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摩洛哥關係

中華民國與摩洛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摩洛哥王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摩洛哥的相關事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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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愛爾蘭關係

中華民國與愛爾蘭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愛爾蘭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於首都都柏林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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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愛沙尼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愛沙尼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愛沙尼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37-1940年有官方外交關係,但因蘇聯併吞愛沙尼亞而中止。自1991年從蘇聯獨立以來,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愛沙尼亞的相關事務由駐拉脫維亞臺北代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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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敘利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敘利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對敘利亞的相關事務由駐約旦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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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拉脫維亞關係

中華民國與拉脫維亞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拉脫維亞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36-1940年有公使級的外交關係,但因蘇聯併吞拉脫維亞而中止。自1991年獨立以來,於1992-1994年,兩國建立總領事級的外交關係,是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唯二建立外交關係的歐洲新獨立國家(另一為馬其頓共和國),以及唯一的前蘇聯國家。與拉脫維亞斷交後,中華民國政府於首都里加設立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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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智利關係

中華民國與智利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智利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15-1971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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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興28號事件

廣大興28號事件,又稱廣大興事件、廣大興案,是2013年5月9日在巴林坦海峽的中華民國(臺灣)及菲律賓兩國主張之專屬經濟海域重疊區域上,菲律賓海巡署東北呂宋島海巡區(CGD NELZN)暨(BFAR)公務船(編號 MCS-3001)與臺灣屏東縣琉球鄉籍的漁船「廣大興28號」的衝突事件,造成廣大興28號船上漁民洪石成死亡。由於事後菲律賓政府對於該事件處理不當,造成中華民國與菲律賓之間的外交關係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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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內閣

江宜樺內閣,簡稱“江內閣”,或稱學者內閣,是由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所領導的中華民國內閣,也是中華民國第12、13任總統馬英九任內的第四次內閣,2013年2月18日上任。 2014年11月29日,因執政黨中國國民黨於2014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慘敗,江宜樺當日請辭獲准,12月1日內閣總辭後,由原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籌組毛治國內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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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警示

旅遊警示或旅行警示指的是各國政府為了保障其國民在國外時的安全,會根據駐外的使領館等外交機構的報告以及國際新聞媒體的報導,依危險程度對於國家與地區予以分級並說明。若某一國家地區發生天災、動亂等,以致有危害國民安全時,政府會發出旅行警示建議國人非必要則暫勿前往。對於已在該地的國人,則會透過使領館或僑社等管道予以通知,必要時會進行撤僑。 除了安全以外,如傳染病等亦為旅行警示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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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韓國中東呼吸綜合症爆發

2015年大韓民國中東呼吸綜合症爆發(),指2015年5月起於韓國爆發的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疫情。 2015年5月20日,韓國公布第一宗中東呼吸綜合症感染個案,截至2015年6月26日共有181確診病例(其中,醫院工作人員28人:醫生4人、護士9人、照顧者7人、其他9人),31人死亡、81人出院。2015年12月23日,韩国官方宣布疫情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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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保加利亞關係中華民國與俄羅斯關係中華民國與土耳其關係中華民國與匈牙利關係中華民國與北韓關係中華民國與利比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列支敦斯登關係中華民國與喬治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喀麥隆關係中華民國與哥倫比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哥斯大黎加關係中華民國與冰島關係中華民國與克羅埃西亞關係中華民國與剛果共和國關係中華民國與剛果民主共和國關係中華民國與玻利維亞關係中華民國與獅子山關係中華民國與秘魯關係中華民國與科威特關係中華民國與科索沃關係中華民國與突尼西亞關係中華民國與立陶宛關係中華民國與納米比亞關係中華民國與紐西蘭關係中華民國與索馬利亞關係中華民國與約旦關係中華民國與維德角關係中華民國與緬甸關係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中華民國與義大利關係中華民國與羅馬尼亞關係中華民國與烏干達關係中華民國與烏克蘭關係中華民國與烏茲別克關係中華民國與瑞士關係中華民國與瑞典關係中華民國與甘比亞關係中華民國與牙買加關係中華民國與盧安達關係中華民國與盧森堡關係中華民國與白俄羅斯關係中華民國與芬蘭關係中華民國與莫三比克關係中華民國與聖多美普林西比關係中華民國與聖馬利諾關係中華民國與荷蘭關係中華民國與菲律賓關係中華民國與萬那杜關係中華民國與衣索比亞關係中華民國與西班牙關係中華民國與馬來西亞關係中華民國與馬利關係中華民國與馬其頓關係中華民國與馬爾他騎士團關係中華民國與馬爾他關係中華民國與馬爾地夫關係中華民國與馬達加斯加關係中華民國與馬拉威關係中華民國與象牙海岸關係中華民國與貝南關係中華民國與賴索托關係中華民國與賴比瑞亞關係中華民國與賽普勒斯關係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中華民國與黎巴嫩關係中華民國與辛巴威關係中華民國與迦納關係中華民國與茅利塔尼亞關係中華民國與阿富汗關係中華民國與阿爾及利亞關係中華民國與阿爾巴尼亞關係中華民國與阿根廷關係中華民國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關係中華民國與蘇丹關係中華民國與蘇利南關係中華民國與赤道幾內亞關係中華民國與薩摩亞關係中華民國與關島關係中華民國與葡萄牙關係中華民國與葉門關係中華民國與葛摩關係中華民國與蒲隆地關係中華民國與蒙特內哥羅關係中華民國與肯亞關係中華民國與蓋亞那關係中華民國與英國關係中華民國與查德關係中華民國與柬埔寨關係中華民國與捷克關係中華民國與東加關係中華民國與東帝汶關係中華民國與格瑞那達關係中華民國與模里西斯關係中華民國與比利時關係中華民國與汶萊關係中華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關係中華民國與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關係中華民國與波蘭關係中華民國與波札那關係中華民國與泰國關係中華民國與法國關係中華民國與澳大利亞關係中華民國與挪威關係中華民國與斐濟關係中華民國與斯里蘭卡關係中華民國與斯洛伐克關係中華民國與斯洛維尼亞關係中華民國與新加坡關係中華民國與日本關係中華民國與摩納哥關係中華民國與摩洛哥關係中華民國與愛爾蘭關係中華民國與愛沙尼亞關係中華民國與敘利亞關係中華民國與拉脫維亞關係中華民國與智利關係廣大興28號事件江宜樺內閣旅遊警示2015年韓國中東呼吸綜合症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