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沙(),男,湖北武汉人,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一级警监警衔。曾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政法委书记。 早年为湖南省衡阳铁路分局职工。1977年底进入湖南省公安系统工作,历任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六科干部,湖南省公安厅一处干部。1984年调至广州市公安局,历任一处六科干部,一处政工办副主任,一处九科科长,一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副局长等职。2000年4月,被评定为侦察技术高级工程师。2003年3月,任广州市番禺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04年7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05年9月,升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12月,晋升为广州市委常委,同时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曾于2008年初直接指挥因中国南方地区雪灾所导致的广州火车站滞留旅客疏导行动及2010年亚运会的安全保卫行动。2012年2月,卸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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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系: 吳沙,吳沙 (消歧義),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腐败案件。
吳沙(),清福建省漳州府漳浦縣人,率領閩、客移民共約兩千人,武裝入墾宜蘭,是漢人成功全面拓墾蘭陽平原之領導者,但也因原漢衝突造成世居此地的原住民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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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沙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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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腐败案件,是指2016年间公布、审理或审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澎金马地区)境内的贪污、腐败案件。 本词条所列案件,均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纪律审查”一栏所列案件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官方网站“中国军网”所发布的案件为准,并不完全囊括中国大陆各地腐败案件。司法审判部分录入官员已进入庭审环节的案件,仍处于公诉环节的官员不予列入。有关部分党政高层、各级官员的涉腐传闻在得到官方正式证实前不列入本词条。部分职级较高的(副省级及以上)的官员落马案件(以及大案、要案)会以粗体字特别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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