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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

指数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英文:Judicial Officers Recommendation Commission.)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推薦司法人員(法官及裁判官等)的公營機構,於1997年7月1日根據香港法例第92章《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成立,取代香港主權移交前的司法人員敍用委員會。 根據《香港基本法》,司法人員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任命;而終審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還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由9名人員所組成,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當然主席,由律政司司長擔任當然委員,其餘7名則由行政長官委任,當中包括兩名法官、大律師及律師各一名,以及3名與法律執業無關人士。投票採;而所有人對決議均無否決權。.

目录

  1. 13 关系: 司法人員推廌委員會廖柏嘉何鴻卿羅弼時袁國強馮國經香港司法機構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鄧楨陳兆愷李國能歐敬祿

司法人員推廌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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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柏嘉

廖柏嘉,阿伯茨伯里的廖柏嘉男爵,Kt,PC(David Edmond Neuberger, Baron Neuberger of Abbotsbury,),英國資深法官,2012年10月起出任聯合王國最高法院院長。 廖柏嘉早年受教於倫敦西敏公學,後於牛津大學基督堂學院主修化學,畢業後在1970年至1973任職於商人銀行N·M·羅斯柴爾德父子公司,同時在倫敦修讀法律,1974年從林肯律師學院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廖柏嘉此後展開私人執業生涯,尤善於土地財產法及相關領域,至1987年榮獲御用大律師銜。 在1990年,廖柏嘉獲英政府委任為高等法院特委法官(刑事案件)兼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民事案件),至1996年10月出任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法官,任內曾於2001年至2004年間兼任米德蘭、威爾斯、切斯特及西部巡迴裁判區主任衡平法官。在2004年1月,他獲擢升為上訴法院法官,負責民事及家事案件的上訴聆訊。在2007年1月,他進一步獲任命為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上議院司法職能在2009年10月為新成立的聯合王國最高法院取代後,廖柏嘉未有隨其他常任上訴法官過渡到新的最高法院擔任法官,而是改任卷宗主事官。在2012年7月,英政府復宣佈委任廖柏嘉接替退休的范理申勳爵出任聯合王國最高法院院長,他隨後於同年10月1日正式履新。 除了在英國司法界外,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也在2009年3月1日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廖柏嘉為香港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在英國司法界供職多年的廖柏嘉早於1996年獲英廷冊封為下級勳位爵士,2004年復獲任命為樞密院顧問官,2007年更因為出任上議院常任上訴法官而獲英廷冊封為終身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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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鴻卿

何鴻卿爵士(Sir Joseph Edward Hotung,),香港富商、慈善家及古玩收藏家,香港大學榮譽博士及院士。何東爵士之孫,何世儉第三子。 何鴻卿生於上海,中學就讀於天津聖類斯書院。1948年,曾短期入讀香港大學年餘。先後獲得美國天主教大學經濟學學士及倫敦大學法學學士學位。畢業後,曾供職於米德蘭銀行數年。1956年,何東及何世儉相繼去世,何鴻卿辭職返港處理後事。1960年代起,從事金融投資及房地產業務,並任匯豐銀行董事。此外,何氏亦兼任不少公職,如香港藝術發展局首任主席、稅務上訴委員會委員、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等。1993年,何鴻卿受封為爵士勳銜。其後又獲港大榮譽院士及博士名銜。 何鴻卿暇時好收藏古玩,其古玉、青銅器、瓷器及明清家具之藏品尤為著稱。因其收藏經驗及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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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弼時

拿督斯里巴杜卡羅弼時爵士,KBE,SPMB,QC(Dato Seri Paduka Sir Denys Tudor Emil Roberts,),英國殖民地官員和法官,1979年至1988年任香港首席按察司,1966年至1978年歷任律政司和輔政司(後改稱布政司),期間兼任行政立法兩局當然官守議員。 羅弼時於1953年加入殖民地部,歷任尼亞薩蘭檢察官、直布羅陀律政司和香港。在香港律政司任內,他協助政府制定多項涉及保障勞工權益、打擊貪污等各方面的法例;隨後在輔政司和布政司任內,他協助時任總督麥理浩爵士推動多項新政,其中包括參與籌組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以及處理金禧事件的善後工作等。 羅弼時是香港歷史上唯一一位分別擔任過香港律政司、輔政司(和布政司)、及首席按察司的人士,也是最後一位擔任首席按察司的外籍人士。他在首席按察司任內大幅擴充法院數目和法官編制,並關注香港前途問題,除了構思香港終審法院的設立,並且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後首位訪華的首席按察司。然而,他在任後期爆出多宗司法醜聞,為他的司法生涯蒙上污點。 1988年卸任香港首席按察司後,羅弼時仍擔任百慕達上訴庭庭長、汶萊首席按察司和汶萊上訴庭庭長等職務,並於1997年起任職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到2003年正式從司法界退休。羅弼時有不少以司法和殖民地為題材的著作,也熱衷木球運動,嘗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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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

袁國強(Rimsky Yuen,)是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第3任律政司司長、資深大律師,曾出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及廣東省政協委員。在梁振英任行政長官時期,袁與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合稱「政改三人組」。在任期間,他是其中一位未婚的問責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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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國經

馮國經(),香港出生,祖籍廣東鶴山,持有美國國籍,香港商人,利豐集團榮譽主席、香港機場管理局前主席(1999 - 2008)、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2001 - 2009)、大珠三角商務委員會主席(2004 -)。文匯報2004-05-11 馮博士亦是港日商務合作委員會主席、瑞士時代基金會聯席主席,並於2007年 - 2008年出任國際商會副主席。馮博士曾於1991年 - 2000年出任香港貿易發展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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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機構

香港司法機構(Judiciary of Hong Kong)由各級法院、特別法庭和審裁處組成,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部門,獨立於香港的行政和立法機構。現任首長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而司法機構政務處則協助各級法院內部行政及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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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Chief Justic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是香港司法机构及香港終審法院的首長。首席法官是終審法院四位常任法官之一。於英治時期,此職被称为香港首席按察司(1843至1992年)、香港首席大法官(1992-1997年)。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的首長,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其他司法職能,如主持法律年度典禮。此外,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名單,首席法官排名於行政長官之後,位列第二。 第一任首席法官是李國能,1997年7月1日任職; 第二任和現任首席法官是馬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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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

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相当于最高法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庭制度內的最高上訴法院。根據《香港法例》第484章《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及其他法例所賦予的權力,聆訊來自香港高等法院(包括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的民事及刑事上訴案件,對香港司法管轄權範圍內的訴訟有最終審判權。 香港終審法院從1997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在中環炮台里的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辦公。當香港立法會2011年遷往立法會綜合大樓、而舊最高法院大樓經過復修後,終審法院於2015年9月7日遷往舊最高法院大樓,而原址亦將移交其他部門或香港聖公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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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楨

鄧楨(又名鄧國楨,),現任香港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曾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上訴庭及原訟法庭法官等職。2012年3月28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任命他成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接替退休、轉任非常任法官的包致金。2012年10月25日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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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兆愷

陳兆愷(Patrick Chan,),香港法官。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1997年至2000年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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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

李國能博士,QC(),天主教徒,曾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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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敬祿

歐敬祿,CBE(Rory O'Connor,),一作區敬祿或區德祿,英國殖民地法官,1977年至1990年擔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按察司。 歐敬祿1948年畢業於都柏林大學學院,翌年取得愛爾蘭執業大律師資格。1956年,他獲英國殖民地部聘用,派往肯雅擔任駐紮裁判司,任內審理不少涉及茅茅起義的刑事案件。他其後於1962年調往香港出任裁判司、1970年升任地方法院法官、以及在1977年出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按察司。 在高院按察司任內,歐敬祿參與審理過多宗重大案件,當中包括在1978年審理涉及《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如和馬惜珍兄弟的大型跨境販毒案件。然而,馬惜珍在案件開審前棄保潛逃,促使歐敬祿在當年9月向他發出拘捕令,一直到2015年6月馬惜珍在台灣逝世時,拘捕令仍然有效。此外,歐敬祿分別在1984年和1987年審結伊巴謙謀殺案和寶馬山雙屍案兩宗轟動一時的謀殺案件。由於寶馬山雙屍案的其中一名被告和一名控方污點證人未滿18歲,因此被歐敬祿判處等候英女皇發落。可是,兩人的監禁刑期隨著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而遲遲未能確定,結果兩人分別遲至主權移交後的1998年和2005年才獲當局確定刑期,事件更於2000年被改編名為《等候董建華發落》的紀實小說。 歐敬祿在1990年從高院退休後返回北愛爾蘭過退休生活,但仍於1991年至1997年應邀出任直布羅陀上訴法院大法官,任內曾主審紐沃爾謀殺案案中主犯羅德里克·紐沃爾的引渡聆訊。歐敬祿在晚年的思路仍非常清晰,即使年過80歲,但每天仍可輕易運用手上的iPad閱讀《泰晤士報》、香港報章和北愛爾蘭的新聞。他在2015年8月10日因心臟病突發逝世,終年8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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