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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外交

指数 台灣外交

台灣外交是指臺灣在國際社會所進行之對外活動。现今台湾外交也常被视与中華民國外交等同。中華民國政府實際控制「自由地區」,因而負責處理「台灣地區」的外交事務,並同時與世界上有限的國家具有外交關係。.

目录

  1. 14 关系: 台灣的十字架中華民國外交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中日和約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許雪姬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臺灣對東日本大震災之援助及各界反應臺海現狀2008年臺灣入聯公民投票2008年臺灣返聯公民投票

台灣的十字架

《台灣的十字架》是中華民國第十和第十一任總統及前民主進步黨主席陳水扁出版的一部著作,記載了其在2008年11月11日(即其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前一天)起到12月12日這32天內,於土城看守所獄中寫下的10萬字日記與對自己人生、各種議題做出自己的見解和說明的手稿,2009年1月18日晚間由凱達格蘭基金會出版、同月19日上市發售,以陳水扁被宣布收押禁見、押上車前舉起手銬的一幅照片作為封面,并請來在陳水扁政府時期有「國師」之稱的國立台灣大學退休教授李鴻禧代寫序言。 陳水扁在寫作《台灣的十字架》期間,平均每天寫3000多字,禁食期間也照寫不誤,一共用掉5枝原子筆、2本筆記本、將近100页A4的纸;而且還因紙不夠用,连狀紙的背面都拿來寫。因牢中沒有桌椅,陳水扁以塑膠籃子翻過來當桌子,趴在地上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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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外交

中華民國外交是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其與邦交國的外交關係是建立在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基礎上,即使在1949年兩岸分治後仍是如此。現今中華民國與世界18個主權國家擁有正式外交關係,其餘國家則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政策而不與中華民國建交;但中華民國與部分無邦交國家仍保持政治及經貿往來,並視情形互設以民間機構名義運作的外交代表機構。 由於國際社會普遍承認一個中國政策,世界上沒有主權國家同時與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邦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參與的國際組織當中(世界貿易組織、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等),中華民國政府則使用「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中華臺北」等權宜名稱名義加入。此外,中華民國雖被排除聯合國會籍,仍積極尝试參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等聯合國系統之組織與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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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及駐外人員列表。本列表包括中華民國邦交及非邦交國的駐外機構及人員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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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

中華民國與越南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之間的關係。1955-1975年,中華民國與越南共和國(通稱南越)有官方外交關係,後南越被北越併吞而中止外交關係。1990年代,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目前雙方在越南政府以「一個中國」的兩岸外交政策下,是以非官方的關係來往,但雙方的民間交流未受影響。目前中華民國為越南第4大外商投資來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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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和約

《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簡稱《中日和平條約》、《中日和約》,又稱《臺北和約》,為中華民國與日本結束兩國之間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戰爭狀態而簽訂的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在臺北賓館簽署,同年8月5日雙方換文生效。該條約明定中華民國與日本之間的戰爭狀態,自本約發生效力之日起即告終止。雙方承認:日本已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對於臺灣、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日本已放棄自1941年12月9日以來在中國之一切特殊權利及利益。雙方表示將開始經濟方面之友好合作,儘速商訂兩國貿易、航業、漁業及其他商務關係的條約或協定。日本在1972年9月29日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片面廢止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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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States),亦稱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處,是中華民國在美國設置的外交代表機構,相當於大使館級,為中華民國駐美國的實質大使館;館長為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具有中華民國駐外大使的身分,現任代表為高碩泰;另有兩位副代表,公使級,現任兩位副代表為李光章、薛美瑜。代表處總處位於華盛頓特區,總管所有涉及台灣與美國雙邊關係的第一線工作事宜,同時管理中華民國在美國各地設置的駐外辦事處。駐美代表處除了專責與美國聯邦政府的聯繫交涉外,其領事服務轄區為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德拉瓦州、馬里蘭州、維吉尼亞州以及西維吉尼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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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臺灣外交機構列表列出所有駐在臺灣的外交代表機構,包括官方及非官方的機構。大部分國家在臺北市設置具有大使館功能的代表處,部分同時於高雄市、臺中市設立具備領事館功能之辦事處。 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18個國家當中,17個設有大使館。由於現今聯合國及大多數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基於「一個中國」政策,許多國家在台灣設立半官方或民間團體性質的機構,但這些機構具有大使館及領事館一樣的功能,提供簽證辦理、護照換發等外交業務,派駐人員也通常為外交官或是政府授權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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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

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英語: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EU and Belgium)是中華民國派駐歐洲聯盟與比利時王國之外交代表機構,設於歐盟執委會所在地及比利時首都的布魯塞爾,負責與歐盟、比利時及盧森堡大公國之政治、經貿、文化、科技等各層面之實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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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雪姬

許雪姬(),澎湖人。臺灣歷史學家,研究專長為臺灣史。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第二任與第四任所長。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畢,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以研究二二八事件與口述歷史而聞名,1991年即參與由賴澤涵教授所主持的行政院「研究二二八事件小組」。其他研究主題包括清代臺灣制度史、臺灣家族史、臺灣人的海外活動及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曾任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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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或稱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簡稱臺灣代表處、臺北代表處或臺北辦事處(英語: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TECRO),是中華民國在非邦交國所設立的外交代表機構,以民間機構的名義實際行使大使館或領事館的部分權責,已经有實質大使館之功能,其人員在駐在國享有部分外交禮遇。中華民國外交部通過此類代表處和駐在國保持政治、經濟貿易、文化等關係與交流。這些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有外交关系,基於前者的一個中國政策,因而不與中華民國建立邦交,但轉以此權宜方式維持非正式的外交關係;又因代表處不能以中華民國國號冠名,因而轉用具有指標意義的地名來代替,主要使用臺灣(現今主要國土)以及臺北(現今的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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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對東日本大震災之援助及各界反應

台灣在日本於2011年3月11日下午2時46分發生東北地方太平洋近海地震(矩震級9.0, 所釋放能量約為矩震級7.6之1999年南投集集921大地震的126倍)後,即針對海嘯進行預警疏散、迅速派遣救難隊赴日、提供金錢援助、並協助臺灣僑民與上百名他國政府人員及僑民撤至臺灣。中央政府、各地方政府、主要政黨、企業界、影視圈、慈善與宗教等民間團體亦踴躍響應捐助金錢物資,並親赴災區賑濟和協助短中長期重建。依參與之廣、時間之久、金額之高,此次對「東日本大震災」之援助堪稱臺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國民外交。臺灣政府與臺灣人民捐助至少日圓200億元(外交部報告數字為新臺幣68.4億,因捐助管道有別且各時期匯率差異而有66至73億元等不同估算),居世界第一,且超過有捐款的其他93個國家總額。由台灣寄出的救援物資保守估計亦超過上千公噸。日本政府及日本傳播媒體對此向台灣表達感謝之意。, 立法院, 2012/3/17 ,中華民國外交部,101.2.29。 針對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等處之持續性事故,除各相關政府部門採取因應措施,主要政黨、環保團體、學術界等公民社會亦重新檢討能源與工業政策。此一發生於鄰邦之「複合式災難」,對於台灣的防災預警思維、救災動員措施、推動非核家園,以及增進臺灣和日本兩國關係,均有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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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現狀

臺海現狀意指當前海峽兩岸的政治地位與狀態,即臺灣與中國大陆分屬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統治的現狀。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停止對金門砲擊之後,兩岸處於實質性停火狀態。中華民國政府於1991年宣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單方面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以中國大陸方面為首的觀點認為,兩岸並無簽訂任何停火或停戰協議,依舊處於敵對狀態,並在政治、軍事、外交、意識形態等領域上仍有敵對心態。 「维持台海现状」被认为是目前暂时缓和海峽两岸关系的有效方法之一,在兩岸均具有廣泛民意支持,但是中國大陆、臺灣和國際社會对这个词汇的理解和看法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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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臺灣入聯公民投票

2008年臺灣入聯公投(即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5案,簡稱入聯公投,選票繕印之正式簡稱則為臺灣入聯合國)是指臺灣在過去連續13年未能以「中華民國」或「臺灣」名義成功成為聯合國會員國,而於2008年總統大選同日同時進行的公民投票。目的是希望以公投結果向聯合國及國際社會證明,臺灣人民堅決支持臺灣成為聯合國會員國。 在2008年3月22日舉行的與聯合國有關的公民投票共兩項:一案是由民主進步黨提案的「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俗稱「入聯公投」;另一案是由中國國民黨提案的「推動我國以務實、有彈性的策略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它國際組織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俗稱「返聯公投」。但兩項公投案均因投票率未達50%而宣告失敗。 與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同日同時舉行的該公民投票,是由民主進步黨於2007年2月開始規劃,由游錫堃領銜提出,配合中華民國政府所規劃的公民投票案,涵蓋臺澎金馬的中華民國實際統轄區域。 性質定義為諮詢性公投的該公民投票案,雖於2007年6月29日遭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否決,但是隨即於7月獲得訴願成功、准予提案。隨後透過民進黨、中華民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戶政機關連署,在11月28日將收集到的2,726,499份連署書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查(法定公投成案門檻為825,359人)。中選會在2008年2月1日宣佈此案和務實返聯公投案成立,分別為第5案與第6案,並將與總統選舉同時同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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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臺灣返聯公民投票

2008年台灣返聯公民投票,正式稱為「推動我國以務實、有彈性的策略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它國際組織」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簡稱返聯公投案,選票上的標示為務實返聯公投),即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6案,為中華民國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實際管轄區域的諮詢性公民投票案。該公投案提案人為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中中國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蕭萬長於2007年8月1日所提,並隨即獲得該黨支持。其中,「我國」指的是實際管轄領土位於台灣(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而有彈性策略,是指考量使用的返聯名稱可以是「中華民國」、「台灣」、「中華台北」(奧會模式)等,以返回聯合國為首要目標。馬英九否認用「中國臺北」名稱返聯。 2008年3月22日,該公投案因未達50%投票率而宣告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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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为 台湾涉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