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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系: 簡·皮特斯佐恩·科恩,荷兰东印度公司,鄭成功攻臺之役。
簡·皮特斯佐恩·科恩
簡·皮特斯佐恩·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17世紀时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在印尼的總督,並於1619年-1623年及1627年-1629年間兩度擔任總督,並致力荷蘭國力的增強。他雖被荷蘭視為英雄,但在荷蘭殖民地區的亞非國家卻不受歡迎;在近現代,他更視為種族滅絕的典型人物。 科恩在荷屬東印度總督任內以嚴峻高壓的統治以及專橫獨斷的行事作風著稱,對下屬嚴苛,對敵人更是絲毫不仁慈;但也因為他的戰略宏圖和旺盛的企圖心,才有之後荷蘭佔領台灣的38年。.
荷兰东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正式名稱為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是荷蘭歷史上為向亞洲發展而成立的特許公司,成立於1602年3月20日,1798年解散,是世界第一家跨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指公開而非特權股份)。 其標幟以V串連O和C(上方的A為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縮寫,代表該船隻或設備是阿姆斯特丹所派出,若為米德爾堡市派出者則加註M字,依此類推。)。在其成立將近200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從荷蘭前往亞洲地區。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25,000名員工、12,000名船員。.
鄭成功攻臺之役
鄭成功攻台之役(鄭荷之戰、熱蘭遮城包圍戰,Slag om Fort Zeelandia,Siege of Fort Zeelandia)是1661年3月底到1662年2月初(中國南明永曆十五年三到十二月)間一場發生於台灣(福爾摩沙)西南沿海的戰爭,主要戰場包括赤崁、臺江內海、大員等處;該役明延平王鄭成功率25,000大軍由金門航渡台灣海峽,由鹿耳門水道進入臺江內海,先攻佔普羅民遮城,然後圍攻熱蘭遮城,終於迫使荷蘭東印度公司守軍實質投降、退出台湾。 鄭荷雙方在1662年2月1日簽訂正式合約。荷蘭人寫了條約18條,鄭成功以中文寫了16條,雙方互換條約。這場戰爭結束了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湾的經營,開啟了明鄭政權對臺灣的統治;由於荷蘭殖民時期聯「番」制漢的平衡機制消滅,為了獲得充足的糧食,大批鄭軍在臺灣西南部平原屯田墾殖,但是鄭軍此一擴張領土的行動,導致與原住民發生數次衝突,並對反抗的原住民展開屠殺,造成平地原住民失去其傳統生活領域,只得遷徙或因無法維持部落生活型態而被漢化。.
亦称为 十七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