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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关系: 威塞克斯伯爵,安妮·沃伯頓,弗雷登斯堡宮,哈拉尔二世 (丹麦),皇家認證,王夫,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河岸街,日耳曼王權。
威塞克斯伯爵
威塞克斯伯爵是英国的貴族頭銜,已经在英国历史授予過三次,两次是盎格鲁-撒克逊期英格兰的貴族,一次是 英國的 贵族。 威塞克斯伯爵的領地,是五到六世紀的威塞克斯王國在英国的南部和西南部,即现在多塞特郡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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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沃伯頓
安妮·瑪麗昂·沃伯頓女爵士,DCVO,CMG(Dame Anne Marion Warburton,),英國外交官,1976年至1983年擔任英國駐丹麥大使,是英國歷史上首位正式出任大使的女性。退出外交部後,她於1985年至1994年任劍橋大學露西·卡文迪許學院第四任院長。 沃伯頓於1957年加入外交部,曾在倫敦本部、美國、西德和瑞士等地任職。駐節丹麥期間,她促進了英丹兩國交流、處理雙邊農業和貿易事宜,並安排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在1979年展開對丹麥的國事訪問。不過,為了節省開支,她被迫在1979年遷出已沿用125年的大使官邸。 在露西·卡文迪許學院院長任內,她推動不少改革,學生人數和校園規模都有所擴充,促成這所年輕的成年女子學院後來於1997年取得劍橋大學全學院地位。此外,她曾在1986年至1988年出任平等機會委員會委員,以及在1994年至1997年出任公職事宜標準委員會委員。1992年至1993年,她還擔任歐洲共同體調查團團長,證實波斯尼亞大批穆斯林婦女在波斯尼亞戰爭期間遭塞族共和國軍和其他塞族軍人有組織地虐待,在當時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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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登斯堡宮
弗雷登斯堡宮(Fredensborg Slot)是位於丹麥西蘭島埃斯魯姆湖東岸弗雷登斯堡的一座宮殿,也是丹麥王室在春季和秋季的居所,是王室最常居住的宮殿。弗雷登斯堡宮修建於1720年至1726年期間。此後宮殿還進行了多次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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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拉尔二世 (丹麦)
哈拉尔二世·斯文森(Harald II Sveinsson;丹麦语:Harald 2.
皇家認證
皇家委任認證(Royal Warrant of Appointment),或簡稱皇家認證,是英國皇室內有較高地位成員頒授予向他們提供商品及服務的公司和商人的稱號。他們可宣傳自己是擁有認證的皇家御用供應商以增強商業信譽。其他國家例如荷蘭、丹麥、泰國和瑞典的皇室會允許商人宣傳皇室成員是他們的顧客。 大約800名個人和商人,其中包括幾間非英國公司,持有超過1100份皇家認證。這些供應商要至少要提供用品予某位皇室成員至少五年才會被考慮授予認證。作為皇家商人認證委員會(Royal Household Tradesmen's Warrants Committee)主席,宮務大臣握有委任決定權。認證可每五年延續一次,有些供應商就持有超過一百年。但認證亦可隨時被收回,例如煙草公司Benson & Hedges的皇家認證就於1999年被收回。 供應商獲得認證並不是要他們免費提供商品及服務,而是用於營銷上增強客戶對商品的信賴。英國商家通常會在大型廣告板、信紙頂部及商品上印上皇室的盾徽或者代表頒授該委任認證的皇室成員的徽章。在盾徽或徽章下方通常會有一段文字,寫上「By Appointment to 【皇室成員頭銜】」 (由【皇室成員頭銜】委任),然後是供應商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最後是供應商的名字;有時也會寫上該商戶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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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
王夫或皇夫(Prince consort),亦作王配或王婿,是指女性君主的丈夫,一般指本身並非國王、皇帝或統治親王(Sovereign Prince)而與女性君主結婚者。英語中稱為prince consort,但並非正式的親王或皇族位號。在某些國家會得到王室配偶身份,但也有一些國家因為只把男性的配偶視為族內,而女性皇胤之夫則視為族外,不具皇族身份。王夫可以是在女王即位前已有的丈夫,在女王即位後即成為王夫,也可以是在位的女王的丈夫。女性王胤的丈夫若因女王胤下嫁而被列為王室成員,也會被稱為王夫。 由於大多數國家皆為父系社會,王位亦以父系繼承為主,女性君主亦較少出現,大部份國家的典章制度皆沒有規定如何冊封女性君主之夫。少數國家如葡萄牙王國則有相關規定,該國規定王夫只有和女王生下子嗣後才可封為配國王(Rei consorte),否則只封為(Príncipe consorte)。因應女性君主本身的頭銜以及各國制度,女性君主的丈夫實際位號也有不同。有些女性君主之夫甚至沒有任何位號。 亦有些地區的女性君主在位時皆是獨身或喪偶,這種情況下也沒有因成為女性君主之夫而晉升皇族的男性。東亞古代雖然亦出現過女君主,例如日本的就曾有多位女性天皇,但中國、日本、越南的女性君主在位時不是獨身(無正式丈夫)或喪偶,就是丈夫本身曾為君主、後來登基或死後追尊為君主,在位時擁有一直無君主身份丈夫的女王只有新羅的善德女王。 現今的王夫有英國女王伊利沙伯二世之夫菲臘親王,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之夫亨里克配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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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
格鲁-撒克逊英格兰(Anglo-Saxon England)是指从5世纪不列颠罗马统治的结束和盎格鲁-撒克逊诸王国的建立,到1066年诺曼征服的一段英格兰历史时期。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对在5世纪、6世纪期间迁居不列颠群岛的日耳曼部落的总称,包括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弗里斯兰人和朱特人。 9世纪前的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由七个王国主导:诺森布里亚、麦西亚、东盎格利亚、埃塞克斯、肯特、萨塞克斯和威塞克斯。这些蛮族王国在7世纪完成了基督教化,而原有宗教的强势地位随着655年麦西亚国王彭达的去世而终结。 面对维京人入侵的威胁,阿尔弗雷德领导下的威塞克斯在9世纪的英格兰取得优势地位。10世纪时,各割据王国已经统一于英格兰王国,与在英格兰北部和东米德兰兹地区建立的维京人王国(即丹麦法区)相抗衡。1013年—1042年,英格兰王国被纳入丹麦王朝统治下,后威塞克斯王朝复辟。1066年最后一位无争议的盎格鲁-撒克逊国王哈罗德二世败于黑斯廷斯战役,同时标志着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历史的结束。.
河岸街
河岸街(官方Strand,民间the Strand,音译斯特兰德)或名河岸,是伦敦西敏市一条街道的名称。河岸街西起特拉法加广场,东至圣殿关处与弗利特街汇合。今天的河岸街比历史上短,长度刚刚超过3/4英里(3/4英里约合1,20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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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王權
日耳曼王權(Germanic kingship)指的是前基督教時代日耳曼人部族在民族大遷徙(約西元300年至700年間)的時代和中世纪前期(約西元700年至1000年間)時與國王相關的各種習俗和習慣。在日耳曼人的社會,「國王」(原始日耳曼語:*kuningaz)這頭銜最早是源於自貴族家庭中透過選舉選出的軍事和神聖的領袖的頭銜的,而這些受選舉的人,在前基督教時代的日耳曼人社會,一般被認為有著神聖的先祖。 日耳曼人的君主制度最初是異教性質的,但在民族大遷徙的過程中,他們與羅馬帝國與基督教的接觸很大程度地改變了其君主制度的結構,並使之演變為中世紀時期的封建君主制。 「蠻王」(barbarian monarchy)這個具嘲諷性的稱呼有時會被用於提及在西元476年後和六世紀期間統治先前為西羅馬帝國領土的地區的日耳曼人國王的文字中,尤其常用於義大利的日耳曼人君王之上;而在同樣的內文中,日耳曼法也常被冠以「蠻法」(leges barbarorum)等具嘲諷性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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