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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位未定論
台灣地位未定論,或稱台灣主權未定論,認為台灣的主權歸屬未定,是關於台灣國際地位的論述之一。 台灣地位未定之說出現於二戰戰後初期,至遲由美國駐台新聞處處長羅伯特·卡度於1946年提出該論述。美國國務院喬治·凱南與副手保羅·尼采、美國國務院特別政治事務辦公室主任迪安·魯斯克等人都在1948年提出过台灣地位未定的議論。1949年3月更有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表示:「在對日和約簽定之前,台灣仍屬於盟軍總部」;同年4月15日,美國國務院新聞事務特別助理公開表示台灣與戰時的庫頁島一樣,「其最后地位將由一項和約決定」。麥克德莫特之言是美國官方首次公開表明台灣地位未定。 随着1948年底國共內戰情勢逆轉,美國對於可能被中共佔領的台灣進行政策檢討。1949年,美國以外交與經濟手段保衛台灣的結果均告失敗,認為台灣終將落入中共之手。在國務院掌握決策優勢下,美國為擺脫介入國共內戰失敗的責任,決定從中脫身。1950年初,美國國務卿艾奇遜草擬一聲明並說服美國總統杜魯門接受。1950年1月5日,杜魯門出面發表該聲明:為實踐《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台灣移交給蔣介石四年以來,美國及其它盟國均接受中國在台灣行使權力。艾奇遜當日稍後也闡釋杜魯門的說法表示:中國管理台灣已達四年之久,美國及其盟國對於該項權力與該項佔領從未發生疑問,當台灣被納為中國的一省時也未發出法律上的疑問,因為人們認為那是合法的,現在若干人認為情形改變了,他們認為現在控制中國大陸的那個勢力,對我們是不友好的,而那個勢力,不久將獲得其他若干國家的承認,因此他們就主張:「好,我們等待一個條約吧。」 美國國務卿艾奇遜在1950年1月聲明「美國太平洋防線」不包括朝鮮半島和台灣,蘇聯得知後決定支持並軍事援助北韓的統一朝鮮以及中共的攻佔台灣計劃。2月14日中共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互助條約》,艾奇遜拉攏中共離間蘇聯的計畫宣告失敗,轉變成積極圍堵政策。6月25日韓戰爆發,美國為防止中共佔領台灣,杜魯門於6月27日發表聲明派遣第七艦隊協防台灣,實施台海中立化,同時聲明:台灣未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地區恢復安全、對日本的和平條約訂立、或經聯合國審議後才能決定。後世普遍將此聲明解讀為台灣地位未定論之起源。 依國際法而言,戰爭的始末是從宣戰到和平條約生效為止,所有經過協議後的權利義務須在和平條約生效以後才能產生法律關係。1951年日本與同盟國簽訂《舊金山和約》,1952年又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中日和約》,但是在這些和約中,日本都只有表示「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並未表明台灣主權歸屬於何方。 《舊金山和約》簽訂時,絕大多數簽約國代表的共識為台灣的地位暫時未定,應在適當時機依照《聯合國憲章》的住民自決原則,經由公民投票由住民決定,但是現今尚未為解決此問題而舉辦公民投票。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政府依據《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以及《中日聯合聲明》或《中日和約》來否定台灣地位未定論,並各自主張擁有台灣與澎湖的主權。而美國則視《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中關於台灣的部份為從未正式執行的意向聲明,且視《中日和約》未處理台灣地位,並認為台灣地位未定。美國政府在《中美建交公報》與《八一七公報》聲明了美國「認知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其後表示「認知」不代表認可、不代表接受,除了「認知」以外不代表任何意義。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意為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張,亦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民主共和國,自1912年成立至1971年退出聯合國期間是中國的代表政權,之後則因主要國土位置與國際政治現狀而在國際上通稱「臺灣」。建政之初繼承原清朝統治的中國領土,至今未放棄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1945年二戰結束後從日本接收臺灣。1949年因第二次國共內戰失去大部分中國領土的治權,現今實際管轄的領土(即自由地區)總面積36,197平方公里,包括臺灣本島及附屬島嶼(北方三島,蘭嶼,綠島等)、澎湖群島、福建沿海附屬島嶼(金門群島、馬祖列島、烏坵列島)與部分南海諸島(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島等),首都為臺北市.
中華民國疆域
中華民國的疆域曾有多次變化,建國時繼承自清朝,以中國本土為疆域的核心;但經過國共內戰後,憲法中的中國大陸地區已經被中共佔領控制,現今實際的有效管轄範圍僅涵蓋臺灣、澎湖群島、福建的金門、馬祖與部分南海諸島,即「臺灣地區」。另一方面,中華民國政府文書中還存有所謂「法定領土」,例如《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並未明文定義其範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是臺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重定向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論.
臺灣歷史
臺灣歷史,目前有明確文獻記載且能考證時間點者,目前可上溯至1582年7月一場因風擱淺於福爾摩沙的船難後分別由兩位西班牙人神父與一位葡萄牙人耶穌會士所寫關於在臺灣75天見聞的三篇文字記錄。至於臺灣本地的信史則大約從1624年荷兰進佔臺灣開始。但在文獻記載之前,臺灣早已有人類活動。距今3萬年前的臺東長濱文化是考古所知的臺灣最古文化。而較晚近的新石器時代,則有較多的考古遺跡,這些遺跡屬於南島語系民族。同時,臺灣因在南島語族活動範圍的最北邊,也被認為是南島民族在語言及遺傳上可能的發源地之一,亦是分布區域的最北端。 臺灣的地理位置介於中國大陸、日本與東南亞間,是各國船隻的停泊與貨物轉運站。在17世紀;臺灣中部有一超部落的大肚王國。而荷蘭及西班牙則分別在臺灣西南部及西北部進行殖民統治。之後荷蘭人將西班牙人驅逐,統治臺灣西部的大部分。1661年4月,鄭成功率兩萬五千名將士及數百艘戰艦進軍臺灣,迫使荷蘭在1662年2月1日簽約投降,南臺灣進入鄭式時期。在此期間漢人開始大量移入臺灣。1683年,鄭克塽歸順清朝,臺灣進入清治時期。 1894年,由於清日甲午戰爭的爆發。1895年大清帝國和日本在日本下關簽訂《马关条约》,將臺灣割讓予日本。之後,日本人以“殖民統治與資源開發”為開發臺灣之導向,同時進行如衛生、教育、法治、工商、基礎建設在內的多項建設。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中接受盟國的《波茨坦宣言》,等同於間接接受《開羅宣言》,而《開羅宣言》要求將臺灣、澎湖、滿州歸還予中華民國.
臺海現狀
臺海現狀意指當前海峽兩岸的政治地位與狀態,即臺灣與中國大陆分屬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統治的現狀。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停止對金門砲擊之後,兩岸處於實質性停火狀態。中華民國政府於1991年宣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後,單方面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以中國大陸方面為首的觀點認為,兩岸並無簽訂任何停火或停戰協議,依舊處於敵對狀態,並在政治、軍事、外交、意識形態等領域上仍有敵對心態。 「维持台海现状」被认为是目前暂时缓和海峽两岸关系的有效方法之一,在兩岸均具有廣泛民意支持,但是中國大陆、臺灣和國際社會对这个词汇的理解和看法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