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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系: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國民大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行宪前中央人民政府下的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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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
#重定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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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为政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的统一战线组织、“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主要载体和实践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政治协商和咨询机关;它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也不是立法机关。不过曾有学者建议将人民政协民意机关化和法制化,在宪法中设专章专节,确认人民政协为民意代表机构,将人民政协纳入国家机构体系,在宪法和人民政协组织法上确认人民政协的适当职权,并认为确立人民政协的上院性质并不会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 現任委員為第十三屆,於2018年3月就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简称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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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
国民大会(簡稱國大)是依据1946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代表中华民国全国国民于中枢行使政权的机构,曾为中华民国五权宪政体制中的最高权力机关。國民大會由國民大會代表(簡稱國大代表、國代)組成,其最重要職權為選舉總統與副總統,这与美國選舉人團、韓國總統朴正熙時代的統一主體國民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朝鮮的最高人民會議、前蘇聯的最高蘇維埃等代议制立法機構類似。2005年6月7日,國民大會通過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凍結與國民大會相關條文,使國民大會停止運作,改變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架構。 在法理上,《中華民國憲法》原文雖未改動,但依據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所修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憲法半數本文已經停止適用,將國民大會的職權轉移到其他機構或直接交付人民來行使;但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有效期限為國家統一前,所以與國民大會相關的《國民大會組織法》、《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等相關法律仍然沒有廢止。國民大會凍結後,2012年3月第8屆立法院院會由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提出上述三法的廢止案,但因屆期不連續原則,並未完成審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立法机关。由于採取议行合一制度,其法律地位高于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第一届全国人大于1954年召开,现任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8年3月就职。 目前,全国人大的全体会议一般在每年3月召开。全国人大会议闭会时,则由其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立法机关,代为行使其大部分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對外交往上扮演立法機關的角色,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与国家主席共同行使国家元首职权。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并称为“全国两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中国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则由全国人大会议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五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一楼的万人大礼堂和二楼的常委会会议厅召开会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首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任期由1954年至1959年。與會者被稱為全國人大代表,總共1226人,其中包括177名少數民族的代表,147名婦女代表,其中中共黨員668人,占54.48%。.
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
一届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是中華民國國民大會成立後所召開的第一次例行會議,於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3月29日—5月1日在南京國民大會堂舉行,主要內容為按照中華民國憲法選舉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該次会议与两年前的制宪国民大会,是国民大会仅有两次在中国大陆举行的會議,以後國民大會的歷次會議均在台北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