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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二调
一平二调(egalitarianism and indiscriminate transfer of resources, indiscriminately egalitarian transfer of resources)是指在中国大陆盛行一时的农村基层组织“人民公社”内部所实行的平均主义的供给制、食堂制(一平),对生产队的劳力、财物无偿调拔(二调)。 由于基层农民对一平二调的反对,毛泽东在1960年11月28日批示《永远不许一平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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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在社会主义国家为過往的社會制度,在中国大陆属于一种“政社合一”组织,分为「农村人民公社」和「城市人民公社」,而以前者最为著名。农村人民公社属于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徵,即农村计划经济时代。人民公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基层政权,普遍存在的时期为1958年至1984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而解体,全部被乡级行政区取代。这一段时期(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改善。人民公社也為「三面红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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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指示
五·七指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大革命前夕《给林彪同志的一封信》的简称。这是1966年5月7日毛泽东审阅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致林彪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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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级社,即“集体农庄”,20世纪50年代中國大陸农业合作化运动(1949年-1956年)产物,由初级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而来。是大规模、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中共中央的号召下,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期(1956年底)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87.8%。 高级社继续发展后,导致了后来“一大二公”人民公社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