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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关系: 中華民國警察,中華民國軍事,中華民國陸軍,中華民國陸軍101兩棲偵察營,中華民國死刑制度,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後座作用,军事技术与装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白朗寧大威力手槍,貝瑞塔92手槍,貝瑞塔M9手槍,金牛座PT92手槍,PAMAS-G1手枪,T-75,T65突擊步槍,T74排用機槍,T75,T75型半自動手槍,T75班用機槍,T97手槍,Yavuz 16手槍,枪毙,海巡署1800噸級巡防救難艦,海巡特勤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軍事設備列表。
中華民國警察
中華民國警察是中華民國政府立法設置,以維持社會治安為主要目的之公務人員制度。依《中華民國憲法》及《警察法》規定,警察之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平時維護國家治安、反恐任務,戰時成為後備軍事力量。其由內政部警政署管理和指揮,但廣義上其他以維護社會治安為目的之政府機構也會被稱為「警察」,如水上警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國境警察(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軍法警察(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司法警察等。本文以敘述普通警察(即內政部警政署主管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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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軍事
中華民國的軍事發展,從建國開始,經歷北洋政府、國民政府、國共內戰政府遷台等時期,乃至於今日兩岸隔海分治,皆與當時之政治情勢息息相關。現今中華民國之國防力量依《中華民國憲法》第36條,以及《國防法》第8條的規定,中華民國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其建軍備戰的最高戰略指導原則為「有效嚇阻、防衛固守」。2017年中華民國軍事綜合力量在全球排名中排名第1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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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陸軍
中華民國陸軍(The Republic of China Army,缩写为 ROCA)是中華民國國軍的陸上武裝部隊,隸屬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現有3個軍團、4個防衛指揮部、4個地區指揮部、4個裝甲旅、3個機械化步兵旅、3個砲兵指揮部、1個砲兵群、2個航空旅、1個特戰指揮部,约10萬人,是陸海空三軍之中人数最多的。 2011年出版的《中華民國一百年國防報告書》指出中華民國陸軍的任務是:「平時戍守本島、外島各地,以建置基本戰力與整備應變作戰能力為主,執行應急戰備任務,協力維護重要目標安全,並依令支援反恐行動及主動協助地區災害防救;戰時各作戰區(防衛部)及所屬部隊,受國軍聯合作戰指揮中心指揮,聯合海軍、空軍地面兵力,遂行聯合作戰,擊滅進犯敵軍,確保國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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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陸軍101兩棲偵察營
中華民國陸軍101兩棲偵察營(Army 101st Amphibious Reconnaissance Battalion,簡稱ARB-101),俗稱中華民國海龍蛙兵、水鬼,是中華民國陸軍特種部隊之一,駐紮於金門、馬祖、澎湖等地區,主要執行海域巡弋、漁船驅離、水文偵察、運補護航、海上救難等任務。 海龍蛙兵於金門有兩個連(營部連-料羅灣儲訓隊、偵一連),澎湖西嶼偵二連、馬祖南竿偵三連、營部駐紮於金門。.
中華民國死刑制度
中華民國死刑制度係指中華民國政府於其實質統治之臺澎金馬施行包含死刑的刑罰體系。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3條以及第35條,死刑是最重的主刑。中華民國刑法與各項具有刑罰的特別法於設立之初,仍具備不少唯一死刑(即法定刑僅有死刑者)之罪(如海盜罪、懲治盜匪條例等等);而隨著時代變遷,絕對死刑之罪也於2006年全數修改為相對死刑(可判處無期徒刑等其他刑罰)。於現行法中,已無「絕對死刑」之罪,可處死刑之罪約50項,多分布於《陸海空軍刑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中。 於執行層面,依《刑事訴訟法》第461條及《監獄行刑法》第90條之規定,死刑經法務部令准後,於監獄內特定場所以藥劑注射或槍斃執行之,然實務上中華民國僅使用槍斃一法執行死刑。2006年至2009年台灣曾因法務部長不簽署行刑令而暫停執行死刑,而後引發輿論爭議後,2010年4月30日重啟死刑執行。隨後,民進黨第三次政黨輪替後2017年起又開始暫停執行死刑。.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是中華民國國軍的兩棲武裝部隊,負責兩棲作戰、登陸作戰、反登陸作戰、奪島作戰、臺灣本島、外島、離島守備、軍事設施防衛等任務,並有海軍陸戰隊學校培養陸戰隊幹部,在戰爭時也有快速反應及戰力保存的功能,目前員額約9000人。轄下編制有陸戰特勤隊專職南臺灣反劫船、反恐等任務,隊內成員多來自海軍陸戰隊志願役官、士、兵。.
後座作用
後座作用(recoil operation),有时也称枪管後座式,是三種主要的自動槍械运作方式之一,另两种分别为气动式枪机和反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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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技术与装备
军事技术与装备,簡稱軍備,羅列了古今各式各樣的武器、技術,甚至理論,為軍事學中重要的一環。.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簡稱保一總隊,為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的保安警察單位,總隊部位於臺北市北投區石牌營區,有拱衛中樞、準備應變及協助地方治安之功能。 保一總隊主要支援環保警察、通信警察、森林警察執行專業巡邏取締任務,支援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配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執行巡邏警網任務與治安案、群眾事件應變。任務編組「維安特勤隊」,支援各重大槍擊事件、嫌犯攻堅圍捕行動。保一總隊也是《替代役實施條例》規範之替代役用人單位,建制之第二大隊、第五大隊及第六大隊便以替代役警察役役男為主;其中,第六大隊位於桃園市八德區,負責辦理警察役役男之專業訓練,並兼派警察機動任務。.
白朗寧大威力手槍
白朗寧大威力手槍()是一把由美国著名枪械發明家约翰·勃朗宁作基礎上的設計、()和比利时赫尔斯塔尔的國營赫斯塔爾改進及完成以及FN生產的單動操作式半自動手槍,發射當時歐洲威力最強大的9×19毫米手枪子彈。白朗寧是在1926年開始設計,設計完成的數年前逝世。.
貝瑞塔92手槍
貝瑞塔92系列手槍(Beretta 92SB-F、Beretta 92FS、Beretta 92G和Beretta 92FS Inox)是貝瑞塔公司的代表作品,因此依其名稱,大眾常直接稱其為貝瑞塔手槍或M92。.
貝瑞塔M9手槍
貝瑞塔M9手槍(美國軍方正式名稱:Pistol, Semiautomatic, 9mm, M9)是美軍在1990年起裝備的制式手槍,由意大利貝瑞塔92F(早期型M9)及92FS衍生而成。.
金牛座PT92手槍
金牛座PT92()是一把由巴西金牛座國際槍械公司()在巴西聖保羅的前貝瑞塔工廠所生產的單/雙動操作扳機(SA/DA)、可拆卸式雙排彈匣供彈、槍管短行程後座作用操作式半自動手槍,發射9×19毫米和.40 S&W這兩種手枪子彈。.
PAMAS-G1手枪
PAMAS-G1手枪(法文全名:Pistolet Automatique de la Manufacture d'Armes de Saint-Étienne)是以貝瑞塔92F衍生而成的手槍,由法國的GIAT製造。.
T-75
T-75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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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5突擊步槍
T65突擊步槍,又常稱為國造65式步槍或65步槍,是中華民國陸軍第一種自行設計量產與配發服役的5.56公釐口徑突擊步槍,於1968年在當時的國防部部長蔣經國指示下展開研發工作,以美國M16突擊步槍為槍身藍本,同時加上來自美國AR-18突擊步槍的設計理念而成;使用6條右旋膛線,纏距178mm。目前使用部隊有陸軍二線部隊如後備旅和新兵訓練中心、中華民國空軍、警政署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T74排用機槍
T74排用機槍是中華民國陸軍為了接續已經服役多年的57式機槍,由聯勤205兵工廠參考比利時Fabrique Nationale生產的FN MAG所自生研發的通用機槍,編號當中的「74」代表是在民國74年(1985年)完成預量產型而定名。.
T75
T75、T-75或T.75可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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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75型半自動手槍
#重定向 T75手槍.
T75班用機槍
T75班用機槍是中華民國聯勤205兵工廠參考比利時的FN Minimi輕機槍的改良品,為中華民國國家自主研製發展。.
T97手槍
T97手槍是由中華民國聯勤205兵工廠開發的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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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vuz 16手槍
Yavuz 16手槍是以貝瑞塔92F衍生而成的手槍,由土耳其的MKEK製造。.
枪毙
枪毙,又稱槍決,是指用枪械射殺囚犯,是一种死刑的执行方式。这种执行方式在许多有死刑的国家和地区中,属于法定死刑的唯一执行方法,或者作为法定死刑的执行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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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1800噸級巡防救難艦
和星艦是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所屬、噸位超過1千噸的緝私巡防艦艇,「和星艦」是由財政部關稅總局委託中國造船公司基隆造船廠,在參照美國海岸警備隊的「熊級」巡邏艦,所承造之遠洋用緝私巡防艦艇;該型艦原定在1990年元月交船,卻因德國方面引擎交貨的延遲和颱風造成損壞等因素,而延滯至1992年8月才完工;另外,偉星艦則於1991年12月完工。和星艦和偉星艦原服役於財政部關稅總局,在2000年時,由財政部撥予海巡署使用,目前和星艦配置於基隆港擔任緝私任務、偉星艦在高雄港的南機隊擔任緝私任務。.
海巡特勤隊
海巡署特勤隊(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Special Task Unit,縮寫:CGA-STU)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特種部隊,負責海岸及海洋的特勤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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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軍事設備列表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軍事設備列表是羅列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現役與曾經使用過的武器、軍事裝備。.
亦称为 T-75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