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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和香港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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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和香港立法會之间的区别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vs. 香港立法會

財政司司長(Financial Secretary,簡稱FS;香港人俗稱「財神爺 / 財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專責總覽財金政策的官員,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其支援部門為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國務院任命。 財政司司長的職責主要是與有關的決策局局長合作,督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創新及科技局和發展局的政策範疇的政策制定和實施。財政司司長是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主席,與其他同監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財政司司長也是三位可於行政長官休假或出缺時署理其職務的官員之一,位列政務司司長之後;至於財政司司長休假時,通常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署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稱立法會(Legislative Council,縮寫为 LegCo 或 Legco),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亦有对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施政情况的監察權。 第一屆立法會成立于1998年7月1日,應屆議員任期為兩年。自第二屆立法會(2000年)開始,每屆議員任期改為四年。2012年起,立法會議席增加至70個。現時的立法會屆別為第六屆,任期為2016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議員各佔35席。.

之间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和香港立法會相似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和香港立法會有(在联盟百科)16共同点: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布政司署律政司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公共財政創新及科技局發展局香港香港主權移交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董建華法律港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香港基本法》或《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文件,自1997年7月1日起,取代了殖民地時期《英皇制誥》及《皇室訓令》的地位,確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組成辦法、權力和責任及其与中華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等。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經過2年談判後簽署《聯合聲明》,解決了香港主權歸屬問題。根据《聲明》第三段第1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以《基本法》確立香港為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國兩制方針,保证主權移交前的資本主義制度,維持50年不變。中國大陸所施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等將不會伸延到香港,香港特區政府會維持高度自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香港回歸以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五次對《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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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司署

#重定向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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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

律政司(Department of Justice,縮寫DOJ)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的司法部門,由律政司司長主管,專門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法律事務,包括提出絕大部分刑事檢控、草擬香港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案、以及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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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Commer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Bureau,縮寫:CEDB)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決策局之一,負責涵蓋香港旅遊業、保障消費者權益、創意產業及競爭政策事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由工商及旅遊科、通訊及創意產業科組成,現任局長為邱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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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財政

公共财政,或政府财政,指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是政府实现经济政策目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主要途径之一。这里政府可以是代表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也可以是地方政府。国家或地区每年的财政的支出预算,以及其比例大小,一般可以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发展方向。公共财政之外,政府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其他途径包括货币政策、贸易政策、法律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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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及科技局

創新及科技局(簡稱創科局;英語: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Bureau,ITB)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決策局,專責香港的創新科技及資訊科技發展政策,及在政府內部統籌相關的事務。立法會會議於2015年6月3日通過開設創新及科技局的決議案,至2015年11月6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撥款。創新及科技局於2015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首任局長為楊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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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

展局(Development Bureau,缩写:DEVB)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其中一個決策局,成立於2007年7月1日,負責有關規劃、土地用途、屋宇、市區重建、公共工程,以及與發展有關的文物保育事宜。現任局長為黃偉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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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香港(簡稱港,雅稱香江;Hong Kong,縮寫作 HK、HKG)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特別行政區之一,位於南海北岸、珠江口東側,北接廣東省深圳市,西面與鄰近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相距63公里,其餘兩面與南海鄰接。 全境由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組成,其中香港島北為最發達地區;地理環境上則由九龍半島等大陸土地、以及263個島嶼構成「島嶼」以超過500平方米面积為標準,根據地政總署測繪處:,人口約741萬人(2017年底)。 1842年,大清國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永久割讓香港島;後再簽訂《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分別割讓九龍和租借新界,這些由英國統治的地區構成現今香港的治理範圍。二戰期間,香港曾被日本佔領約三年零八個月。1997年7月1日,香港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國,並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僅有國防、外交事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 香港開埠前,未計九龍和新界,香港島已經是一個有數千人口的小島。英國人看中維多利亞港是一個水深港闊、四季不結冰,而且不在地震帶的天然良港。1842年,大清國在鴉片戰爭中戰敗後,分階段割讓和租借香港土地予英國,英國人開始統治及發展香港,使香港從一個荒蕪、地瘠山多且天然資源缺乏的小漁村,逐漸發展成一個轉口港,成為歐洲各國商船向中國進行鴉片及其他商品貿易的樞紐,而且不受清朝末年的亂局影響。同時,孫中山在香港先後成立興中會和同盟會,為後來推翻大清打下基礎。 太平洋戰爭期間,日本攻佔香港,佔領持續三年零八個月。1945年,日本投降,香港重光,英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基於殖民地身份和地理環境下,又一次避免受到中國長期戰亂影響;太平天國、軍閥割據、國共內戰、阶级鬥争、大跃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期間,大量中國難民逃港。香港在1970年代经济起飞,逐步發展成亞太地區之國際大都會及國際金融中心,獲譽為亞洲四小龍和紐倫港之一。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從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的基本國策,《香港基本法》說明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除國防和外交由中國中央政府管理,香港實行高度自治,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終審權以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然而,近年香港人對特區政府及中國政府的信任度每況愈下,其高壓權威亦令「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一國兩制」遭到部份人士質疑。 香港是全球具有重要地位、以工商業為主的現代化國際金融、服務業及航運中心,連續24年蟬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並以優良治安、廉潔社會、簡單稅制和健全的普通法制度而聞名於世,香港廉政公署,2016年12月1日,香港政府新聞網,2017年2月16日,因此有「東方之珠」的美譽。「亞洲國際都會」則為官方定位的香港品牌。香港同時為全球其中一個最安全、經濟最發達、生活水平最高、競爭力最高、最適宜居住Gull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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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權移交

#重定向 香港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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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特區首長、簡稱特首;Chief Executive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縮寫作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的行政首長及政府首腦。此職位设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的“香港总督”一职,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脑的权责。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國務院(總理親自簽令)任命,每屆任期五年,最多可連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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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香港特區政府或港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部門的總稱。在1997年7月1日前,英屬香港的行政機關稱為香港政府(Government of Hong Kong),而香港回歸後政府全名則改為上述名稱(「香港政府」一詞變成簡稱,英治時代政府就稱「港英政府」以作識別),並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沿用大部分原有制度。香港政府首長為行政長官,轄下有多名局長負責管理各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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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

《香港政府財政預算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司長制訂,在每年4月1日政府財政年度開始前,由財政司司長在香港立法會宣讀,並且付諸表決;通過後再由行政長官簽署、送交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財政預算案在立法會內稱為撥款條例草案。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50及第51條,立法會如果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而經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行政長官可在徵詢行政會議意見後,解散立法會。立法會如果拒絕批准政府的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可向立法會申請臨時撥款。如果由於立法會已解散而不能批准撥款,行政長官可按上一財政年度的開支標準,批准臨時短期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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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英語: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Treasury Bureau,FSTB)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決策局,專責香港有關財經事務及政府庫房。成立於2002年7月1日,現任局長為劉怡翔,副局長陳浩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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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華

董建華(7月7日),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行政長官(1997年7月1日至2005年3月12日),於第二屆任期期間辭職,第10屆至第13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董建華1992年經香港總督彭定康任命為行政局非官守成員,1996年12月11日在推選委員會中擊敗楊鐵樑、吳光正和李福善等中勝出,獲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委任為香港首任行政長官。2002年2月28日,董建華在無對手的情況下自動當選第二任行政長官,任期原於2007年6月30日屆滿,惟董建華於2005年3月10日以健康為理由向中央人民政府請辭,於3月12日獲接納。同日,他獲全國政協推薦並當選第10届全國政協副主席,連任三屆至今。 在其行政長官任內,香港爆發多場大規模示威,他的政策亦備受爭議及非議,間接導致多位高級官員問責下台。他離任特首後成為全國政協副主席,晉身國家級副職領導人。2012年梁振英上任後成立團結香港基金會,重新活躍於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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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法律(Law) 是一種由規則組成的體系,經由社會組織來施與強制力量,規範個人行為。法律是一系列的規則,通常需要經由一套制度來落實。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體系會以不同的方式來闡述人們的法律權利與義務。其中一種區分的方式便是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兩種。有些國家則會以他們的宗教法條為其法律的基礎。 學者們從許多不同的角度來研究法律,包括從法制史和哲學,或從如經濟學與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的方面來探討。法律的研究來自於對何為平等、公正和正義等問題的訊問,這並不都總是簡單的。法国作家阿納托爾·法郎士於1894年說:「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時禁止富人和窮人睡在橋下、在街上乞討和偷一塊麵包。」 在一個典型的三權分立國家中,創造和解釋法律的核心機構為政府的三大部門: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負責的行政。而官僚、軍事和警力則是執行法律,並且讓法律為人民服務時相當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個法律系統的運作,同時帶動法律的進步,則獨立自主的法律專業人員和充滿生氣的公民社會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於西元前350年寫道:「法治比任何一個人的統治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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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元

港元(單位:元),原稱「港圓」(單位:圓),亦稱為「港幣」或「港紙」,粵省俗稱咸龍,是香港的法定流通貨幣。貨幣及基金代碼之表示法為HKD(Hong Kong Dollar),標誌為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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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和香港立法會之间的比较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有55个关系,而香港立法會有216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6,杰卡德指数为5.90% = 16 / (55 + 21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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