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總督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總督之间的区别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vs. 香港總督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特區首長、簡稱特首;Chief Executive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縮寫作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的行政首長及政府首腦。此職位设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代替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的“香港总督”一职,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脑的权责。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國務院(總理親自簽令)任命,每屆任期五年,最多可連任一次。. 香港總督(簡稱港督,民間俗稱“督爺”,尊稱督憲或督憲閣下),前身職位是香港行政官(共有3任),是香港殖民地時期(1841-1997),由英國派駐香港的英国君主代表,共歷28任。 早期港督都是由英國殖民地部(後稱「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官員出任,1971年以後港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麥理浩勳爵是第一位;而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則是國會議員出身,曾任保守黨主席。 香港在英治時期共28位總督中,除第1至2、3至4任以外,其餘每個正任總督的交接時間皆不是完美交接,而是中間隔著一至兩位署理總督。署理總督早期則由香港副總督暫代,該職位是由香港駐軍司令擔任;1870年代香港戰略地位減退,故此於1870年至1902年該職位為非常設職位,1902年後香港副總督的職位正式被撤銷。自此,署理總督多由輔政司(1976年改名為布政司)擔任。.

之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總督相似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總督有(在联盟百科)15共同点: 代理 (政治)特赦行政長官粉嶺別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香港香港司法機構香港居民香港禮賓府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法官法案政府首脑

代理 (政治)

代理、临时或过渡,汉语用作现代政治术语时,通常作为词的前缀即术语的前一部分,有多种形式。指国家政权、多党执政国家临时组阁的政府,如临时政府、过渡政府,看守内阁;指临时行使国家元首权利的人如“代总统”、临时总统,或直接称呼“代理国家元首”;政党制政府国家,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临时政府的首脑,或者政府中未按法定程序产生的政府首脑;地方政权中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最高行政长官;另外还有政党、各种机构组织没有按照宪章、章程的规定临时代理的党务、事务人员。 護理、署理、兼理、兼領等詞各有意義。護理為官員暫代上司的職權,署理為官員暫代同級或下屬的職權。兼理、兼領為官員同時任另一職位,如特命全權大使同時出使多個國家,兼任一國駐數國之大使(亦稱)。.

代理 (政治)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代理 (政治)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特赦

特赦,指以行政權免除罪犯全部或部分的服刑。宋代以前中國即存在特赦,有所謂「八議」之同罪異罰之說。學者認為特赦權的開始始於19世紀的英國君主,在司法獨立以及國會擴權的時代,是少數專屬於君主的特權之一。在不同的国家里,不同的人或组织有下达特赦令的权利,比如国家元首或者议会。在不同国家里对特赦令的定义和理解也各不相同。比如有些国家中(如德国),对个人和对一群人的特赦令有不同的称呼和定义。在有些国家里,特赦令虽然免除被特赦的人的服刑期或服刑的重度,但它并不表示该人已经无罪了。在另一些国家中,特赦令也免除被特赦者的罪行。颁布特赦令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特赦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特赦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行政長官粉嶺別墅

行政長官粉嶺別墅(英文:Fanling Lodge)前身為港督粉嶺別墅,位於香港新界北區上水古洞,被粉嶺高爾夫球場包圍。行政長官粉嶺別墅為一幢兩層高的平房,設有客廳、飯廳及4間睡房,設有游泳池、網球場、燒烤場及直升機坪。 港督粉嶺別墅主要為香港殖民地時期的香港總督及香港回歸後的香港行政長官及其官眷度假、招呼外賓及舉行宴會之場地。.

行政長官粉嶺別墅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行政長官粉嶺別墅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Chief Executive-in-Council)是香港法律的一種概念,香港法律規定某些及重要行政決策必須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例如批出香港免費電視及香港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及批准某學校升格為大學等。.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香港

香港(簡稱港,雅稱香江;Hong Kong,縮寫作 HK、HKG)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特別行政區之一,位於南海北岸、珠江口東側,北接廣東省深圳市,西面與鄰近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相距63公里,其餘兩面與南海鄰接。 全境由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組成,其中香港島北為最發達地區;地理環境上則由九龍半島等大陸土地、以及263個島嶼構成「島嶼」以超過500平方米面积為標準,根據地政總署測繪處:,人口約741萬人(2017年底)。 1842年,大清國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永久割讓香港島;後再簽訂《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分別割讓九龍和租借新界,這些由英國統治的地區構成現今香港的治理範圍。二戰期間,香港曾被日本佔領約三年零八個月。1997年7月1日,香港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國,並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僅有國防、外交事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 香港開埠前,未計九龍和新界,香港島已經是一個有數千人口的小島。英國人看中維多利亞港是一個水深港闊、四季不結冰,而且不在地震帶的天然良港。1842年,大清國在鴉片戰爭中戰敗後,分階段割讓和租借香港土地予英國,英國人開始統治及發展香港,使香港從一個荒蕪、地瘠山多且天然資源缺乏的小漁村,逐漸發展成一個轉口港,成為歐洲各國商船向中國進行鴉片及其他商品貿易的樞紐,而且不受清朝末年的亂局影響。同時,孫中山在香港先後成立興中會和同盟會,為後來推翻大清打下基礎。 太平洋戰爭期間,日本攻佔香港,佔領持續三年零八個月。1945年,日本投降,香港重光,英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基於殖民地身份和地理環境下,又一次避免受到中國長期戰亂影響;太平天國、軍閥割據、國共內戰、阶级鬥争、大跃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期間,大量中國難民逃港。香港在1970年代经济起飞,逐步發展成亞太地區之國際大都會及國際金融中心,獲譽為亞洲四小龍和紐倫港之一。根據《中英聯合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從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實行「一國兩制」的基本國策,《香港基本法》說明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除國防和外交由中國中央政府管理,香港實行高度自治,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終審權以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然而,近年香港人對特區政府及中國政府的信任度每況愈下,其高壓權威亦令「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一國兩制」遭到部份人士質疑。 香港是全球具有重要地位、以工商業為主的現代化國際金融、服務業及航運中心,連續24年蟬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並以優良治安、廉潔社會、簡單稅制和健全的普通法制度而聞名於世,香港廉政公署,2016年12月1日,香港政府新聞網,2017年2月16日,因此有「東方之珠」的美譽。「亞洲國際都會」則為官方定位的香港品牌。香港同時為全球其中一個最安全、經濟最發達、生活水平最高、競爭力最高、最適宜居住Gulliver.

香港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香港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香港司法機構

香港司法機構(Judiciary of Hong Kong)由各級法院、特別法庭和審裁處組成,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部門,獨立於香港的行政和立法機構。現任首長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而司法機構政務處則協助各級法院內部行政及管理事宜。.

香港司法機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香港司法機構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英語:Hong Kong residents),在香港主權移交後,亦稱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分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兩類。前者具有香港居留權,後者則沒有。.

香港居民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香港居民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香港禮賓府

香港禮賓府(Government House)位於香港香港島中環上亞厘畢道,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官方官邸,亦是香港政府舉行官方場合的場所。禮賓府於英治時期稱為總督府(又稱港督府、督憲府或督轅),為香港總督的官邸,於1997年香港回歸後成為香港行政長官的官邸。禮賓府有逾164年的歷史,見證著香港歷史的發展,屬於香港法定古蹟。.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禮賓府 · 香港禮賓府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Secretary of Justice,缩写作 SJ),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三位司長級官員之一,主管律政司(Department of Justice),專門負責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務,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檢控,並負有對香港所有罪案進行檢控的最終責任、草擬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草案、以及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見等;亦負責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主席。 香港律政司之職能,如外國之檢察機關,司長亦等同檢察總長一樣。 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律政司司長是三位能於行政長官休假或出缺時署任的政府官員之一,在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之後。.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司長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

行政會議(簡稱行會,Executive Council,ExCo),香港主權移交前稱為行政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內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最高級機構,由行政長官主持並自行任命成員。行政會議成員在逢星期二在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舉行會議。 現時行政會議有33位成員,包括行政長官(主席)、16位問責官員(官守議員)及16位非官方人士(非官守議員,包括召集人) ,成員均屬公職並支薪。亦可稱為香港政府的「內閣會議」。行政會議每周舉行一次會議,通常為星期二早上(公眾假期除外)。 《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在作任何重要決策前,均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行政會議實行保密制及集體負責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Financial Secretary,簡稱FS;香港人俗稱「財神爺 / 財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專責總覽財金政策的官員,直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負責;其支援部門為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國務院任命。 財政司司長的職責主要是與有關的決策局局長合作,督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創新及科技局和發展局的政策範疇的政策制定和實施。財政司司長是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主席,與其他同監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財政司司長也是三位可於行政長官休假或出缺時署理其職務的官員之一,位列政務司司長之後;至於財政司司長休假時,通常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署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

政務司司長(Chief Secretary for Administration,缩写为CS)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地位僅次於行政長官的排名第一的主要官員,其支援部門為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報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政務司司長現屬行政會議官守成員,也是可以署理行政長官職務的三名司長中最高级的一位。政務司司長休假時,會由一眾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局長中年資最久的一位署任,為香港政府中人事變動最多的官守成員,回歸至今已先後有7位不同人士出任。.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法官

法官(臺灣前稱推事,法文: Juge, 英文:Judge, 西班牙文: Juez, 德文: Richter)是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權的執行者。在不同法系中法官的角色不盡相同,要求基本上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或制肘、大公無私地根據法律判案。 在中國,法官是屬於公務員團隊,必須履行及遵守當局對公務員行為的守則和指引。.

法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法官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法案

法案(Bill)又稱法律(草)案、條例(草)案,是法律在通過之前遞交議會審議的形式,三讀通過後即成為法律的一部分。在大部分政治體制中,法案還必須由行政首長或國家元首簽署同意方能正式生效。如其不同意,可以運用否決權否決之;但部分國家或地區如議會再以絕大多數通過,法案即自動生效。 法案通過後即成為法律(英文Act或Law),對政府有約束力;而議案是議會要求政府進行某些行動的討論案,沒有約束力。即使議會通過了議案,政府也不一定要照辦。.

法案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法案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政府首脑

政府首脑是國家(或地區)政府或内閣的领导人,在議会制政治体制下一般為总理(如德国)或称首相(如英国),在總統制政治体制下一般为總統(总统同时也是国家元首,例如美国),而在半总统制政治体制下政府首長由总统在议会多数政党中指定(如法国),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般为总理,例如前苏联的部长会议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總理。此外,也有比較特殊的政治制度,例如中華民國: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其行政首長為行政院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由民選的總統逕行任免之。 政府首腦是行政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因此也可稱為行政首長。.

政府首脑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政府首脑和香港總督 · 查看更多 »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總督之间的比较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有103个关系,而香港總督有113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5,杰卡德指数为6.94% = 15 / (103 + 113)。

参考

本文介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香港總督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