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首長和馬來語稱謂列表相似
首長和馬來語稱謂列表有(在联盟百科)16共同点: 州長,主席,市长,省长,首席部長,議長,部長,酋长,老板,院長,村長,校长,法官,总理,总督,总裁。
州長
#重定向 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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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主席(Chairperson/President)一般指一個機構或委員會內的領袖,根據機構的類型有多種不同稱謂,如會長、議長、委員長、理事長等,副職一般稱「副主席」。公司的負責人(董事長)又可以稱「董事會主席」。有些國家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或政黨領袖也會稱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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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市長(英語對應詞:Mayor,出自拉丁文「māior」,「較大的」的意思)是近現代城市或市鎮中最高行政首長的職稱。 在許多政府系統裡,市長是由市民選出為一個城市最高行政長官、或為一個儀式的職務。市長這個名稱在全世界各個地方依據當地的法律有不同職責和權力,也因各個地方而有不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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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
省長是不少國家一級行政區行政規劃的政府首長,一般指的是省行政機構的首長,各省的最高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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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部長
首席部長或首席廳長(Chief Minister),在一些地方簡稱首長(CM),是國家一級自治行政區(例如:海外屬地、聯邦制國家的州、省、自治區等)以及歷史上殖民地的政府首腦,多見於議會制政府,在當地政府内的地位類似議會制國家的首相或總理,以及一些其他地方(例如加拿大的省、澳大利亞的州等)的“省長”、“州長”(Premier)等。 此外,英國國内經權力下放而創設的蘇格蘭、威爾士及北愛爾蘭自治政府的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稱首席部長(First Minister,又可直譯為第一部長),地位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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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長
議長(Speaker)是(立法)议会机构的代表或会议监管人。 通常是議會或立法機構的最高主理者,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職稱,例如「主席」、「院長」“委员长”等。在現今民主議會中,由議員互選選出,職權是主持會議議程、調解議員間糾紛及樹立議會權威。议长一般不具有投票权,除非发生平票(tie)之僵局。 議長通常是由議會中举足輕重、德高望眾者擔任,對外代表整個議會。由於議長對於議會秩序權宜的管理是倚靠其議長權威進行規範,故在議會中失去權威的議長,通常會辭去其議長職務。代表議長權威的則是議長座席及議事錘。 议长也有可能是一些非立法性会议首長的職稱,比如韓國國軍的联合参谋本部议长或過去日本自衛隊曾設的統合幕僚會議議長,以及临时组成的调查委员会等。 需注意的是,在現代日語和韓語中,經常將英語的“Chairman”翻譯成「議長」;在現代漢語中亦常翻譯成「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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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
部長是指政府(特指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部門的首長,在政府首腦之下負責特定範疇工作,如環境、財政、教育等,負擔起政府運作的重責大任。由於在實行內閣制的國家地區,部長是內閣的構成成員,故又稱為閣員或閣臣。如國家體制為君主制,則通常稱為大臣。 其副手通稱「副部長」或「次長」,通常可分為兩種:政治任命的「政務次長」和公務員性質的「常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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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
酋长是一个部落的首领。屬於君主制的型態。该称号今天仍然存在于阿拉伯世界、撒哈拉以南非洲部落、美洲原住民部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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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
老闆,又名東主、頭家(閩南語、客家話)、老大,粵語又稱老世(源自日語世帶主一詞)或老細(在粵語裡細和世同音,現在更多人使用細代替起源的世)、事頭、波士(源自英文Boss一詞)。包含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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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院長可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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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
#重定向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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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校長是小學、初中、高中及大學等各類學校內行政、業務等各方面的最高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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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法官(臺灣前稱推事,法文: Juge, 英文:Judge, 西班牙文: Juez, 德文: Richter)是司法机构中审判人员的通称,司法權的執行者。在不同法系中法官的角色不盡相同,要求基本上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或制肘、大公無私地根據法律判案。 在中國,法官是屬於公務員團隊,必須履行及遵守當局對公務員行為的守則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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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
总理(英語對應詞:Premier / Prime Minister /Chief Chancellor等)是指一个國家或地區的行政首長,负责統領政府的行政工作,可通用于君主制或共和制國體。现代多数实行议会制、雙首長制、君主制以及其他虚位元首制度的国家都有总理或类似的政府首脑职位,但在一些總統制國家(例如美国),國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腦,賦有總理的職責,因此無須另設政府首脑官職。在漢語中會分為「首相」與「總理」,但其他语言中較少严格区分的对应,汉语中的首相一詞,意即位居第一的大臣,因此一般只用在君主制國家的政府首腦之稱,例如英国首相,但根据习惯用法有很多例外。各国政府首脑在中文裡的称呼更多是根据传统译法而定,有时更可以互换使用。例如,君主立憲制下的泰国首相在漢語裡经常被称为「泰國總理」;同样君主立憲制下的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在日语中可以直接從全稱擷取為「总理」,或根據其義-總大臣-稱為「首相」,而在漢語圈較常使用後者(君主立憲制下的政府首腦)。总理与首相两者均可用閣揆一詞泛指,此用法來自中國古代將宰相別稱為「首揆」,明代也將內閣首輔稱為首揆,《明史·宰辅年表一》:“诸辅之中,尤以首揆为重。” 需要注意的是,加拿大、澳洲、新西蘭等英联邦国家,在英语中这些西敏制国家的政府首长,头衔和英国一样,稱為“第一大臣”(Prime Minister),並且共戴同一個君主,但事實上會由英王委派總督代表君王行使國家元首職務,因此實際政府首腦稱「總理」而非「首相」,是相對總督而來,而不是相對君主。 另外實施議會內閣制的區域政府首腦也可以译为“總理”(例如魁北克總理、昆士蘭總理等),但一般“州總理”、“州长”、“省长”或“首席部长”的用法更普遍,实际译法依照习惯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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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
总督是明、清兩代地方行政區域中實際或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的一種官職。在清代,總督多被尊稱為督憲、制軍或制臺。總督一職最初僅是朝廷派往地方進行軍事巡查的虛職,到清代變成常駐地方的封疆大吏。越南阮朝也模仿清朝的職官制度,設有總督一職。 在西方羅馬帝國時代,也設有與清朝總督職能相類似的職務——「rector provinciae」,漢語一般也翻譯為「總督」,後來西方列強對外殖民的時候,在殖民地上設置的最高行政長官在漢語中往往也譯為「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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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
總裁(英語對應詞:president/ director-general)原是職官名,現代義借用來作公司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負責人或最高行政主管的職稱。由於是最高行政主管,所以所有行政事務及政策皆由其裁決,故稱“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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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首長和馬來語稱謂列表的共同点。
- 什么是首長和馬來語稱謂列表之间的相似性
首長和馬來語稱謂列表之间的比较
首長有57个关系,而馬來語稱謂列表有200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16,杰卡德指数为6.23% = 16 / (57 + 200)。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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