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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伊莎和阿拉伯帝国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阿伊莎和阿拉伯帝国之间的区别

阿伊莎 vs. 阿拉伯帝国

阿伊莎(;`ā'ishah bint Abi Bakr,),或译为阿以涉,穆罕默德的第三位妻子,阿布·伯克尔之女。 在穆罕默德的第二任妻子去世后,阿伊莎在6岁时与穆罕默德订婚,9歲時完婚。但是部分历史学家有不同见解,因为早先的阿拉伯人多为游牧民族,对孩童的出生年月没有记录的习惯,所以根据其姐姐的年龄与她们姐妹俩年龄差别来推论,阿伊莎完婚时应该是14岁左右。但9岁这个年龄仍对伊斯兰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至今,穆斯林仍以她的事例作为容许童婚的理由。 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古蘭經》第33章53節規定穆罕默德的妻子在他去世後不得再婚。父亲阿布·伯克尔成为穆罕默德领袖地位的继承者,在两年后过世。穆罕默德的女婿阿里则在655年成为第四任哈里发。早先,她与阿里不合,因为阿里伤害过她的自尊。在阿里成为哈里发时,她加入反叛阿里的势力,与阿里发生战争。656年,“骆驼之战”中,她亲自乘驼轿上阵督战,此次战役也因她所骑的骆驼而得名。最后被阿里打败,被俘遣送回麦地那。后于麦地那归真。她被称为“信士之母”。. 阿拉伯帝国(الامبراطورية العربية,632年—1258年)是阿拉伯半岛上的阿拉伯人于中世纪创建的伊斯兰教穆斯林哈里發帝國(本意為「哈里發的領地」)。唐代以来的中国史书,如《经行记》、《旧唐书》、《新唐书》、《宋史》、《辽史》等,均称之为大食帝國(波斯语Tazi或Taziks的译音),而西欧则习惯将其称作萨拉森帝国(在拉丁文中意指「东方人的帝国」)。帝国存在了600多年,主要有神权共和时期和伍麥葉王朝、阿拔斯王朝两个世袭王朝。帝国最强盛的时候,疆域东起印度河和中国边境,西至大西洋沿岸,北达裡海,南接阿拉伯海,是继阿契美尼德王朝、亚历山大帝国、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之后又一个地跨亚、欧、非三洲的大帝国。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阿拉伯帝国的兴起改变了周边许多民族的发展进程,在中世纪的历史上對科技及醫學的發展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之间阿伊莎和阿拉伯帝国相似

阿伊莎和阿拉伯帝国有(在联盟百科)6共同点: 古兰经哈里发穆罕默德麦地那阿布·伯克尔阿里·本·阿比·塔利卜

古兰经

《古蘭經》(,,字面上解作「誦讀」)是伊斯蘭教的最重要的經典,又稱《--》。穆斯林相信《古蘭經》是真主阿拉的啟示,它被廣泛認為是最優秀的阿拉伯語書寫文學作品,《古蘭經》的篇章被稱為蘇拉,節句則被稱為阿亞。 穆斯林相信《古蘭經》的內容是真主透過天使加百列(賈布里勒)口頭傳授給先知穆罕默德,始自公元609年,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為止,歷時23年。穆斯林認為《古蘭經》是輔助穆罕默德奉行使命的奇跡,證明他的先知身份,而他亦是自亞當以來最後一位接收啟示的先知。 根據傳統的說法,穆罕默德的多位同伴充當抄寫員,負責把真主的啟示記錄下來。這些同伴在穆罕默德逝世後不久根據這些記錄及他們的記憶進行編撰整理。由於出現各種不同的版本,哈里發奧斯曼於是制訂了一個被稱為「奧斯曼本」的範本,一般都被認為是當今《古蘭經》的原型。不過,鑑於《古蘭經》有不同的讀法,大部分讀法相互之間有細微的差異,而有些讀法則與其他的讀法有頗大的差異,加上早期的阿拉伯文本根本就無法發音,故此奧斯曼本與當今的《古蘭經》及當初穆罕默德所得的啟示之間的關聯性仍然不明確。 《古蘭經》的內容與猶太教及基督教經典記載的主要故事有相似之處,但有些只是概括論述,有些則加以引申詳述,有時會提供額外的資料及對事件加以解讀。《古蘭經》把自身定位為一部指導性的典籍,很少詳盡地記載具體的歷史事件,而是經常強調事件當中的道德價值觀念,而不是本身的故事性。《古蘭經》及聖訓都是制訂伊斯蘭教法的依據。在禮拜期間只能以阿拉伯語誦讀古蘭經。 能夠背誦整部古蘭經的人被稱為哈菲茲,有些穆斯林用朗誦的方式閱讀古蘭經的經文,這種方式被稱為泰吉威德。在賴買丹月,穆斯林按照慣例在泰拉威禮拜誦讀整部古蘭經。大部分穆斯林在理解經文意義的時候會用上塔夫細爾(《古蘭經》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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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发

哈里发(阿拉伯语: ;拉丁化:Caliph),為哈里發國(khilāfa,意為哈里發統治之地)與烏瑪的統治者,是伊斯兰教的宗教及世俗的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最早源自於,意為繼承者,指先知穆罕默德的繼承者。在穆罕默德死後,其弟子以Khalifat Rasul Allah(安拉使者的繼承者)為名號,繼續領導伊斯蘭教,隨後被簡化為哈里發。 哈里發本為阿拉伯帝国最高的統治者稱號,相當於一般所說的皇帝,但同時兼有統治所有遜尼派穆斯林的精神領袖的意味,故又可以同時起了類似天主教的教宗的作用。 在阿拉伯帝国鼎盛时期,哈里发拥有最高权威,管理着庞大的伊斯兰帝国。阿拉伯帝国灭亡之后,“哈里发”的头衔,僅作为伊斯兰教宗教领袖的名称,一直保存了下来,傀儡哈里发处于开罗的马木留克王朝的控制之下。 1517年,鄂圖曼帝国苏丹塞利姆一世征服了埃及,时任哈里发的穆塔瓦基勒三世也被俘。塞利姆一世宣布自己继承哈里发的职位。之後哈里發稱號便由鄂圖曼帝國蘇丹世襲,但1517年之後數百年歷代蘇丹均不常使用該稱號,直到19世紀末鄂圖曼帝國瀕臨解體,蘇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才重新強調自己的哈里發身分。1924年,哈里发制度被土耳其總統凯末尔废除。 2014年6月29日,“伊斯兰国”領袖阿布·贝克尔·巴格达迪自立為哈里發,稱易卜拉欣,但未受大部分穆斯林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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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罕默德

罕默德(阿拉伯语: ;)Elizabeth Goldman (1995), p. 63 gives 8 June 632, the dominant Islamic tra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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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地那

麦地那(المدينة المنورة,意謂「光芒四射的城市」),伊斯蘭教第二大聖城,後又稱聖城(مَـديـنـة الـنّـبي‎‎ Madinat al-Nabi),該城位于沙烏地阿拉伯西部,為內陸高原城市。与麦加,耶路撒冷一起被称为伊斯兰教三大圣地。 非穆斯林被沙特中央政府禁止進入麥地那的神聖核心及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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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伯克尔

阿布·伯克尔·阿卜杜拉()阿拉伯语名为:ابو بكر الصديق。伊斯兰教历史上的第一代哈里发(632年—634年在位)。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阿里均爲穆罕默德的四大徒弟,先知穆罕默德的岳父,被伊斯兰教遜尼派認定是穆罕默德的繼承者(什葉派則是認為穆罕默德的堂弟及女婿阿里·本·阿比·塔利卜被繼任者,也是第一個伊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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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本·阿比·塔利卜

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簡稱阿里(英語: Ali ibn Abi Talib;阿拉伯语:عليّ بن أبي طالب 约601年9月15日—661年1月28日)是先知穆罕默德(穆圣)的堂弟及女婿,在656年至661年間統治阿拉伯帝国。當穆罕默德受到真主默示時,阿里是首批接受神示的其中一人,他將畢生奉獻給伊斯蘭教。 遜尼派穆斯林視阿里為第四位,也是最後一位的正統哈里發;什葉派穆斯林視阿里為第一代伊瑪目,又視阿里及其後裔為穆罕默德的正統繼承者。阿里及其後裔都是穆罕默德祖系聖裔的成員。穆斯林社會因對阿里繼承人身分的問題發生分歧而分成遜尼及什葉兩派,遜尼派認定是穆罕默德的岳父阿布·巴克爾被任命為他的繼承者(什葉派則是認為穆罕默德的堂弟及女婿阿里·本·阿比·塔利卜被繼任者,也是第一個伊瑪目)。 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本·阿凡被刺殺後,阿里被穆罕默德的同行者選為哈里發,他在任內遇到反抗及內戰。661年,他在庫法的清真寺進行禮拜時被襲,數天後逝世。 在伊斯蘭文化裡,阿里因其勇氣、知識、信念、正直、對伊斯蘭教不屈的奉獻、對穆罕默德的忠誠、平等對待所有穆斯林及對敵人的寬容而受人尊敬。阿里是古蘭經注釋、伊斯蘭法學及宗教思想上的權威人士。阿里在幾乎所有蘇非教團裡的地位崇高,他的影響力貫通整個伊斯蘭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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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阿伊莎和阿拉伯帝国之间的比较

阿伊莎有9个关系,而阿拉伯帝国有333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6,杰卡德指数为1.75% = 6 / (9 + 33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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