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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和荷蘭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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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和荷蘭帝國之间的区别

荷兰 vs. 荷蘭帝國

荷蘭(Nederland,),直譯尼德蘭,是主權國家荷蘭王國()下的主要構成國,与美洲加勒比地区的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屬圣马丁等四個主體,共同组成這個主權國家。 荷兰的領土可分為歐洲區與加勒比區兩個部份。歐洲區領土位于欧洲西北部,濒临北海,与德国、比利时接壤,並與英國為鄰。加勒比海區,位於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包括博奈爾島、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三個小島。荷蘭最大的三個城市分別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與海牙。阿姆斯特丹是宪法确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國王的王宫和大多数使馆都位于海牙。此外,国际法庭也设在海牙。鹿特丹港,位於鹿特丹,為全世界進出量第八的大型港口。 「尼德蘭」的字面意義,為低地國家,這個名稱來自於它國內平坦而低濕的地形。其國土中,只有約50%的土地高於海拔1公尺。其國土中,低於海平面的土地,絕大多數是人造的。從16世紀開始,荷蘭人,利用風車及堤防排乾積水,逐步由海中及湖中製造出圩田。現今荷蘭國土總面積中,有17%是人造的。荷蘭是一個人口非常稠密的國家,其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06人,若不計入水域面積則是每平方公里497人。在全世界上,也只有孟加拉、台灣、韓國的總人口數與人口密度,同時高於尼德蘭。儘管如此,尼德蘭是世界第二大的糧食與農產品出口國,僅次於美國http://www.government.nl/news/2014/01/17/agricultural-exports-reach-record-levels.htmlhttp://www.hollandtrade.com/sector-information/agriculture-and-food/?bstnum. 荷兰殖民地,也称荷兰帝国或者荷兰海上帝国,包括从17世纪到20世纪,荷兰在海外建立的殖民地。继葡萄牙帝国和西班牙帝国之后,特别是从西班牙独立出来之后,荷兰凭借着航海技术和对外贸易,通过荷兰西印度公司和荷兰东印度公司进入海上,开始建立其殖民帝国。.

之间荷兰和荷蘭帝國相似

荷兰和荷蘭帝國有(在联盟百科)7共同点: 印度尼西亚荷属安的列斯荷兰荷兰东印度公司荷兰西印度公司英荷戰爭法荷战争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亞共和国(Republik Indonesia,IPA讀音:),简称印度尼西亞或印尼,为东南亚国家;約由17,508個岛屿组成,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島國家,疆域橫跨亞洲及大洋洲,別稱「萬島之國」黃煥宗、孫福生,《中國大百科全書》-印度尼西亞歷史。。印度尼西亞人口超過2.65億,為世界上人口第四多的國家。國體屬共和國,國會代表及總統皆由選舉產生。印度尼西亞首都為雅加達。印度尼西亞國界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東帝汶和馬來西亞相接,另有新加坡、菲律賓及澳大利亚等其他鄰國。印度尼西亞為东南亚国家联盟創立國之一,且為20國集團成員國。在2016年,依國際匯率計算,印度尼西亞為世界第16大經濟體,以购买力平价計算則為世界第8大經濟體。 印度尼西亞群島自7世紀起即為重要貿易地區,古代王國三佛齐及之後的满者伯夷曾與中國和印度進行貿易。印度尼西亞當地統治者逐步吸收外國文化、宗教和政治型態,曾出現興盛的佛教和印度教王國。外國勢力因天然資源而進入印度尼西亞,穆斯林商人帶入伊斯蘭教,歐洲勢力則帶來了基督宗教,並於地理大發現後壟斷香料群島摩鹿加群岛的貿易。在350年的荷蘭殖民統治時期後,印度尼西亞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始告獨立,但獨立後仍面臨天災、貪汙、分離主義、民主化進程、經濟上劇變等挑戰。 由於島嶼遍布,印度尼西亞有數百個不同民族及語言,最大的族群為爪哇族,並在政治上居主導地位。國家語言、種族多樣性、穆斯林占多數人口、殖民歷史及反抗殖民為印度尼西亞人的共同身分。印度尼西亞國家格言「Bhinneka Tunggal Ika」(存異求同)闡明了多樣性及國家的型態。國家的天然資源豐富,但貧窮仍相當普遍,因而在世界各地有不少的印尼籍移工,但也有針對該地天然資源保育或收穫而來的西方人,國際交流程度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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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安的列斯

荷属安的列斯(Nederlandse Antillen;Antias Hulandes)位于加勒比海之中,原稱荷屬西印度。是荷蘭王國的自治國,由相距800多公里的南北两组岛屿组成。面积约800平方公里,人口约21.4万(2002年)。其中80%为黑白混血种人,有少数白人。官方语言为荷兰语,帕彼曼都语和英语,也讲西班牙语。82%的居民信奉天主教,10%的居民信奉新教。首府为威廉斯塔德。荷属安的列斯于2010年10月10日起正式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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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

荷蘭(Nederland,),直譯尼德蘭,是主權國家荷蘭王國()下的主要構成國,与美洲加勒比地区的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屬圣马丁等四個主體,共同组成這個主權國家。 荷兰的領土可分為歐洲區與加勒比區兩個部份。歐洲區領土位于欧洲西北部,濒临北海,与德国、比利时接壤,並與英國為鄰。加勒比海區,位於美洲加勒比海地區,包括博奈爾島、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三個小島。荷蘭最大的三個城市分別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與海牙。阿姆斯特丹是宪法确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國王的王宫和大多数使馆都位于海牙。此外,国际法庭也设在海牙。鹿特丹港,位於鹿特丹,為全世界進出量第八的大型港口。 「尼德蘭」的字面意義,為低地國家,這個名稱來自於它國內平坦而低濕的地形。其國土中,只有約50%的土地高於海拔1公尺。其國土中,低於海平面的土地,絕大多數是人造的。從16世紀開始,荷蘭人,利用風車及堤防排乾積水,逐步由海中及湖中製造出圩田。現今荷蘭國土總面積中,有17%是人造的。荷蘭是一個人口非常稠密的國家,其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406人,若不計入水域面積則是每平方公里497人。在全世界上,也只有孟加拉、台灣、韓國的總人口數與人口密度,同時高於尼德蘭。儘管如此,尼德蘭是世界第二大的糧食與農產品出口國,僅次於美國http://www.government.nl/news/2014/01/17/agricultural-exports-reach-record-levels.htmlhttp://www.hollandtrade.com/sector-information/agriculture-and-food/?bst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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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东印度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正式名稱為聯合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簡稱VOC),是荷蘭歷史上為向亞洲發展而成立的特許公司,成立於1602年3月20日,1798年解散,是世界第一家跨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指公開而非特權股份)。 其標幟以V串連O和C(上方的A為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縮寫,代表該船隻或設備是阿姆斯特丹所派出,若為米德爾堡市派出者則加註M字,依此類推。)。在其成立將近200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從荷蘭前往亞洲地區。平均每個海外據點有25,000名員工、12,000名船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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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西印度公司

特许西印度公司(Geoctroyeerde Westindische Compagnie,简称GWC),通称荷兰西印度公司,创建于1621年6月3日,是荷兰在聯省共和國时期仿东印度公司模式建立的特许公司,被荷兰政府特许在巴西、加勒比海群岛和北美洲为进行大西洋奴隶贸易。成立之初只是為了打破西班牙及葡萄牙對西方貿易權的壟斷,已及將對西戰爭的壓力從本土轉移到泛大西洋地區。在十七世紀初期到十八世紀曾對整個西半球的貿易,殖民,海盜等各方面擁有巨大的影響力。公司于1674年因债务未偿还而解体,但因为贩卖农奴的高额利润和巨大需求,以及现存的诸多殖民地的,第二家西印度公司于1675年诞生,史称为第二西印度公司或新西印度公司。主要航线与第一家重叠,所有的船舶等财产归第二西印度公司所有。它大约拥有六百万荷兰盾的资产,其中主要由阿姆斯特丹分部贡献。第二西印度公司在1792年關閉,爾後在1800年左右還出現「第三西印度公司」,但未成功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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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荷戰爭

英荷戰爭(Engels–Nederlandse Oorlogen or Engelse Zeeoorlogen),是發生於17世紀至18世紀英國與荷蘭之間的四次戰爭,主要目的是為了掌握海上勢力與海外貿易的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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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荷战争

法荷战争,1672年-1678年,是一场欧洲战争,一方为路易十四法兰西王国、瑞典帝国、明斯特主教区、科隆主教区和英国,另一方为荷兰共和国,以及后来加入的神圣罗马帝国、勃兰登堡、西班牙帝国、洛林公國、普法尔茨公國、丹麥。1672年英、法突然進攻,造成荷蘭的大恐慌,史稱「災難年」;1678年戰爭以法國大獲全勝結束,被視為「太陽王」霸權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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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和荷蘭帝國之间的比较

荷兰有277个关系,而荷蘭帝國有11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7,杰卡德指数为2.43% = 7 / (277 + 1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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