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聯合國關於西藏問題的決議和西藏问题相似
聯合國關於西藏問題的決議和西藏问题有(在联盟百科)6共同点: 人权,联合国大会,藏傳佛教,藏族,英国,民族自決。
人权
人權(基本人權、自然權利及人類基本權利)指“個人或群體因作為人類,而應享有的權利”。人權的許多價值以強化人的能動性並以普世(或曰普適)原則要求所有人應享有此天赋權利。人權要求“把人當人”,是人的哲學。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的權利。人權是最核心的自然權利,没有人權,就没有自由、平等、民主、宪政和博爱。鉴於人類中資源有限的個體實力不足以防止自身的平等權受到侵犯,甚至被迫放弃这一权利,故而与人权相关联的集体有代为捍卫该集体之外的个体之平等权利的义务。任何集体也享有代为捍卫该集体之内的个体之平等权利的集体权利,但是集体权利不属于人权,更不被允许作为用于限制人权的手段。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確立了維護和保會是否保障人權的常成為憲法、國際法及國際社會評判的重要規範性價值標准。 在保護人權的法律實踐上,憲法及國際法的界定也存在政治及學術爭議第164頁:...
联合国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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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
藏傳佛教(;Төвөдийн Буддын шашин),或称藏语系佛教,或俗稱喇嘛教,是指傳入藏区的佛教分支。屬北傳佛教,与漢傳佛教、南傳佛教并称佛教三大地理体系,歸属于大乘佛教之中,但以密宗傳承為其主要特色。藏傳佛教並沒有南传佛教傳承,說一切有部及經量部對藏傳佛教的形成,雖有一定程度的影響,不過在佛教的修行方式與戒律上,兩者並不相同,也無直接必然的關係。 藏传佛教以卷帙浩繁,渊博深奥的藏文文献著称。有举世闻名的《甘珠尔》、《丹珠尔》两大佛学丛书。藏语文与记录佛教原始经典使用的梵文有紧密的传承关系,从梵文翻译的内容,不论词意,藏语是唯一可以还原梵语的语言文字。藏语文也是唯一完整地记录自释迦牟尼佛诞辰两千多年来,形成和发展的佛教教义、佛教哲学,以及佛教科学的文字,包括那烂陀传承中,所有的显、密论典。特别是因明论典的教、学传承和方式,当今惟有在藏文中有完整记载和保存。國學大師章炳麟評價西藏學術傳統:“既有文明之學,不受他熏”。然而,聖嚴法師認為藏傳佛教的發展是西藏本土的苯教等民间宗教加上印度晚期混合婆羅門教的佛教密教思想而完成的,整體而言是印藏的合璧。 藏传佛教始於松贊干布時期,佛教由毗俱底公主自尼泊爾和唐朝文成公主自汉地傳入藏区。在赤松德贊時期古印度佛教僧侶寂護將印度佛教傳入西藏,及隨瑜伽行自續派,莲花生来到藏区,制服本地原始苯教的同時,也接受西藏苯教等本土宗教的部分內容,逐渐建立了密教的基礎,此一时期称为前弘期。此后经朗达玛灭佛的波折,西藏佛教经过朗达玛時期灭佛运动的破坏后,约百年之久,到了中国宋朝初年,才又渐渐复兴起来,并逐渐形成了宁玛、噶举、噶当、萨迦、觉囊、格鲁等各派的传承,此一时期称为后弘期。 在宗喀巴創格魯派,成為藏傳佛教的主流後,藏密大盛,又因與中國政權關係密切,在西藏出现了政教合一,由兩位固定的轉世僧侶代中國政權統治西藏,分別稱作達賴與班禪。藏傳佛教的流传地集中在中国藏区、尼泊尔、不丹、印度的喜马偕尔邦、拉达克和达兰萨拉。13世纪,开始流传于蒙古地区,至今,蒙古、土、裕固、普米等民族,仍多信奉藏传佛教。近现代,藏传佛教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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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
藏族是主要生活在青藏高原上、使用藏语的民族,自称“博巴”()。主要分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西藏、川、青、甘、滇,境内人口约630万余人(2010年);在尼泊尔、印度、不丹、巴基斯坦等青藏高原周边国家亦有分布;另有从中国境内移民出境的藏族及其后代近20万。 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建立吐蕃,藏族从此逐渐形成。藏族使用藏语,通用藏文。主要从事畜牧业、农业。主要信奉藏传佛教,宗教气氛浓厚。常着藏袍。以糌粑为主食,多吃牛羊肉,喜饮酥油茶、青稞酒。牧区多住帐篷,城镇多住碉房。多行天葬。藏历新年为重要节日。 藏族文化悠久、灿烂而独特,文献众多,藏医药、藏历、歌舞、唐卡、金铜佛像等都独具特色。史诗《格萨尔王传》、热贡艺术、藏戏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英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简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缩写作 UK)或不列颠(Britain),中文通称英国(中文世界早期亦称英联王国),是本土位於西歐並具有海外領地的主權國家,英國為世界七大國之一,位于欧洲大陆西北面,由大不列颠岛、爱尔兰岛东北部分及一系列较小岛屿共同组成。英国和另一国家唯一的陆上国境线位于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相邻。英国由大西洋所环绕,东为北海,南为英吉利海峡,西南偏南为凯尔特海,同爱尔兰隔爱尔兰海相望。该国总面积达,为世界面积第80大的主权国家及欧洲面积第11大的主权国家,人口6510万,为全球第21名及歐洲第3名。 英国为君主立宪国家,采用议会制进行管辖。其首都伦敦为全球城市A++级别和国际金融中心,大都会区人口达1380万,为欧洲第三大和欧盟第一大。现在位英国君主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2月6日即位。英国由四个构成国组成,分别为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其中后三者在权力下放体系之下各自拥有一定的权力。三地首府分别为爱丁堡、加的夫和贝尔法斯特。附近的马恩岛、根西行政区及泽西行政区并非联合王国的一部分,而为王冠属地,英国政府负责其国防及外交事务。 英国的构成国之间的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英格兰王国通过1535年和1542年的《联合法令》将威尔士纳入其领土范围。1707年的条约使英格兰和苏格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1801年后者则进一步同爱尔兰王国联合成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的六分之五脱离联邦,由此便有了今日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亦有14块海外领地,为往日帝国的遗留部分。大英帝国在1921年达到其巅峰,拥有全球22%的领土,是有史以来面积最大的帝国。英国在语言、文化和法律体系上对其前殖民地保留了一定的影响力,因而吸引許多以前英聯邦的移民前來居住。 英国为发达国家,以名义GDP为量度为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以购买力平价为量度为世界第九大经济体。英国同时还是世界首个工业化国家,在1815年-1914年为世界第一强国,现今仍是強國之一,在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文化、军事、科技和政治上有显著影响力。英国为国际公认的有核国家,其军事开支位列全球第五 (IISS)。自1946年以来,英国即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而自1973年以来即为欧洲联盟(EU)及其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的成员国,同时还为英联邦、欧洲委员会、七国财长峰会、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2016年英國脫離歐盟公投中,英国民众决定脱离欧盟,但因間接影響全球經濟,所以並未得到多數國家支持。.
民族自決
民族自决是指,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在没有外部压迫或干扰的情况下,人民可以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自決的權利稱為民族自決權,而其所依据的原则,称为民族自决原则;但其并没有说明自决权的实现方式,或者自决后应该是什么样的结果:从原国家独立、与原国家组建联邦、成为保护国、某种程度上的自治亦或者与原国家完全同化。也没有说明,民族之间的界限是什么,什么条件下才可以组成一个民族。事实上,关于哪些种群有合法的权利实行自决权,现在的法律条文和定义仍然有着太多的矛盾。Betty Miller Unterberger,,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2002.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 什么聯合國關於西藏問題的決議和西藏问题的共同点。
- 什么是聯合國關於西藏問題的決議和西藏问题之间的相似性
聯合國關於西藏問題的決議和西藏问题之间的比较
聯合國關於西藏問題的決議有10个关系,而西藏问题有252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6,杰卡德指数为2.29% = 6 / (10 + 252)。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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