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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美国权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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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美国权利法案之间的区别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vs. 美国权利法案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簡稱: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妨礙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干擾或禁止向政府請願的權利。該修正案於1791年12月15日獲得通過,是美國權利法案中的一部分,使美國成為首個在憲法中明文不設國教,並保障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國家。 美國權利法案的制訂最初是美國聯邦黨人為了減輕國內反聯邦主義者對美國憲法的反對而做出的系列憲法修訂案。最早的“第一修正案”僅用於美國國會制訂的聯邦法律,其解釋範圍也比現在的狹義許多。但是通過1925年的,美國最高法院基於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當法律程序”條款裁定“第一修正案”適用於美國聯邦、州乃至各級政府的立法中。 在1947年的中,提請法庭就美國國父托马斯·杰斐逊在其信件中提及的“建立一道政教分離的牆”進行司法解釋,但是這條明確界限的細節到今天仍在爭論中,尤其是如何界定宗教自由方面。 言論自由的界限也在20世紀與21世紀的一系列法庭裁決中有了更大的延伸,諸如政治言論、匿名言論、政治獻金、色情和校園言論等。但與此同時,有關“第一修正案”保護範圍的例外情況也得到了明確。同時美國最高法院以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等判例推翻了英國普通法的慣例,將譭謗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倒置給原告方。但是,商業言論並不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新聞自由保證了各種資訊和觀點得到自由出版的權利,並且適用於各種媒體。通過1931年的和1971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等判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任何形式的出版審查行為違反了第一修正案,屬於違憲行為。同時最高法院也裁定請願自由適用於美國各級政府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行動,並且也裁定了“第一修正案”隱性地保護了結社自由。. 美国权利法案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的统称。这些修正案的提出是为了缓解那些反对批准宪法的的担忧,其中保障了多项个人自由,限制了政府的司法和其他方面权力,并将一些权力保留给各州和公众。起初这些修正案仅针对联邦政府有效,不过在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后,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统称合併原則的进程将权利法案中的大部分条款应用到了各州。 这些修正案由詹姆斯·麦迪逊在第一届联邦国会上作为一系列立法细则提出,先由联邦众议院于1789年8月21日通过,再于1789年9月25日通过国会两院联合决议案正式提出,1791年12月15日获得了足够数量州的批准而正式成为宪法的一部分并生效。国会一共提出了十二条修正案,但这次通过的只有其中十条,另外两条中一条于203年后获得足够数量的州批准成为第二十七条修正案,另一条从程序上来说仍在等待各州批准。 权利法案列举了宪法正文中没有明确表明的自由和权利,如宗教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保留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个人财物搜查和扣押必须有合理颁发的搜查令和扣押状的权利,只有大陪审团才能对任何人发出死刑或其它“不名誉罪行”的起诉书,保证由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而公开的审判,禁止等。此外,权利法案还规定宪法中未明确授予联邦政府、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或人民行使。这些条款受到了喬治·梅森1776年的弗吉尼亚权利法案、英国的1689年權利法令和诸如1215年大憲章在内英国早期政治文献的影响。 权利法案诞生后的150年里几乎没有对美国司法构成什么影响,但在进入20世纪后情况有所改观,成为许多联邦最高法院重要判决的基石。文件最初有14份副本,其中一份长期存放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向公众展示。.

之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美国权利法案相似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美国权利法案有(在联盟百科)28共同点: 大憲章宗教自由弗吉尼亚州弗吉尼亚权利法案俄亥俄州喬治·梅森喬治亞州纽约纽约州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美國獨立戰爭美國聯邦政府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美国宪法美国众议院美国最高法院羅德島州結社自由言論自由詹姆斯·麦迪逊費城邦联条例集會自由正當法律程序新闻自由新泽西州托马斯·杰斐逊1689年權利法令

大憲章

大憲章(Magna Carta,The Great Charter)又称作自由大宪章(Magna Carta Libertatum,The Great Charter of the Liberties),是英格兰国王約翰最初於1215年6月15日在温莎附近的訂立的拉丁文政治性授权文件;但在随后的版本中將大部分对英國王室絕對權力直接挑战的条目删除;1225年首次成为法律;1297年的英文版本至今仍然是英格兰威尔士的有效法律。 这份由坎特伯里大主教史蒂芬·朗顿起草的大憲章乃封建貴族用來對抗英國國王(主要是針對當時的約翰)權力的封建權利保障協議。訂立大憲章的主因是教宗、英王約翰及封建貴族對王室權力出現意見分歧。大憲章要求王室放棄部分權力,保护教会的权力,尊重司法過程,接受王權受法律的限制。大憲章是英格蘭議會接收國王行政及立法權的端點。 约翰死后,亨利三世的摄政政府为了争取支持,在删除了一些比较极端的条款后,于1216年重新颁布了“大宪章”。到1217年第一次诸侯战争结束时,亨利三世颁布的大宪章成为了停战协议的一部分。由于资金匮乏,1225年,亨利再次颁布了“大宪章”,以此换取征收新税的权力。亨利三世的儿子爱德华一世在1297年也采取了同样的措施,爱德华一世确认了大宪章是英格兰成文法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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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

宗教自由是指一个人可以在一个社会中自由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在这个社会中公开参加这个宗教信仰的仪式和传统,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社会的迫害或歧视。 宗教自由也包括根据自己的判断放弃或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自由的范围更广,还包含獨自或與他人一道、公開或私下敬拜的權利,以及參加宗教儀式、宗教活動和宗教傳道而無需擔心遭受政府或社會其他團體迫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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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州

維吉尼亞州(),正式名称为維珍尼亞聯邦,是美国东部的一个州,美国开国时十三州之一。 維吉尼亚州域范围位于北纬36°31'至39°37',西经75°13'至83°37'之间,其北部地区与美国政治中心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相邻。该州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发源地之一,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美国2012年人口估算显示,全州总人口818.6万,实现GDP总量397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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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权利法案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是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项宪法法案。由乔治·梅森起草,并于1776年6月12日由弗吉尼亚议会通过。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是一个在美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文献,并对国外产生广泛的影响。它宣扬了天赋人权这一思想,如人民有反抗“不胜任”政府的权利。该法案在弗吉尼亚议会一致通过,并被作为独立于1776年6月29日通过的弗吉尼亚宪法之外的文献。 后来作了少量的改动,并入弗吉尼亚宪法的第一部分,从而具有法律效力并沿用至今。该法案对后来的许多文献产生影响,如美国独立宣言(1776),美国权利法案(1789),以及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1789)。 乔治·梅森约在1776年5月20-26日期间开始起草该法案,后来该法案由托马斯·卢德维尔·李和议会修订,增加了第十四段的人民有权享有统一政府这一权利。梅森在早期关于公民权利的文献的基础之上起草他的法案,如英国权利法案(1689)。该法案可视为北美第一个保护公民的宪法,它反对特定政治阶层的享有的特权,以及如英国权利法案中的下议院和上议院的政府部门世袭制度。 该法案由十六段组成,全篇主旨为“属于弗吉尼亚的人民”的权利,并以此作为政府设立的基础。除确定固有的自然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之外,法案还阐述了政府服务人民的观点,列举了一些对政府权力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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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州

俄亥俄州(State of Ohio)位于美國中东部,是五大湖地区的组成部分。俄亥俄州处于美国文化和地理的交叉口,州民来自新英格兰、美国中部、阿巴拉契亚和美国上南部等地区。 俄亥俄州是第一个依據《西北法令》加入聯邦的州,邮政编码“OH”(以前為“O”)。“俄亥俄”来源于当地土著易洛魁族语,意为“美好之河(Beautiful River)”。 为了表达敬意,美國海軍以“俄亥俄”命名過多艘軍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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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梅森

喬治·梅森四世(George Mason IV,)是一位美國弗吉尼亞政治家,曾參與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他與詹姆斯·麥迪遜一起被譽為“美國權利法案之父”, 因此也被當做“美國開國元勛”之一。 如同反聯邦主義者帕特里克·亨利一樣,梅森也支持各州應當獲得更多權力。 所以他沒有同意當時的美國憲法,并最終成功地推動了基於弗吉尼亚权利法案的美國權利法案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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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亞州

佐治亚州(State of Georgia),又譯--,簡稱喬州,是美國東南方的一個州,郵政簡寫是GA。該州也是美國獨立時期13州的成員之一。首府為亞特蘭大。在13州中排名第4,1788年1月2日加入獨立戰爭。2000年的人口統計該州有818萬6453人。2004年的人口是882萬9383人,2010年美國人口普查為968萬7653人,是美國人口成長速度最快的一州。佐治亚州同時也以桃子州或南方帝國之州的暱稱聞名。 該州的州歌,《佐治亚在我心》(Georgia on My Mind)是由豪吉·卡邁克寫的,起初是寫給一位名叫「佐治亚」的女性。後來被佐治亚州本地歌手雷·查爾斯傳唱,而透過投票變成了該州州歌。佐治亚州的州鳥是棕色長尾鳥。州花是查拉幾玫瑰。 美國海軍曾亦以佐治亚州替一艘戰艦(USS Georgia BB-15)與一艘核子彈道飛彈潛艇(USS Georgia SSGN-729)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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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

纽约(New York)是位於美國紐約州的城市,為美国人口最多的城市、紐約都會區的核心、以及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是对全球的经济、商业、金融、媒体、政治、教育和娱乐具有极大影响力的国际大都会。纽约还是聯合國總部所在地,因此紐約也被认为是世界外交的中心。纽约还被称为「世界文化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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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

纽约州(State of New York),暱稱帝國州(Empire State),是美国东北部的一个州,首府是奧爾巴尼,由上州、紐約市及郊縣(下州)所組成。 纽约州西部及北部与加拿大接壤,东邻马萨诸塞州、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即“新英格兰三州”)和大西洋,南接宾夕法尼亚州和新泽西州,西北部連接五大湖之一的安大略湖。通常人们说起纽约州时不能像称呼美国绝大多数州那样省略最后的“州”(State)字,因为简单地说纽约多指纽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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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美国最高法院在此案中确立了要求官员或公众人物在指控媒体报道涉嫌诽谤或侵害名誉时必须遵循的真實惡意原則,允许对美国南部民权运动的报道。该案是保障新闻自由的关键判决。真实恶意原则要求,诽谤案件的原告必须证明,所诉的报道出版者明知报道是假的,或者罔顾报道真伪。由于原告承担了极重的举证责任,而且证明一个人内心的活动较为困难,当涉及到公众人物时,此类案件极少会胜诉。 在此判决之前,来自南部州、针对新闻机构的诽谤案件赔偿额达到近3亿美元,这导致许多出版商在报道民权问题上慎之又慎,唯恐惹上诽谤官司。在《纽约时报》胜诉后,新闻机构得以自由报道大范围的动乱和对民权的侵犯。《纽约时报》坚持认为,针对它的此桩诉讼是要吓退新闻机构,阻止他们报道南部政府机构雇员为了继续推行种族隔离而采取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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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獨立戰爭

美國獨立戰爭(American War of Independence 或American Revolution;1775年—1783年),或稱美國革命戰爭(American Revolutionary War),是英國與準備獨立的美利堅及法國這個欧洲强国之間的一場戰爭。 這場戰爭主要是始於是北美十三殖民地為了對抗英國的經濟政策,但後來卻因為法國加入戰爭對抗英國,而使戰爭的範圍遠遠超過英屬北美洲之外。因此,英國決定與當地的印地安人結盟,以增加勢力。 在獨立戰爭初期,英國能夠充分利用皇家海軍船堅炮利的優勢控制十三殖民地的沿海城市,但對於如何控制內陸地區、及應對盤據內陸、熟悉地形、驍勇善戰的殖民地民兵卻束手無策。隨著法國海軍在切薩皮克海戰大捷奪得制海權,英軍於1781年的約克鎮之圍城戰役中慘敗投降,並於1783年被逼簽訂《巴黎條約》承認美國獨立。但因為大量於戰後由十三殖民地逃至北方的英屬北美,反而導致新建國的美國立國後經濟困頓蕭條、甚至於冬季出現疫潮及飢荒,以及作為英國殖民地的加拿大出現短暫的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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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政府

美国联邦政府由三部分组成:立法分支、行政分支、司法分支。美国宪法对每一分支的职权给予明确规定 美国国务院出版物《美国政体的结构与运作》。联邦政府部门皆位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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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于1868年7月9日通过,是三条重建修正案之一。这一修正案涉及公民权利和平等法律保护,最初提出是为了解决南北战争后昔日奴隶的相关问题。修正案备受争议,特别是在南部各州,这些州为了重新加入聯邦而被迫通过修正案。 第十四条修正案对美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第二次制宪”之说,之后的大量司法案件均是以其为基础。特别是其第一款,是美国宪法涉及官司最多的部分之一,1973年有关堕胎权利问题的羅訴韋德案、有关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最終結果的及2015年裁定美國同性婚姻全國合法化的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等拥有里程碑性质的判决,均是以这一條款为基础。它对美国国内的任何聯邦和地方政府官员行为都有法律效力,但对私人行为无效。 修正案的第二至四款极少在法律诉讼中引用,第五款赋予国会执法权。第一款包括了多个条款:、、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護條款。公民权条款对公民权作出了宽泛的定义,推翻了美国最高法院在1857年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案中裁定非洲奴隶在美国出生的后代不能成为美国公民的判决。特权或豁免权条款经解读后的实际应用情况也很少。 正当程序条款禁止各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而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这一条款经联邦司法部门的应用,把权利法案中的大部分内容应用到了各州,并且要求各州的法律必须满足实质性和程序性的正当程序要求。 平等保护条款要求各州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这一条款是1954年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的基础,最高法院在该案中判决种族隔离制度违宪,之后又在其他多个案件裁决中推翻了针对不同群体人士的任何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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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简称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该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为当时美国拥有的1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同时也有个联邦政府来为联邦的运作而服务。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美国宪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宪法,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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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

美利堅合眾國眾議院(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為美國國會兩院之一,另一院為參議院。美國各州在眾議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為基準,但至少會有一名議員。 院內議員總數經法律明定為435名。眾議員任期兩年,无连任限制。眾議院議長由眾议员选举产生,傳統上為多数党之領導人。然而多數黨領袖另由該多數黨於院內之第二重要議員擔任。據美國總統繼位條例,眾議院議長繼任總統之順序仅次於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為政壇上第三重要的領袖人物。 兩院制國會的起源是因為建國者希望擁有一個貼近且跟隨民意公論的“人民議院”,代表各州政府、以制衡不太受大众情绪干扰的參議院。憲法規定法案須經兩院批准方能通過。 眾議院一般被認為較參議院更具黨派色彩。憲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圖讓參議院(1914年前是由州議會選舉)成為眾議院(公民直選)的制衡機構。於是“建議與同意”權(如批准條約的權力)授權僅由參議院單獨行使。眾議院也有其獨有的權力:倡議歲入法案之權、彈劾政府官員、以及在選舉人團僵持不下時選舉總統。然而,所有這些權力都可由參議院制衡(counter-check)。參議院一般較眾議院及眾議員更具威望。參議員任期較長、人數較少、且(多數情況下)較眾議員代表更多的選民。 眾議院會議廳位於首都華盛頓特區的國會山莊南翼。參議院在同一建築物的北翼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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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适度或自由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因此透露了法官的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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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島州

羅德島與普洛威頓斯莊園州(State of Rhode Island and Providence Plantations)是美國面積最小的一個州,又譯作羅德艾蘭州。全名羅德島與普洛威頓斯莊園州,由於名稱過長簡稱為羅德島(Rhode Island),是美國州名最長的一州。此州屬於美國東北部新英格蘭的一部份。也是美國獨立革命中的早期13州聯盟之一。 此州下辖五个县,有普洛威頓斯县、肯特县、华盛顿县、布里斯多县和新港县。包括了普洛威頓斯莊園的主要土地,也就是普洛威頓斯县中所有的城鎮、羅德島(也就是地理上的艾奎奈克島(Aquidneck Island)),目前有新港市(Newport)、中城市(Middletown)與普茲茅斯市(Portsmouth)三個大城,這些城市大多是港灣。地理上羅德島州有十分之一的區域為海水覆蓋,而且無論從此州的任何地方到海岸線都不超過半小時的車程。所以它的別名是海洋之州, 由於羅德島州的名字上有個「島」字,許多人都誤解本州是個獨立島嶼,事實上羅德島州也有相當大一部分在美國本土。由於羅德島州全称中的普洛威頓斯莊園(Providence Plantations)一詞令人錯誤地以為此名字和奴隸制度有關,故羅德島州決定在2010年舉行公投以決定:繼續使用現有州名,或刪除現有州名中的「Providence Plantations」一詞,結果大部份投票者均支持保留現行州名,最終該州的名稱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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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社自由

结社被現代社會認為是人與生俱有的一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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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一種基本人權,指一國公民,可以按照个人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報復。有時也被稱為意涵更廣泛的表達自由van Mill, David,,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Winter 2012 Edition), Edward N. Zalta(ed.)。它通常被理解為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中包括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及發放傳遞資訊或者思想的行為。言論自由的權利在任何國家通常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例如發表誹謗中傷、猥褻、威脅傷人、煽動仇恨或者侵犯版權等言論或者資訊的一系列涉嫌侵犯他人人权的行為都被禁止,而表達意見時也需要注意時間、地點和禮儀。 一些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国家政权对言论自由的限制程度甚至逾越了人权法案的红线。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言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確認言論自由的基石重要性,也一方面突顯其脆弱需受保障的面向。《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人權法》中亦確認言論自由為一項人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及“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第19條亦指出,這些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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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麦迪逊

詹姆士·麥迪遜(James Madison Jr.,), 是位美國政治家、開國元勛、第四任總統 (1809年-1817年)。因在起草和力薦《美國憲法》和《權利法案》中的關鍵作用被譽為“憲法之父”。 麥迪遜出生於弗吉尼亞州富裕的種植園家庭,於獨立戰爭期間任大陸會議和弗吉尼亞下議院成員。在1780年代末期,他協助組織制憲會議,制定新憲法來替換失靈的邦聯條例。會後,麥迪遜成為修憲運動的領袖之一。他與約翰·傑伊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力挺憲法。 1788年憲法通過之後,麥迪遜選入眾議院。期間,他成為喬治·華盛頓總統親密的顧問,是第一屆國會最突出的成員之一,協助通過法案,建立新政府。因起草前十條憲法修正案,麥迪遜也被譽為“權利法案之父”。雖然新憲法建立了強有力的聯邦政府,但在華盛頓任期內,麥迪遜反對財務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主張的中央集權。為了反對漢密爾頓,托馬斯·傑佛遜和漢密爾頓成立了民主共和黨,與漢密爾頓的聯邦黨抗衡,成為國家第一對主要政黨。在傑佛遜1800年勝選後,麥迪遜被任命為國務卿(1801-1809年)。在任內,麥迪遜主持購買路易斯安那,將國土面積翻倍。 麥迪遜在1808年勝選接任,並於1812年連任。因外交抗爭和貿易禁運失敗,美國與英國卷入1812年戰爭。由於美國軍力財力不強,戰爭打得一塌糊塗。麥迪遜不得不違心支持強大的國家政府和軍隊,以及國家銀行。史學家常視麥迪遜為優秀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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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

費城(Philadelphia),即費利德菲亞,也常被簡稱為費利(或菲利,Philly) ,中文又音譯為非拉鐵非和菲拉德爾斐亞,是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人口最多、面積最大的都市,同時是美國第五大城。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費城人口为1,526,006人。費城市中心的人口在全美國排名第五,僅次於紐約、洛杉矶、芝加哥和休斯顿。以現在美國官方的定義而言,費城都會區的面積大小排名全美第四,共約620萬人居住其中,但若以其他定義來衡量,費城排名第六,次於舊金山灣區與華盛頓-巴爾的摩都會區。費城是德拉瓦河谷都會區的中心城市。 費利德菲亞即希臘文「友愛」的意思,是傳教士命名的,費城是美國最老、最具歷史意義的城市,它在美國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18世紀時,費城是美國第二大城與人口最多的城市,在當時,它的政治與社會重要性超過紐約與波士頓。班傑明·富蘭克林對費城的興起貢獻良多。從1854年起,費城市和費城縣為兩個並行的地方政府,而從1952年起,市與縣共有一個政府組織,但費城縣仍屬賓州州政府下的一個獨立的縣。 自從1854年通過「合併法案」(Act of Consolidation)後,費城市的邊界就與費城縣相同。在此之前,費城市只在南街(South Street)、葡萄街(Vine Street)與德拉瓦河與斯库基尔河(Schuylkill River)之間的區域。費城後來擴張至周圍的西費城(West Philadelphia)、北費城(North Philadelphia)與東北費城(Northeast Philadelphia),同時也包括了幾個小型的聚落如羅布魯(Roxborough)、馬拉揚克(Manayunk)、艾利山(Mount Airy)與栗樹丘(Chestnut)。費城同時是全美最大的大學城(college town)之一,拥有许多高等学府,其中包括常春藤盟校的宾夕法尼亚大学,国家第一所医学院和法学院兼缘于此校。有超過120,000名大學生就讀市區的學院與大學,週遭的都會區也有接近300,000名的大學與學院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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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联条例

《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全称为《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 and Perpetual Union),是美利堅合眾國13个创始州共同承认并遵守的第一部宪法或宪制性文件。 条例是在1776年至1777年间由第二届大陆会议提出并着手起草,于1777年投入使用,但直到1781年才被邦聯的13个構成州正式批准。宪法赋予大陆会议领导美国独立战争、与欧洲进行外交、解决领土纠纷以及与印第安人关系的权利。它的制定,用法律手段把实际上由13个独立国家组成的名为国家实为反英政治军事同盟固定下来。然而,其结构的不完善是历届领导者的顾虑。最终于1789年,邦联条例被《美利堅合眾国宪法》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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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自由

集會自由是自由權的一種。除了指可以和平參與任何集會的權利以外,很多時都用來指稱在特定課題與政府對立之時,反對者有權就這一課題集會反對。集會自由是自由主義及民主主義提倡者的一種重要權利。 非法集會指未經所在地政府的許可而進行的集會活動,參與者可能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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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法律程序

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或due process of law)為一個重要的法律原則,其主要源自於英美法系的國家,其內容為,政府必須要尊重任何依據國內法賦予給人民的法律上之權利,而非僅尊重其中一部分或大部分的權利。在美國,隨著案例法的逐漸發展,本原則給予了個人相當大的能力在對抗政府或機關暴力以實現個人權利,而此原則通常不會被拿來對抗其他個人。 正當法律程序也常被用來解釋為實體法或程序法上的限制,用以規律法官“司法權”(而非國會“立法權”)界定和保障平等權、自由權這些人民的基本權利。不過此種解釋具有一定的爭議性,且其與自然正義法則以及程序正義這兩個被用於其他法域的概念相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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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

新闻自由,或稱新聞自由權,通常指政府通过宪法或相关法律条文保障本国公民言论、结社以及新闻出版界采访、报道、出版、发行等的自由權利。这一概念也可以延伸至保障新闻界采集和发布信息,并提供给公众的充分自由。(各国新闻自由度排名请参见新闻自由指数词条) 至于官方的信息,政府则有责任和义务根据信息的相关程度和重要性对其进行详细的分类,以决定哪些信息可以向公众公开,哪些信息涉及到了国家的机密而必须受到保护,以此来维护本国的国家利益。许多政府服从所谓的《阳光法案》或《信息合法化自由公约》来定义国家利益的概念范围。 新聞自由源起於歐美等國對於出版自由的爭取,隨著社會演進,新聞自由理論基礎從傳統到新穎,新聞與出版的自由在漫長的演進過程中逐漸發展出完整的權利體系。目前許多民主國家均承認新聞自由的重要性,許多非政府組織(如無國界記者)每年針對世界各國作出新聞自由程度評鑑。隨著科技進步,新聞媒體逐漸突破來自政府的壓力,但也有更多大企業給予新聞業帶來新的挑戰。 在现代的集权国家裏,新闻自由是一个被高度质疑的争议性概念。这些政权将新闻自由视为对政府权威以及社会安全的威胁。因此,大多数集权制国家都会设立全国性的宣传机构,用来维持集权政府的统治,对所谓任何试图挑战政权权威性的媒体或记者的活动进行压制。有的时候,这种对言论的镇压达到了野蛮的程度,甚至会动用警察和军队等具有武力的單位。在这些国家裏,新闻从业人员往往需要在新闻理念和意识形态之间寻求某种平衡,否则就会受到专制政权的威胁。威胁的方式包括解雇、被列入黑名单、人身攻击、绑架、刑讯,甚至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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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泽西州

新澤西州(State of New Jersey),或譯為--州,是美國第四小以及人口密度最高的州,邮政縮寫NJ。其命名源自位於英吉利海峽中的澤西島;其暱稱為“花園州”。 新泽西州通常被劃分在美国的中大西洋地區;亦為东部的一个州;也可以劃分為東北部區域下。北接紐約州,東面大西洋,南向德拉瓦州,並西臨賓夕法尼亞州。新澤西部份地區是被劃分在幾個主要都會區之下,其中屬紐約都會區最大,其他還有費城以及德拉瓦河谷地區。本州海拔最高處是(High Point)。其海拔為550公尺(1803英尺)。 在美洲原住民於美洲活動了11,000-50,000年之後,瑞典和荷蘭殖民者於17世紀先後來到新澤西。之後,英國殖民者爵士與勛爵從瑞典和荷蘭殖民者處取得了新澤西地區的控制權。在美國獨立戰爭之中,有許多重要的戰役即是在新澤西各地發生的。於19世紀時,許多類似派特森市的城市對幫助推動美國的工業革命有著相當重要的貢獻。進入20世紀後,新泽西州的經濟於1920年代快速繁榮。但由於1930年代的大蕭條,經濟隨之沉淪而下。新泽西州的地理位置恰好位於波士頓-華盛頓城市帶這一超級都會區群的正中央,並被紐約市、費城、巴爾的摩、以及哥倫比亞特區等大都會區所圍繞。這種便利的地理位置更促使1950年代後的郊區的快速產生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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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杰斐逊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美利堅合眾國第三任總統(1801年─1809年)。同時也是《美國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及美国开国元勋中最具影響力者之一。其任期中之重大事件包括路易西安那購地案(1803年)、1807年禁運法案(Embargo Act of 1807)、以及路易斯與克拉克探勘(1804–1806)。 身為政治學家,傑佛遜秉持古典自由主义與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制定維吉尼亞宗教自由法(Virginia Statute for Religious Freedom, 1779, 1786)。該法日後成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創設條文之基礎,傑佛遜式民主(Jeffersonian democracy)因他而得名。1792年他創立並領導民主共和黨(今日民主黨之前身),傑佛遜曾為第二任維吉尼亞州州長(1779年-1781年)、第一任美国國務卿(1789年─1793年)、與第二任美国副总统(1797年-1801年)。1800年傑弗遜擊敗競逐連任的亞當斯當選美國第三任總統,此後他領導的政黨統治美国達四分之一世紀,直至他的政黨1824年分裂為止。 除了政治事業外,傑佛遜同時也是農學、園藝學、建築學、詞源學、考古學、數學、密碼學、測量學與古生物學等學科的專家;又身兼作家、律師與小提琴手;也是弗吉尼亚大学的創辦人。許多人認為他是歷任美国总统中,智慧最高者。在1962年一個宴請49位诺贝尔奖得主的晚宴上,约翰·-zh-cn:肯尼迪;zh-tw:甘迺迪-對滿堂社會菁英致詞說:“我覺得今晚的白宮聚集了最多的天份和人類知識——或許撇開當年傑佛遜獨自在这里吃饭的时候不计。” 在美国在线于2005年举办的票选活动《最伟大的美国人》中,托马斯·杰斐逊被选为美国最伟大的人物第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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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年權利法令

#重定向 1689年权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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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美国权利法案之间的比较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有128个关系,而美国权利法案有106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28,杰卡德指数为11.97% = 28 / (128 + 10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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