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和鍾鼎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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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和鍾鼎邦事件之间的区别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vs. 鍾鼎邦事件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條例草案舉行公聽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Internal Administration Committee of the Legislative Yuan),為立法院下設一常務委員會,負責審查內政、選舉、兩岸、原住民、客家、海洋、……等政策及有關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海洋委員會掌理事項之議案和政策法規。. 鍾鼎邦事件是指中華民國國民鍾鼎邦(Bruce CHUNG Ting-pang)在中国大陆探親期間遭拘押近兩個月的事件。鍾鼎邦,國立交通大學控制工程研究所校友,臺灣新竹智研科技有限公司創辦人兼經理,自2001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時年53歲的鍾鼎邦於2012年6月中赴其父籍貫地江西省時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方關押,直至8月11日始重獲自由返回臺灣。被國際特赦組織總部確認為良心犯列為全球緊急營救(urgent action)對象之一。, Amnesty International, 12 July 2012該事件引發國際人權團體的廣泛關注,透過BBC等國際媒體報導後,成為國際矚目的人權事件,新頭殼newtalk 2012-06-22,並被列入「2012年美國國會人權報告」。 鍾鼎邦家人以各種方式呼籲國內外各界協助,台灣民間逾十萬人連署營救,包括數十個民間團體、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民主進步黨主席蘇貞昌、前主席蔡英文、歐洲議會副議長、多位美國國會議員等人,陸續呼籲馬英九總統公開表態要中共當局無罪釋放,也呼籲北京當局胡錦濤、溫家寶即刻「無條件釋放」。第八次江陳會期間,馬英九總統於8月9日透過發言人范姜泰基具體公開表態「行政部門協助之外,並要求隨時回報進展,一定要積極爭取,絕不能絲毫鬆懈,讓鍾能早日獲釋、回到台灣。」。 鍾鼎邦返台後,鍾家召開記者會,感謝政府與各界救援法輪功學員鍾鼎邦。鍾表示被關押期間,一度絕食抗議,受到極大精神壓力,被迫寫下所謂的「悔過認罪書」、「筆錄」,因身不由己乃編造給中共當局。他確實在2003年到2006年間郵寄廣播插播器材給大陸法輪功學員,以協助插播法輪功「真相」影片,他認為這是「正義行為」。他希望台灣政府能建立起保障民眾赴大陸人身安全的有效機制。鍾鼎邦獲釋後,受美方邀請於2012年12月前往美國國會聽證會作證,說明在中國期間的遭遇,並呼籲美國關注,因為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已擴大到國際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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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和鍾鼎邦事件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大陸委員會,立法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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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和鍾鼎邦事件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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