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网络盗版法案和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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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网络盗版法案和言論自由之间的区别
禁止网络盗版法案 vs. 言論自由
《禁止網絡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縮寫為SOPA,亦被稱為法案。該法案由美國眾議院德克薩斯州共和黨议员於2011年10月26日提出,得到了眾議院兩黨共12名眾議員的連署支持。如果该法案得到通过,将擴大美國執法部門及版權擁有者在應對網絡上販售盜版產品及冒牌货時的權力。該法案現已提交至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它以1998年的《保護知識產權法案》(PROTECT IP Act)為基礎。 當法案通過後,美國司法部及其他版權持有人將可以更便捷地申請法院禁令以對付盜版及販售冒牌貨的網站。而向法院申請的禁令包括:禁止網絡廣告公司向涉嫌網站投放廣告、禁止支付網站向涉嫌網站提供支付服務、禁止搜索引擎出現涉嫌網站的網址,甚至可以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拒絕用戶訪問涉嫌網站。該法案提高了對互聯網用戶未經授權在網絡上分享版權內容的刑罰,如:六個月內分享10份音樂或電影類的版權作品將面臨最高五年的監禁。該法案將給予那些自願採取措施打擊網絡盜版和侵權的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司法豁免權,同時也允許版權持有人向任何一個明知卻謊稱不知、進而提供侵權內容或盜版產品的網站索要連帶賠償。 該法案的支持者認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市場及相關行業的的就業和收入是有必要的,尤其是要加強對國外侵權網站的執法力度。他們舉例在Google與美國司法部的5億美元和解案中,Google的廣告客戶試圖通過廣告向美國消費者推薦去加拿大藥房購買非法的處方藥。而反對者認為,該法案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是一種網絡審查行為。同時該法案還會導致互聯網發展的倒退。反對者還擔憂,該法案會鼓勵互聯網上的告密行為,同時影響言論自由。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就該法案於2011年11月16日和12月15日舉行了聽證會,同時該委員會計劃在國會冬季休會結束之後對該法案展開辯論。. 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一種基本人權,指一國公民,可以按照个人意願表達意見和想法的法定政治權利,這些意見表達不用受政府「事前」的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報復。有時也被稱為意涵更廣泛的表達自由van Mill, David,,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Winter 2012 Edition), Edward N. Zalta(ed.)。它通常被理解為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當中包括以任何方式尋找、接收及發放傳遞資訊或者思想的行為。言論自由的權利在任何國家通常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例如發表誹謗中傷、猥褻、威脅傷人、煽動仇恨或者侵犯版權等言論或者資訊的一系列涉嫌侵犯他人人权的行為都被禁止,而表達意見時也需要注意時間、地點和禮儀。 一些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国家政权对言论自由的限制程度甚至逾越了人权法案的红线。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言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確認言論自由的基石重要性,也一方面突顯其脆弱需受保障的面向。《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國際人權法》中亦確認言論自由為一項人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指“人人有權在不受干涉下持有意見及主張”及“每個人都有權利自由發表主張和意見,此項權利包括尋找,接收和傳遞資訊和思想的自由,而不分任何媒介和國界。”第19條亦指出,這些權利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行使時必須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確保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影響。.
之间禁止网络盗版法案和言論自由相似
禁止网络盗版法案和言論自由有(在联盟百科)3共同点: 互联网审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著作權。
网络审查,是指国家对网络承载的内容以及网站进行审查,并对部分内容进行监视、过滤和删除,或对网站进行关闭、过滤的行为,甚至是全国实施网络实名制。而这里网络主要指因特网,但没有接入它的独立学术网、企业网等也在政府审查的范围之内。 因特网作为一种大众传媒和新兴信息媒介,无需经过传统的出版发行编审就可以直接进入受众之中。鉴于其内容中可能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部分,部分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管理机构制定和施行了相关法律,以控制相应内容通过因特网在民众中传播。由于这些被屏蔽的内容并没有在符合资格的审判法庭上被正式宣布为不合法,所以这一内容控制行为涉嫌侵犯了这些民众的法定知情权,对于拥有内容发表功能的网站的屏蔽行为更是侵犯了受屏蔽民众的依法表达的权利。 這樣的审查通常還伴随对相关人员与组织的行政、法律处理。 例如中國大陸官方視為「不良」的資訊除了遭到阻擋,在網上違法散播者一旦查獲可能需要入獄,但也有國家無力處理的情況。 例如美國在自己設計的網路中雖然開發出強大的監視技術,管理機構使用監聽機能也普遍存在,但因為信息自由的憲法保護在先,一般遭到查獲也沒有法源可對被告做追訴,甚至連前述的信息過濾都受限不能實施。 这一针对网络内容的审查,并不包括保护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研究机构秘密的不受侵入、盗取的信息安全、网络安全这些领域,主要是对內,對既有网络内容进行监控,但机密资料在网络上的私自流传则在网络审查的职责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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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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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也稱為版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知識所產生的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一,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 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因為在保障著作財產權,此類專屬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尚須兼顧人類文明之累積與知識及資訊之傳播,從而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著作權是有期限的權利,在一定期限經過後,著作財產權即歸於失效,而屬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在著作權的保護期間內,即使未獲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亦可利用。凡此規定皆在平衡著作人與社會對作品进一步使用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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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网络盗版法案和言論自由之间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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