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瓦尔特·冯克和納粹德國相似
瓦尔特·冯克和納粹德國有(在联盟百科)2共同点: 纳粹主义,纽伦堡审判。
纳粹主义
纳粹主义(「納粹」音譯自 Nazi,本身是縮寫,來自德語的「國家民族社會主義」:Nationalsozialismus),指1933年至1945年间统治德国的独裁政治,即“第三帝国”。“纳粹”这个词在德语中的含义並不具有極為明確的意涵,然而,納粹主義意識形態的精神是“屬於一個民族的”,也称为民族国家社会主义。纳粹主义之民族觀乃主张國家权力之絕對集中化,即极权主义,但其則不完全等同於傳統意義上的法西斯主义,但納粹與義大利法西斯主義執政者墨索里尼最終成為明確的盟友。 阿道夫·希特勒乃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Nationalsozialistisch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或缩写为NSDAP)的领袖。納粹黨執政时期的德国通称为「纳粹德国」、「第三帝國」,而正式國號乃「大德意志帝國」(Großdeutsches Reich)。纳粹主义的追隨者称为纳粹主义者。目前仍有纳粹主义者即新纳粹在各国活动,否认和淡化猶太人大屠杀及其对其他纳粹行径进行宣传(例如称犹太人遭到纳粹屠杀是有原因的,二十世纪初的经济大萧条有犹太人的参与等),并努力美化纳粹政权的政策和行为,并以极端之民族主义、種族主義和排外暴力为主要宣传内容。 1919年1月5日納粹的前身,德國工人黨(德文:Deutsche Arbeiterpartei)正式成立,創立者是安東·德萊克斯勒"Nazi Party -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overview),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2006, Britannica.com webpage:.
瓦尔特·冯克和纳粹主义 · 納粹德國和纳粹主义 ·
纽伦堡审判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又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 ,俗稱纽伦堡大审或紐倫堡審判(Nuremberg Trials,Nürnberger Prozesse),是盟军根据国际法和二战后的战争法举行的一系列军事法庭。 这些审判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对纳粹德国政治、军事、司法和经济领导人员的起诉。他们策划、执行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了大屠杀和其他战争罪行。由于审判主要在德国纽伦堡市举行,故被称为纽伦堡审判。这些判决标志着古典国际法与现代国际法之间的转折。 第一组也是最为人所知的一组审判是国际军事法庭前的主要战犯审判。 这组被英国参与审判的法官之一——诺曼·伯基特描述为“历史上最伟大的审判”。审判在1945年11月20日至1946年10月1日期间举行,法庭的任务是审判第三帝国中最重要的24名政治和军事领导人——尽管马丁·鲍曼是被缺席审判,而罗伯特·莱伊在审判开始一周内自杀。 阿道夫·希特勒、海因里希·希姆莱、威廉·布格多夫、汉斯·克雷布斯和約瑟夫·戈培尔都在1945年春天自杀,以免被捕,唯独海因里希·希姆莱在自杀前被捕。 克雷布斯和布格多夫在希特勒自杀两天后在同一地点自杀。 1942年,莱因哈德·海德里希被捷克游击队刺杀;1945年,在挪威用炸药自杀,所以他们并不包括在内 。阿道夫·艾希曼逃到阿根廷,以避免被盟军俘虏,但被以色列情报部门摩萨德俘获,并于1962年绞死。赫尔曼·戈林被判处死刑,但在处决前一晚自杀,作为对他被俘虏的一种藐视。霍尔蒂·米克洛什在1948年纽伦堡举行的中出庭作证。 本文主要介绍国际军事法庭开展的第一组审判。主要战犯审判的被告共22名,均為納粹德國的軍政首領。另外,包括德国内阁在內的6个组织也被调查和判决,其中3個判決為犯罪組織,另外3个无罪。除了这22名被告和6个团体外,美国根据盟国管制理事会于1945年12月20日发布的管制委员会法第10条,对其余部分战犯进行第二组审判,即纽伦堡后续审判,其中包括和等共12场审判。 此次审判中,罪行的典型性和法庭的构成都代表着法律上的一种进步,联合国随后将其运用于发展有关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战争问题的具体国际法理和推动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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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特·冯克和納粹德國之间的比较
瓦尔特·冯克有4个关系,而納粹德國有296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2,杰卡德指数为0.67% = 2 / (4 + 296)。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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