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努力恢复Google Play商店上的Unionpedia应用程序
🌟我们简化了设计以优化导航!
Instagram Facebook X LinkedIn

瑟古德·马歇尔和美国最高法院

快捷方式: 差异相似杰卡德相似系数参考

瑟古德·马歇尔和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区别

瑟古德·马歇尔 vs. 美国最高法院

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美国法律人士,1967年至1991年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他是第一位担任此职的非裔美國人。. 美国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联邦法院。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的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法院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政府的司法部门。 根据联邦法规,法院通常由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和八位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表决同意后任命的法官组成。一旦任命,法官享有终生任期,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适度或自由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因此透露了法官的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别。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大楼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

之间瑟古德·马歇尔和美国最高法院相似

瑟古德·马歇尔和美国最高法院有(在联盟百科)9共同点: 厄尔·沃伦威廉·伦奎斯特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克拉倫斯·托馬斯种族隔离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美国总统非裔美国人林登·约翰逊

厄尔·沃伦

厄尔·沃伦(Earl Warren,),是美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担任过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1953年至1969年期间担任美国首席大法官。在担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很多涉及种族隔离、民权、政教分离、逮捕程序等著名判例。.

厄尔·沃伦和瑟古德·马歇尔 · 厄尔·沃伦和美国最高法院 · 查看更多 »

威廉·伦奎斯特

威廉·哈布斯·伦奎斯特(t),)出生於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為美國法学家及政治人物,曾任律师和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被认为是保守主义者,他赞成联邦主义的概念,强调了第十修正案对各州的权力保留。在这种联邦制的观点下,最高法院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首次否决了一项国会法案,认为该法案超越了商业条款赋予的权力。 伦奎斯特从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他在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从事法律工作。他曾在1952年至1953年期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特·H·杰克逊(Robert H. Jackson)的助理,并在1964年的选举中担任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巴里·戈德华特(Barry Goldwater)的法律顾问。1969年,理查德·尼克松总统任命伦奎斯特为法律顾问办公室助理总检察长。1971年,尼克松提名伦奎斯特接替约翰·马歇尔·哈兰二世,伦奎斯特在同年获得参议院确认。伦奎斯特很快就成为最保守的成员。1986年,罗纳德·里根总统提名伦奎斯特接替即将退休的首席大法官沃伦·厄尔·伯格,伦奎斯特再次获得参议院批准。 伦奎斯特担任首席大法官近19年,是在任时间第四长的首席大法官,也是在任时间第八长的大法官。尽管他仍然是最高法院保守派的一员,但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和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通常被认为更为保守。作为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主持了对比尔·克林顿总统的弹劾审判。在中,他以最高法院的多数投票结束了佛罗里达州的重新计票。.

威廉·伦奎斯特和瑟古德·马歇尔 · 威廉·伦奎斯特和美国最高法院 · 查看更多 »

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

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 ,全名Oliver Brown et al.,以下簡稱布朗案)是一件美国历史上非常重要、具有指標意義的訴訟案。該案於1954年5月17日由美國最高法院做出決定,判決種族隔離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平等,因此原告與被告雙方所爭執的「黑人與白人學童不得進入同一所學校就讀」的種族隔離法律必須排除「隔離但平等」先例的適用(該先例由普萊西訴弗格森案──簡稱普萊西案──所建立),因此種族隔離的法律因為剝奪了黑人學童的入學權利而違反了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所保障的平等權而違憲,該法律因而不得在個案中適用,學童不得基於種族因素被拒絕入學。因為本判決的緣故,終止了美國社會中存在已久白人和黑人必須分別就讀不同公立學校的種族隔離現象。從本判決後「隔離但平等」的法律原則被推翻,任何法律上的種族隔離隨後都可能因違反憲法所保障的平等權而被判決違憲;同時本案也開啟了接下來數年中美國開始廢止一切有關種族隔離的措施;美國的民權運動也因為本案邁進一大步,此後數年中美國社會的與民權擴張等社會上的改變開始興起且方興未艾。.

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和瑟古德·马歇尔 · 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和美国最高法院 · 查看更多 »

克拉倫斯·托馬斯

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美國法學家。自1991年以來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他是美國最高法院繼瑟古德·马歇尔後第二位非裔美國人大法官,他属于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保守派。.

克拉倫斯·托馬斯和瑟古德·马歇尔 · 克拉倫斯·托馬斯和美国最高法院 · 查看更多 »

种族隔离

种族隔离,指在日常生活中,按照不同种族将人群分割开来,使得各种族不能同时使用公共空间或者服务。种族隔离可能是法律规定的,也可能是无法律规定但事实存在的。不论种族隔离是平等隔离,还是不平等隔离,实质上均是一种种族歧视行为。在種族隔離制度下,人民所能擁有的權利是依照其種族背景來劃分。.

瑟古德·马歇尔和种族隔离 · 种族隔离和美国最高法院 · 查看更多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于1868年7月9日通过,是三条重建修正案之一。这一修正案涉及公民权利和平等法律保护,最初提出是为了解决南北战争后昔日奴隶的相关问题。修正案备受争议,特别是在南部各州,这些州为了重新加入聯邦而被迫通过修正案。 第十四条修正案对美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第二次制宪”之说,之后的大量司法案件均是以其为基础。特别是其第一款,是美国宪法涉及官司最多的部分之一,1973年有关堕胎权利问题的羅訴韋德案、有关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最終結果的及2015年裁定美國同性婚姻全國合法化的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等拥有里程碑性质的判决,均是以这一條款为基础。它对美国国内的任何聯邦和地方政府官员行为都有法律效力,但对私人行为无效。 修正案的第二至四款极少在法律诉讼中引用,第五款赋予国会执法权。第一款包括了多个条款:、、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護條款。公民权条款对公民权作出了宽泛的定义,推翻了美国最高法院在1857年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案中裁定非洲奴隶在美国出生的后代不能成为美国公民的判决。特权或豁免权条款经解读后的实际应用情况也很少。 正当程序条款禁止各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而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这一条款经联邦司法部门的应用,把权利法案中的大部分内容应用到了各州,并且要求各州的法律必须满足实质性和程序性的正当程序要求。 平等保护条款要求各州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这一条款是1954年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的基础,最高法院在该案中判决种族隔离制度违宪,之后又在其他多个案件裁决中推翻了针对不同群体人士的任何不合理或不必要的歧视。.

瑟古德·马歇尔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和美国最高法院 · 查看更多 »

美国总统

美利坚合众国总统(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缩写为POTUS;中文簡稱美國總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裝最高總司令,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後則於1月20日就職。1951年开始生效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规定总统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當选为总统多于1次。 身为当今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元首,美国总统亦号称“自由世界”的領導者及“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人”。美国总统的妻子称为“第一夫人”,家庭称为“第一家庭”。美国建国以来,43位总统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3人),第44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 美国总统官邸为位于哥伦比亚特区的白宫。总统专用客机称为“空军一号”,专用直升机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官方的进行曲是《向统帅致敬》。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须年滿35岁,在美国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為美国公民(参见:美国宪法)。美国公职只有总统、副总统必须“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 現任總統為共和黨籍的唐納·川普。.

瑟古德·马歇尔和美国总统 · 美国总统和美国最高法院 · 查看更多 »

非裔美国人

非裔美国人(African American)指美國人口中的黑人,又稱為美国黑人。以前人种学家称呼黄、白、黑三个人种为“蒙古人种”、“高加索人种”和“尼格罗人种”。尼格罗(negro)是拉丁语,詞義为“黑色的”,在美国种族歧视猖獗時,逐渐演变成对黑人的誣衊语言,等同於“黑鬼”。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崛起後,这个单词被摒棄,黑人采用“黑色的”(black)自称。不過1960年代後,因为以肤色称呼人种被认为是不够政治正确,这个单词也被摒棄,而改为“非洲的”,因为黑人的祖先都来自非洲。.

瑟古德·马歇尔和非裔美国人 · 美国最高法院和非裔美国人 · 查看更多 »

林登·约翰逊

林登·贝恩斯·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时常缩写称LBJ,美国政治人物,1963年至1969年擔任第36任美国总统,1961年至1963年于约翰·肯尼迪任下为第37任美国副总统。约翰逊为民主党人,来自德克萨斯州,1937年至1949年任众议员,1949年至1961年任参议员。在参议院中他六年任多数党领袖,两年任少数党领袖,两年任多数党党鞭。 约翰逊于1960年参加美国总统选举,未获成功,但此后民主党候选人兼马萨诸塞州联邦参议员约翰·肯尼迪选定其为竞选伙伴。两人在大选中险胜共和党候选人理查德·尼克松,约翰逊亦于1961年1月20日就职为美国副总统。1963年11月22日,肯尼迪遇刺身亡,约翰逊接任美国总统一职,并于1964年总统选举中横扫共和党候选人兼亚利桑那州参议员巴里·戈德华特,连任总统职位。约翰逊以其专横粗暴性格闻名,不时通过“约翰逊待遇”(Johnson treatment)迫使有权势的政客支持推动其立法。 约翰逊提出了“伟大社会”这一立法举措,推动维护民权、公共广播、联邦医保、、教育援助、艺术、城市及乡村发展、公共服务及“”。在约翰逊任内,向贫穷宣战政策及经济的发展使数百万美国人脱离了贫困阶层。约翰逊同时签署了一系列民权法案,禁止在公共设施、跨州贸易、工作场所及住房领域进行种族歧视,《选举权法案》则取缔了南方一些州对非裔美国人选举权进行的限制。《》则改革了美国的移民体系,以种族为尺度的移民配额制度终结,以国籍为尺度的制度开始实施。 在约翰逊任内,美国在越南战争中的参与程度逐渐升级。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赋予约翰逊在不经宣战许可的情况下即可在东南亚使用武力的权力。在越美国军事人员数量大幅度上升,自1963年的16,000名非战斗顾问增加至1968年年初的550,000人,大量军事人员直接参与战斗。美军损失数额亦大幅上升,和平进程逐渐陷入僵局,对于战事的不满情绪导致大规模反战运动在美国大学校园及海外地区集中爆发。 1965年起,多数大城市爆发夏季骚乱,犯罪率大幅提升,其政敌开始呼吁施行“法律与秩序”政策。约翰逊上任初期广受民众欢迎,但越南战争及国内社会不稳定导致其支持率逐渐下跌。1968年民主党内部发生分裂,其反战派系对约翰逊进行批判。1968年约翰逊在新罕布什尔州民主党总统初选中惨败,由此亦宣布放弃竞选连任。共和党候选人理查德·尼克松在大选中胜出,统治美国总统政治长达36年的新政联盟就此崩溃。1969年1月约翰逊离职,返回其德克萨斯州牧场度过余生,1973年1月22日因心脏病过世,享年64岁。 史学家称新政时期后的美国现代自由主义在约翰逊任内达到了顶峰。由于其在国内政绩优异,推动立法对民权、枪支管制、及社会保险等有重大影响,许多史学家对其评价仍旧颇为积极,在美国总统排名中依旧较为靠前。.

林登·约翰逊和瑟古德·马歇尔 · 林登·约翰逊和美国最高法院 · 查看更多 »

上面的列表回答下列问题

瑟古德·马歇尔和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比较

瑟古德·马歇尔有18个关系,而美国最高法院有148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9,杰卡德指数为5.42% = 9 / (18 + 148)。

参考

本文介绍瑟古德·马歇尔和美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要访问该信息提取每篇文章,请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