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瑞士和聯邦共和國相似
瑞士和聯邦共和國有(在联盟百科)4共同点: 共和制,瑞士聯邦委員會,瑞士行政區劃,联邦制。
共和制
共和制(Republic),是一種政體。與神權及君主制政權的正當性、取得方式和政體形式不同,該政體下國家的最高執政者不是君主,而是依法律選出的最高執政者。施行共和制的国家通常称作「共和国」。世界上的206個國家中,有135個國家的官方名稱中有「共和国」(「republika」、「république」、「республика」、「جمهورية」等等」)字樣。 古代及現代的共和制不論在意識形態或是組成上都有很大的變化。在歐洲古典時代及中古時期,許多國家都想建立羅馬共和國的體制。義大利中古時期及文藝復興時期的政治傳統類似現在的「公民人文主義」,有時也用來表示直接從像撒路斯提烏斯及塔西陀等古羅馬政治家傳下來的制度。不過受希臘影響的羅馬作家,例如波利比烏斯及西塞羅有時也用這個詞來翻譯希臘文中的πολιτεία,這個詞可能是指一般性的政體,但也可能是指不對於羅馬共和制的特定政體,共和制不完全等同於雅典式民主的古典民主,不過有一些民主的概念在內。 共和制在十九世紀初開始在歐洲盛行,最後取代了許多國家的君主專制。在現代的共和國中,政府是依宪法,由公民选举產生的。孟德斯鸠將所有公民共同統治國家的民主,以及只有部份人統治國家的贵族政治及寡頭政治都視為共和國的政體。 大多數的共和國是主权国家,不過也有一些半主权的政體稱為共和國。例如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四条提到:「保證本聯邦各州實行共和政體」(guarantee to every State in this Union a Republican Form of Government)。同様的,蘇聯的苏联宪法也將政體描述由15個苏联加盟共和国組成的聯邦,而且其中的烏克蘭及白俄羅斯當時在聯合國中就已有席次。 在政治思想上,共和主義指以共和制來治國的一個意識型態。在現代國家興起後,共和主義在世界各國的實踐及理論發展上各異,但大多數有幾項特徵:人民不是統治者的所有物或附屬品,並且大多有一有效憲法確定人民基本的權利不受政府侵犯。政府權力是公有物,國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業。.
瑞士聯邦委員會
士聯邦委員會(Schweizerischer Bundesrat;Conseil fédéral suisse;Consiglio federale svizzero;Cussegl federal svizzer)是瑞士的國家行政機關及領導組織。委員會的七位委員各自掌管一個聯邦政府部門,並且以資歷順序每年替換輪流擔任委員會主席,本年度的副主席將在來年上任主席。委員會主席理論上雖為瑞士聯邦總統,但委員會整體才是國家的行政機構,所以委員會主席並無較其他六位委員超然的地位,並如其他委員一樣須繼續各領導一個政府部門。目前的委員會主席是阿蘭·貝爾賽,於2018年1月1日就任。.
瑞士行政區劃
士的行政區劃以州(又譯邦。Kanton、Canton、Canton、Chantun)為單位,瑞士由26個州組成。 這些州在舊瑞士邦聯時期皆曾具有獨立的主權,各自擁有自己的領土、軍隊與貨幣,直到1848年聯邦架構建立為止。16世紀時,舊瑞士邦聯包含13個自治的邦,邦聯中的邦可分為兩種不同類型:分別是5個鄉村地區邦與8個都市邦。當時這些邦都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但早在1499年瑞士擊敗了神聖羅馬皇帝馬克西米連一世之後,各邦就已經取得了實際上的獨立。早期有6個邦透過集會實行直接民主制;另外的都市邦則是組成市議會,但實際上為寡頭政治,權力由有錢人所掌控,這些城市州包括蘇黎世、伯恩與巴澤爾等。 現今的每一個州都擁有自己的憲法、議會、政府及法院。多數州議會為一院制,其席位數目從58到200之間不等。目前格拉魯斯州與內阿彭策爾州依然保留公開的州民大會(德語:Landsgemeinde)來執行直接民主制度。每個州政府大約有5到7位首長。瑞士憲法當中沒有明列的權力事項,皆屬各州所擁有。 瑞士各州規模不一,面積最小37平方公里,最大7105平方公里;而人口則從14,900到1,244,400不等。另外,自從汝拉州於1978年公投表決從伯恩州分離出來之後,至今尚未有新州誕生。.
联邦制
联邦制(federation)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視國家領導人為君主或民選領導人,聯邦制可分為聯邦共和制和聯邦君主制。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国民享有联邦和各成员单位的双重国籍。 联邦宪法明确界定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的参与。联邦成员有自己的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和联邦国家的最高司法、行政、立法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联邦国家的主权由联邦和各成员单位分享,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但是各联邦成员也在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外交独立性,可以与其他外交主体签订一些协议,部份联邦成员单位也可以以聯邦成員身份参與各個国际组织。 聯邦憲法未指明屬聯邦政府(或上級行政區憲制文件未指明屬上級行政區政府)之權力,即屬地方(或下級行政區)所有,稱為「剩餘權力」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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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瑞士和聯邦共和國的共同点。
- 什么是瑞士和聯邦共和國之间的相似性
瑞士和聯邦共和國之间的比较
瑞士有405个关系,而聯邦共和國有37个。由于它们的共同之处4,杰卡德指数为0.90% = 4 / (405 + 37)。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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